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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斯,又稱藍調,英文BLUES。

最早是由黑人創造的一種音樂形式,憂鬱,叛逆,充斥著反骨的精神。在當時以白人為主流的音樂社會,黑人布魯斯象征著一種抗爭與不屈服。

當然,所有種類的搖滾皆乃反骨,是掙%e8%84%b1束縛的自由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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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一時手抖,預謀已久……來開新文了。

☆、LIVEHOUSE

在開始向JOHN學吉他的第二周,嚴歡就有了想放棄的衝動。

他實在沒想到,這種看似簡單的樂器,想要熟練掌握竟然是那麼困難。

“你以為天下有免費的午餐?”JOHN輕哼一聲,這陣子他也學會了一些中國諺語。

手指從弦上收起,嚴歡看著自己磨出來的血泡老繭。雖然已經有做處理,但還是很痛。這些老繭都是按壓吉他的鋼絲琴弦的時候被磨出來的。

“和弦就有許多種,要熟練地練會一首歌曲,還要學會熟練地轉換和弦。”嚴歡道。“當時你借用我的身體彈吉他的時候,感覺沒這麼難啊。”

“我是我,你是你。”JOHN厲聲道:“想要學會吉他,隻能靠你自己練習。”

嚴歡無奈,他本來隻是對這種音樂有些興趣,也想自己%e4%ba%b2手彈一彈。但沒想到JOHN一教起人來會這麼嚴肅,比起他所遇過的魔鬼教師有過之而無不及。

雖然這樣,但是他並沒想過放棄。這可是他第一個有興趣主動想要學習的事物,怎麼能這麼快就半途而廢?

從那晚開始,每天在完成功課後,嚴歡會抽出半個小時的時間來練習吉他。

逐漸地從隻能彈出幾個單調的音符,到學會部分和弦,再到可以練習完整的歌曲。當他用吉他彈出第一首旋律時,那充斥在心中的成就感和喜悅,是其他任何事物都比不上的。他在這種學習中,獲得了無法比擬的快樂。

長此以往,似乎現實中那些壓抑與不順都不再那麼讓他煩躁。

生活中除了被強製安排的事物,出現了自己真正想要去做的事,這讓嚴歡覺得格外有勁兒。他現在不會總在學校表現出不馴服的模樣,而是把精力都留到晚上學習吉他去了。這個轉變,甚至讓部分教師以為他在改過自新。

“嚴歡!”

這天課間,一個人走了過來。正是少數幾個和嚴歡交好的男生,李波。

“你最近是怎麼了?安分了很多嘛。”李波道:“外麵都在傳你是不是墜入情網,所以浪子回頭,洗心革麵。這幾天我們學校女生很多都為你失戀呢,大帥哥!”

他這又羨又恨的語氣,讓嚴歡失笑。

“是啊,的確有這個大美人,讓我每晚都難以入眠。”他是因為練吉他練才晚睡,如果JOHN可以算美人的話,這倒是句真話。

“不是吧,你小子竟然這麼放蕩!”

“放蕩你個頭!”嚴歡一把拍下他的手。“我是在學吉他。”

李波的眼睛一下子亮起來。“帥哥就是帥哥,果然就學這些裝逼的東西。”

“什麼裝逼?”嚴歡忍下跳動的青筋。“這是音樂,音樂是什麼你懂不?”話一出口嚴歡就後悔了。果然,李波捂著肚子,笑得前仰後附。

“哎呦!音樂,沒想到你竟然還是一個音樂人!酸,真酸。不行,肚子好痛,哈哈哈哈!”

嚴歡不想去理睬他,其實他也很害臊自己會那麼說得那麼文藝。什麼音樂?他現在隻是一個剛剛學會把弄吉他的毛頭小子罷了。他似乎能夠聽見腦海中JOHN輕輕地笑出聲。

這老鬼肯定也在嘲笑他!

倒是李波笑夠了後,又哥倆好的勾上嚴歡的肩膀。“喂,說真的,你真的在……咳,在玩吉他嗎?”

嚴歡翻了個白眼,不想理他。

“行行,剛才笑你算是我錯,我給你補償還不行嗎?”李波雙手合十。“這個周末來找我,我帶你去個刺激的地方。”

“謝了,我可不想跟著你瞎混。”

李波家裡是開酒吧的,在黑路上有些認識的人,嚴歡不想參合進去。

“說什麼啊!帶你去正經地方,你不是在學吉他嗎?哥帶你去見識見識真家夥。”

看李波眉飛色舞地說著,嚴歡心中也有些心動。真家夥?難道就是這幾天JOHN說的樂隊的現場演出?

“跟他去。”一直沒出聲的JOHN開口,“我也想看看這裡樂隊的表演。”

既然師父都下命令了,嚴歡還能說什麼呢?於是他和李波約好,周六晚上兩人一起出去。

周六晚九點,在確定隔壁屋的父母都睡著後,嚴歡偷偷翻窗而出。

JOHN看他這麼做倒是一點都不反對。有時候嚴歡真懷疑附身在自己身上的是不是一個成年男性,怎麼對他的行為一點管束都沒有。JOHN隻說,翻窗偷跑這種事情,在他年輕的時候不過是小菜一碟。果然老外就是老外,什麼時候都比國內開放。

“嚴歡!”

在約定的地點,老遠就看見李波在招手。大晚上的這街上也沒幾個人,兩個少年走在路上很是引人注目。

“這樣不行。”李波上下打量著打扮得規規矩矩的嚴歡。“你這樣進不去啊!”

“你究竟要帶我去哪?”

