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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成功帶著夜影的另外幾人,一溜煙地跑了過來。

“幾天不見,氣色不錯啊。”

“還好吧。”嚴歡低頭一笑,“隻是最近一直沒有於哥的消息,我還以為被你們放棄了。”

於成功一臉愧色,“這、這的確是我不好,忘記跟你說這件事。前幾天我們看見這個比賽的消息,就決定要抓住機會參賽,最近一直在練習忘記跟你說了。抱歉,實在抱歉!”他雙手合十,做求饒狀。

“於哥一直這麼忙,我怎麼好怪你?而現在你們也喊上我了,我想也儘自己的一份力。”嚴歡笑一笑問:“今天出來也是去練習?”

李波見他這麼“善解人意”,驚的眼睛都要%e8%84%b1眶。這嚴歡,還真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是啊。”於成功搭著他肩膀。“我訂了間練習室。走吧,今天正好是周六,我們可以練一整天。”

“我這有個朋友也喜歡搖滾,想跟著一起去看看,能帶他一起嗎?”

“沒問題啊,來吧!”

於成功帶嚴歡他們來到一間練習室,位置在一家樂器行旁。這附近玩樂隊的人都喜歡租借這裡的練習室,隔音好,設施還齊全,就是價格稍微貴了一點。嚴歡有些意外,於成功一個學生,竟然租的起這個價位的練習室。

由於沒想到今天會是出來練習,嚴歡並沒有把吉他帶在身邊。而等到他進了練習室,見於成功他們都卸下`身上的“裝備”後,不免慶幸起自己今天沒有帶吉他出來。

因為於成功他們全部都是用電吉他練習,嚴歡一個人要是拿著民謠吉他出來,那丟臉丟大發了。

樂隊的正式練習,基本用的都是電吉他,電貝司,還有架子鼓。為了確保音響效果,還要為這些電字開頭的樂器插上揚聲器,這些都是現場表演的必須裝備。

而嚴歡作為一個剛剛學習吉他的小菜鳥,對於這些常識是一概不知的。

“JOHN,在你們那個年代就有這些樂器了?”

“電吉他的確很早就出現了,和一般吉他不同,可以調節音量。而且現場表演的時候,電吉他能演奏出更多的風格。”

嚴歡聽著JOHN的科普,看著於成功他們試音,問:“為什麼他們是用一個和指甲差不多大的三角片在彈奏?”

“那是撥片,用指甲彈奏很傷手,用撥片代替就會方便很多。”

嚴歡心裡默默記住了,看著自己傷痕累累的雙手,決定一會回去也買一個用一用。

“JOHN,你之前怎麼都沒有講過我這些?”

腦海裡的老鬼遲遲沒有出聲。

“JOHN”

“抱歉,因為這些都是太基本的知識,連初學者都不會問,我一時忘記要對你說。”

敢情JOHN的意思是嚴歡連初學者的知識都不了解,已經無知得超過了他的想象?嚴歡決定不去理會JOHN這種不自覺的嘲諷,繼續看於成功他們練習。

這支夜影學生樂隊,水平和LIVEHOUSE裡那些表演樂隊簡直是天差地彆。

但是於成功他們埋頭練的火熱,毫不在意這些。幾個大男生練到興起的時候,甚至還忘我的甩起頭發。雖然甩出來的都是一頭臭汗和頭皮屑,但是他們還是樂此不疲。

和嚴歡一起看練習的李波也在感慨,“他們這份勁頭要是用到學習上去,學校裡的那幫老古板會笑死吧。”

嚴歡卻不置可否。

被人逼迫去做某一件事,和去做自己真正感興趣的事情,那感覺完全是不一樣的。在被逼迫的時候,隻會產生壓抑和痛苦。而為了你自己熱愛的事情,哪怕再苦都可以把它轉換成一種快樂。

這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像一般家長那樣感歎“要是我家孩子在學習上也有這種心思就好了”,是完全沒有必要,也沒有意義的。

他此時看著練習得滿頭是汗的於成功幾人,眼中也有遮掩不住的羨慕。在這個被壓抑著性格,無法自由選擇的年齡,能有一件如此熱愛的事情是多麼令人欣羨。

幾番練習下來,於成功他們中場休息,他抽空走過來問嚴歡道:“怎麼樣?感覺如何?”

嚴歡看著他額角滴落的汗水,微笑道:“很厲害。”

這是他的真心話,能夠這樣專注而認真地投入自己的夢想中,的確是非常令人敬佩。

“嗬嗬。”這回倒是於成功有些不好意思地撓了撓後脖,“哪裡,其實我們的水平也就是一般般。對了!嚴歡,你今天不是沒有帶吉他來嗎?先用我的練習一下好了!”

