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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的風雲人物。不過現在已經沒有多少人知道他了,他不彈貝司很久了。”

“兩年前……”向寬喃喃念道著,隨即臉色一凜。“老板,你說的該不會是?”

“是,是,就是他。你們要不要考慮一下?”喬生連忙道。

向寬頓了下,麵露微笑。“不用了老板,我看我們還是另外物色人選吧。”

“啊……也是。”苦笑了一聲,喬生麵露難色。“現在還有誰會要他。我也是一時糊塗了,才想到要你們推薦他,抱歉,差點害了你們。”

向寬揮了揮手,沒有多說。雖然他臉上還掛著笑意,但是卻沒有帶到眼睛裡去。

“等一等,你們究竟是在猜什麼啞謎?”一直被蒙在鼓裡,嚴歡抗議道:“這說的究竟是誰啊?我怎麼一頭霧水。”

“你還是彆知道吧,嚴歡。”向寬笑著,揉了揉嚴歡的腦袋。不肯再多說什麼,隻是起身硬拉著他離開。

“回去吧,回去吧!時間不早了,你爸媽要打你%e5%b1%81%e8%82%a1了吧!”

“他們才不會管我,而且我也已經不是被打%e5%b1%81%e8%82%a1的年紀了……”

兩人念念叨叨著,一起走出了酒吧門口。而喬生站在原地,卻是滿臉的懷念與遺憾。

“可惜啊,可惜……”

他在說誰,他惋惜的,又是什麼?

酒吧昏暗的燈光下,隻有音樂聲緩緩傳來,若隱,若現。

一回到家,嚴歡做的第一件事不是%e8%84%b1褲子上床睡覺,而是打開電腦上網。

“你要查他們剛才說的那個貝司手?”

老鬼像他肚子裡的蛔蟲一樣,竄出來冒了一句。

“當然要查。”嚴歡點頭,“說的那麼神秘兮兮,又瞞得我那麼緊,這不是逼我自己去查麼!”

年輕人的好奇心,總是無比旺盛。而且聽向寬和喬老板的口氣,他們提及的那個貝司手似乎還曾經是什麼大人物。隻是後來不知因為什麼原因,不再出現在地下世界。

這更加勾起了嚴歡的好奇心了,他一定要查到這個神秘人物。

敲入幾個關鍵詞,嚴歡試著百度了一下,但是沒有結果。果然是線索太少,就像大海撈針一樣啊。

“你換個方法。”JOHN在一旁指點道:“多加一個關鍵詞。”

“什麼?”

“死亡。”老鬼淡淡道。

嚴歡手指頓了一下,沉默地將JOHN說的這個關鍵詞輸入了進去。再次按了一下回車鍵,這一次,結果出來了。

首先映入他眼簾的,是一張黑白照片。

一個五人樂隊,在台上痛快演奏的場麵。甩起的長發,揮舞的手臂,快樂的表情,即使隻是一張照片,嚴歡也能鮮明地感受到這支樂隊的活力與精彩。

然後下麵是一行字,為這張照片所配的一段話。

——悼念飛樣樂隊,離開我們的這兩年。

這是一段悼詞,簡摘如下:

飛樣,我們還記得你們飛上天空的模樣。

帶給我們信仰的樂隊,帶給我們快樂的樂隊。

而現在,你們將歌聲帶去了天堂。

再見了飛樣,祝你們一路走好。

永遠記得!你們的歌聲!

短短的幾行字,似乎將一個鮮活的故事活靈活現地展現於眼前。嚴歡控製不住,又去搜索了有關這支樂隊的更多信息。

這是兩年前本市最出色的地下樂隊之一,幾乎與夜鷹齊名。

這是一群玩朋克的壞小子,他們大笑,他們嘻哈,他們帶著樂迷在每一次演出時搞儘破壞、享儘瘋狂。這是一個充滿著朋克式張揚的樂隊,似乎就像是他們的隊名,他們要在著地下世界飛出自己的模樣。

然而,一切截止在兩年前的一個晚上。

飛樣樂隊與人鬥毆,四死一傷。

這隻是網絡新聞的簡短標題,沒有人知道那一晚究竟發生了什麼。搖滾樂隊,尤其是地下樂隊,總是充斥著許多暴力事件。沒有人知道對錯,沒有人知道緣由,就這樣在某一次的聚眾鬥毆中,飛樣樂隊死了四個人。

主唱,吉他手,鍵盤手,鼓手。唯一活下來的貝司手,也從此銷聲匿跡。

對於那一晚,有人去探究,也有人指責飛樣不應該和那些黑惡勢力勾結上。然而無論人們再議論什麼,飛樣僅存的那個貝司手都沒有再出麵。這次事件出來後,有很多不了解搖滾的人們大肆指責,指責搖滾樂是敗壞青年的負麵產物。

而飛樣樂隊,也就此消亡。

看完後,嚴歡心底是說不出的感受。他想起了不久前自己曾因為毒品事件,和老鬼的一番談話。

搖滾樂不是暴力的濫觴,也不是怒吼的餘燼。但是它總是不可避免的與這些負麵事件牽連在一起。它的確有暗的一麵,但不僅僅是暗。

它隻是一種歌聲,卻因為各種原因被不了解它的人們披上了扭曲的外衣。

搖滾樂是黑色的,但是它從來不肮臟。

“JOHN,你認為那晚會發生了什麼,才讓飛樣一下子死了四個人?”