“沒啥,就一般的酒吧。”李波繞著嚴歡轉了幾圈,突然眼前一亮。“有了,你跟我來!”

十分鐘後,兩人出現在一條酒吧街入口。

兩個人此時穿的像街頭的小乞丐,衣衫不整,頭發淩亂。不過按李波的話來說,這樣裝扮才有範兒。

走進酒吧的時候,店門口的保安沒多說什麼,望了他們一眼便收錢放行。也許是沒看穿他們的年齡,也許隻是不想多管閒事。總之,他們成功潛入。

嚴歡進入酒吧後謹慎地望了一圈,這裡不像他想象中的那麼混雜,也沒有傳統意義上的吧台和坐席。倒是有一個巨大的,高出地麵一米多的舞台布置在正中間,人群三三倆倆地站在舞台周圍,各自聊天。

酒吧內放著不知名的音樂,倒有點文藝氣息。

“怎麼樣,我就說不錯吧。”李波得意一笑。“這家LIVEHOUSE是我爸一朋友開的,不做彆的生意,專門做樂隊表演。有固定樂隊也有流竄的樂隊,LIVEHOUSE不同一般酒吧,主要靠樂隊的表演賺賺門票錢。”李波頭頭是道地解釋起來。

不過嚴歡現在沒有心思聽他說,他在腦內和JOHN正聊得火熱。

“這裡和你們那邊比怎麼樣?”

“布置差不多。”JOHN道:“主要還是看樂隊的演出,一場出色的LIVE離不開優秀的樂隊。”

一人一鬼正聊著,燈光突然打暗下來。周圍陷入一片黑暗,有人興奮地歡呼,表演即將開始。主持人上台介紹了今晚的幾支樂隊的出場順序,便將舞台讓給了他們。

人群漸漸安靜下來,所有人都在等待著,屏住呼吸。嚴歡也不由被這種氣氛感染了,眼睛緊緊盯著舞台。黑暗中,許久,他才聽見第一道聲響。

咚——!

擊鼓的聲音,似雷鳴般。

咚咚咚——鏘!咚——咚咚咚噠!

最先是鼓聲,鼓點一擊一擊的敲打在人心頭,像是要將你的心臟一起抓住!落下的鼓點連成一串,像一溜兒飛出的音符。快速,激猛,讓人猝不及防。

┆┆思┆┆兔┆┆在┆┆線┆┆閱┆┆讀┆┆

接著是吉他,這聲音和嚴歡自己在家彈奏的完全不一樣。它更多了一種電子音的頹靡和尖銳,穿透耳膜直達大腦!吉他手快速地推弦,炫技般的快節奏讓人群很快興奮了起來。

貝司的聲音跟著加入了進來,它低沉而不引人注意,卻是樂隊演奏中不可或缺的基石。好似一個文雅的紳士,暗暗站在幕後,低調,卻無處不在。

三種樂器默契地融合在一起,高音、低音,快節奏,沉穩地擊打。

樂聲漸漸邁入j□j,越來越激昂,人群完全被挑動起來,酒吧內一片歡呼和呐喊。光影晃動,音符跳躍!人們隨著鼓聲脈動心臟,仿佛血液裡流動的就是音樂!

嚴歡也不由興奮起來,而李波早就融入人群一起大喊。在主唱極富磁性的歌聲中,每一個人都為之瘋狂,為之感染。他們拋下一切,儘情地狂喊著!

眼前不知道什麼時候恍惚起來,當樂聲漸漸從耳邊消失,嚴歡才發覺自己正和人群一起在歡呼。直到這支樂隊演奏完,他才回過神。

“JOHN,這就是你說的現場演出嗎?”嚴歡的聲音微微壓抑著興奮。“這就是搖滾?”那仿佛從靈魂深處傳來的呐喊,深深震懾了他。

“這隻是屬於他們的搖滾。”JOHN的聲音傳來。“不是我的搖滾,也不屬於你。”

嚴歡聽他的聲音還是一如既往的淡然,不由問:“怎麼,你還看不上這水準?”

JOHN不語,算是默認。嚴歡心裡隱隱有些不服氣。“難道你們國外的樂隊就真有那麼出色?”

“不是一個等級。”JOHN毫不客氣。“這些都還算不上什麼。”

“真的?”嚴歡似信非信。

他今天第一次現場接觸搖滾,震撼不小,還無法想象JOHN口中所說的水平究竟是怎樣。

JOHN則是以專業角度來點評剛才表演的樂隊。“貝司還不夠FUNK,吉他推弦也有點勉強,鼓手的水平倒還上得了台麵。”

聽他這一副高高在上的語氣點評,嚴歡好氣又好笑,不過也想起一個問題。

“JOHN,我一直沒問你,你生前究竟是什麼人?”為什麼對搖滾如此了解,如此執著。

“我?”

JOHN回答:“隻是一個會彈吉他的人。”

作者有話要說:  小科普:

吉他不用多說,大家或多或少都知道些。架子鼓,光看名稱大家就會知道是一種打擊樂器。

那麼,貝司是什麼呢?

貝司是一種和吉他十分相似的樂器,但是它通常隻有四根弦,發出的聲音也比吉他低很多,一般在樂隊的演奏中充當低音部。

貝司就像是一位成熟穩重的長輩,無論跳%e8%84%b1激昂的吉他彈奏得再高再尖銳,貝司低沉的聲音始終能夠把它抓在手心,讓吉他不至於飛的沒了邊去。

貝司和吉他,是不是很像成熟攻和跳%e8%84%b1受?哈哈

☆、夜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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