嚴歡還沒來得及跟他說自己不僅是沒帶而是根本沒有電吉他,就已經被於成功拉了過去,一把將他自己的電吉他塞到嚴歡懷裡。

這是嚴歡第一次感受到電吉他的觸?感。琴頸和弦上,還有著於成功留下來的溫度,這讓這把電吉他摸起來有一種溫熱的感覺,就像它不僅僅是個冰冷的樂器,而是與樂手身心契合的生命。

嚴歡觸碰琴弦的手指甚至都有些微抖,他緊緊閉上眼,許久,才再次睜開。握緊手中的電吉他,嚴歡婉拒了旁邊的人遞過來的撥片,用自己的手指彈起來。

彈奏出第一個音的時候,嗡的一聲,似乎是打開了心底的某道桎梏。

電吉他的聲音清楚明亮,像是個鬥誌昂揚的年輕人在對這個世界叫囂著自己的不屈服。它是鬥士,是勇士,發出倉促激昂的聲音,勾出人心底的每一分激情。

時而,它也會有婉轉的音調,像蟄伏休憩時的雄獅,露出自己著溫情的一麵。

嚴歡技術尚粗糙,但是這樣入情地彈奏下來,先不說彆人,他自己心底就掀起陣陣波濤,心潮起伏。仿佛看見了一個新的世界,他可以任意呼嘯、嚎叫、放縱,不用去在意任何人異樣的矚目。

彈完一曲,有些依依不舍的放下吉他,嚴歡這才注意到自己的後背早已經汗濕了一大片。抬起頭,於成功正似笑非笑地看著他。

“第一次彈電吉他?”

“……恩。”

“理解!我第一次的時候也是這樣,激動得不得了!恨不得覺得整個天下都是自己的!”於成功感慨道:“不玩吉他的人,不會有這種感受的吧。”

旁邊的人取笑他道:“喂,你什麼意思?我們玩貝司和架子鼓,也是很有激情的啊!”

“沒,我隻是打個比方……”

與同伴玩笑打鬨的於成功,又轉過身對嚴歡道:“不用理他們!吉他的世界,隻有我們吉他手自己懂。”

嚴歡看著眼睛裡幾乎都快要發出光來的於成功,第一次覺得他真的是一位可以互相理解的朋友,而不隻是一個通向搖滾樂的踏腳石。他心裡為自己之前的想法有些愧疚,但是同時也生出更多的豪情。

“JOHN,吉他……不,搖滾原來是這麼有趣的東西嗎?”

JOHN沒有回答,心裡卻有掩飾不住的驕傲。他想讓嚴歡自己去了解世上這個獨一無二,能夠打動靈魂的音樂。

夜影樂隊一直練習到傍晚,幾個人才近乎%e8%84%b1虛地從練習室內走出來。

於成功去和老板結賬,嚴歡則是默默注視著在他們出來後,另一個急匆匆地竄進練習室的樂隊。在這裡的每一個人臉上,他都能看到對音樂、對搖滾,永不停止的愛與熱情。

當他把這句話對李波說的時候,李波見鬼一樣地看著他。

“你瞧瞧自己的臉吧,和那些家夥們沒什麼兩樣!”

嚴歡一愣,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臉,竟然在嘴角摸到一個大大的上揚的弧度。

原來他竟然是這麼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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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暢快淋漓的笑,究竟是多久都沒有過了?

他無視李波調笑的目光,自言自語道:“是嗎?我竟然已經這麼喜歡它。”

李波被他那癡呆的表情幾乎都快嚇呆了,拚命在嚴歡麵前晃手道:“喂,你沒事吧?怎麼像著了魔一樣!”

“是著魔了。”拽下李波的手,嚴歡想,對吉他著魔並不是一件壞事。他在腦海裡呼喚老鬼,“JOHN,我想已經找到自己最想要乾的事了。我要繼續彈吉他,有一天組建自己的樂隊。”

“是嗎?那就堅持下去,你會越來越愛它。”

老鬼的話一語中的。

搖滾會讓所有愛上它的人,都如魔似毒地,再也無法離開。

作者有話要說:  小科普:

電吉他與吉他。

世界上最早的電吉他,誕生在上個世紀四十年代。一般吉他是通過木製的共鳴箱發音,而電吉他沒有共鳴箱,是通過電磁拾音裝置連接揚聲器發音,就等於插了個小喇叭一樣。

所以電吉他比起吉他薄了許多,表現力更強,渲染力更強。畢竟是現代科技的產物嘛~

電吉他也分不同層次和品牌,比較有名的幾個廠牌例如Gibson,PRS,Stratocaster,Gretsch等等。史上最牛逼的吉他大師,吉米·亨德裡克斯就使用Fender Stratocaster。這位左手吉他大師可是名留青史的人物啊。

當然,也並非善終。上世紀的搖滾巨星們,就沒有幾個是得了個好死的……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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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人說,玩搖滾的人不長命。當然,我是%e4%ba%b2媽。

☆、開幕

就在嚴歡他們離開練習室後不久,又有一支樂隊到這邊練習。

“阿寬,今天又來練歌啊?”老板似乎認識他們,和其中一個二十出頭的小夥子打招呼。

向寬對老板點頭笑道:“是啊,馬上就要有全市的新秀比賽了嘛,要抓緊時間練!”

“阿寬,磨蹭什麼?快點進來。”身後有隊員催促向寬,他隻來得及對老板揮了下手,便被同伴拽進去了。

“老板。”新來的員工不解地問,“隻不過是個小樂隊,為什麼他們每次來你都這麼熱情?又不是夜鷹那種級彆的出名樂隊……”

“你懂個%e5%b1%81!”老板道:“他們樂隊雖然現在還沒什麼名氣,但那個鼓手向寬將來一定會是個不得了的人物。像他那樣的鼓手,我這輩子隻見過三個。”說完又是一歎,“待在這種小樂隊,是埋沒他了。”

小員工輕哼:“那還能有夜鷹厲害不成?”

“夜鷹,他們已經和幾年前不一樣了……”

看著老板沉重的神色,小員工心裡一緊。“老板,難道是最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