“不知道,這種事隻有他們自己才清楚。”老鬼道:“我也勸你最好不要探究,歡。”

無論是什麼事,是一時的衝動也好,還是背後有淵源也好,對於僅存的當事人來說,都是一道無法揭開的傷疤。而且在JOHN心底認為,那一晚造成死亡的鬥毆事件,一定不是那麼簡單。

因為圖片上飛樣的五人是笑得那麼開心,能這樣快樂唱著搖滾的人絕對不是壞人。JOHN心一直認為,認真唱搖滾的人,沒有壞的。

但是也正因此,飛樣的事情不可能是簡單的鬥毆事件,所以JOHN更加不允許嚴歡牽扯進去。

“無論飛樣是惹到了什麼人,我勸你不要去接近那個貝司手,歡。”JOHN道:“我希望你走的,是乾乾淨淨的搖滾。”

聽著JOHN的勸告,嚴歡隻能默默歎息了一聲。他不是不明白JOHN和向寬的擔心,隻是看著飛樣樂隊的這張黑白照片,以及最後一張照片上,躺在擔架上唯一活下來的貝司手那絕望又憤怒的眼神。

他心底,就像沉著一塊石頭一樣難過。

飛樣樂隊散了,讓他想到了同樣被逼遠走的於成功。為什麼玩搖滾樂的人背後總是有這樣的無奈,逼迫著他們放棄它。

“要是他還在玩搖滾多好。”嚴歡默默感歎了一句,關上了頁麵。

他心底真想,無論如何要是有機會,還是希望能夠見那個貝司手一麵。

希望能夠看到他,像兩年前一樣在舞台上的縱情的笑容。

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推薦的,是國內硬核搖滾樂隊——痛仰樂隊的一首歌曲,《公路之歌》。

搖滾的路上,就是這樣,聽著它或許你能感受的更多。

☆、自己的路

在那之後,嚴歡和向寬又四處找了幾個貝司手,都沒有獲得付聲的認可。

這位大神的錄入標準,未免也太高了些。

一直忙碌了兩個禮拜,將全部心神放在搖滾樂上的嚴歡絲毫沒有注意到,他還是學生這一事實。◇思◇兔◇網◇

後果就是,寒假的期末考他全部掛紅。

拿到成績單的時候,嚴歡基本上都麻木了,倒是李波,他在學校裡的好哥們一副世界末日的表情。

“全掛!全掛!天啊,嚴歡,回去你得怎麼想你爸媽交待?他們會把你打死吧。”

揉著成績單,看著最後一名自己的名字,嚴歡此時沒有聽見李波的話,倒是想起了剛才發成績單的時候班主任的表情。

那就是沒有任何情緒,看著他就好像在看路邊的一堆垃圾一般。

而班裡的其他人,看著嚴歡的眼神也有些怪異,他們似乎聽到了什麼奇怪的留言。例如,嚴歡現在跟在黑社會後麵進出酒吧之類的。

進出酒吧是事實,不過向寬可不是什麼黑社會。

想到這裡,嚴歡被來抑鬱的心情一掃而光,笑出聲來。

“你還笑得出來?!”李波瞪大眼看他,“你不想想回去後怎麼辦?”

“怎麼辦?”把手插在褲袋裡麵,嚴歡突然道:“我真的很不喜歡這種生活。”

“什麼?”

“每天被關在一個籠子裡,做著那些大人們命令我們去做的事情。呼吸著彆人吐出來的廢氣,做著沒有止儘的試卷,隻為了一個看不到出路的明天。”嚴歡道:“或許彆人能夠習慣這樣的生活,但不是我,李波,不是我。我已經快要喘不過氣了。”

“那……你準備怎麼辦?”李波似懂非懂道:“好歹要把高中讀完,以後再去找份工作啊。”

“高中讀完,讀完以後這個世界就會認可我,就不會用異樣的眼光注視我了?還是說找到工作以後,我就能夠自由,不用在忙忙碌碌地過著這操蛋的日子?”

嚴歡一笑,“我不樂意這麼乾。”

飛樣的事情,還像一堵牆一樣橫在嚴歡心裡。突然的死亡,突然的分離,誰都不知道會是在什麼時候就來臨。而人這輩子,就這樣過著庸庸碌碌的生活真的好嗎?過著彆人給安排的日子,真的就好嗎?

就像自己給自己套了一個枷鎖,永遠在原地轉圈一樣。隻活一世,為什麼不自由一些,瀟灑一些?

嚴歡大步向前走,像是突然想通了什麼,“算了,就拚一把!”

他一溜煙地衝回家去,將目瞪口呆的李波扔在身後。

呼呼的風聲拋在腦後,嚴歡腦海中是一片沸騰。他想起了剛才突來靈感的那個主意,隻覺得再也呆不下去了,恨不得立即飛回家裡,對家裡的人坦白一切。

“JOHN,你說我能成功嗎,我能成嗎?”

“迎接你的將會是暴風驟雨。”老鬼淡淡道,又皺眉。“你太衝動了,歡,再等一陣子決定也不遲。”

“暴風雨就暴風雨吧!”嚴歡健步如飛,心跳如雷。

“我等不及了,再也等不及了!我明明知道自己想要乾什麼,它就在我麵前,為什麼我不能伸手抓住它?JOHN!”嚴歡語氣激動道:“我要走自己的路!”

他一路奔跑,夕陽在身後追趕。

一路氣喘籲籲的跑回家,嚴歡卻被澆了一盆冷水。

家裡空蕩蕩的,沒有一個人。直到這時候嚴歡才想起來,今天是星期五,他們去醫院裡檢查的日子。自從老媽再次懷了一胎後,家裡對他的關注就少了,對那個還未出生的弟弟或妹妹,卻是小心翼翼地照顧著,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