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頁(1 / 1)

桃花燦爛 顏月溪 4285 字 3個月前

人,又一直苦戀自己,給她個機會跟她處處而已,哪那麼快修成正果。

還有一件事,丁驍也覺得不大稱意。在跟雲槿處了四個月零十八天之後,丁驍赫然發現,大半年都耗過去了,他倆居然還沒把好事辦成,說起來,他還是滿期待她略顯豐腴的身材的。

對女人來說,確定戀愛關係是兩人一起逛馬路看電影,是擁抱接%e5%90%bb;但是對於男人來說,一段關係要落到實處才算。

有了這樣的心思,丁驍開始主動找機會。和大多數男人一樣,他很重視這個問題,覺得還是先試試的好,萬一兩人不和諧呢,婚後才發現豈不是太晚了,那可是會影響一輩子性鍢的。

丁驍很聰明,他並沒有表現的很露骨,隻是每次約會時小動作多了起來,雲槿雖然覺得納悶,可也不是沒有常識,正常男人戀愛的時候不可能不毛手毛腳,隻要他不太過分,自己也沒必要那麼保守。

時間長了,他就過分起來了,尤其是開車等紅燈的時候,總愛把手放在她身上摸來摸去,還專揀她敏[gǎn]的地方摸。

“丁驍,你能不能控製一下你的爪子,路上都有攝像頭,萬一被拍下來多丟人。”雲槿忍無可忍,把丁驍的手從她衣服裡扔出去。這家夥在她身上又抓又捏,手上力道還那麼大,隔著衣服都讓她疼。

“肉?肉,現在是紅燈時間,咱倆又沒違法,你怕什麼。”丁驍才不在乎呢,雲槿把他的手扔出來,他又放了回去。雲槿再次把他的手扔了出去。

“你這樣矯情我要生氣了啊,都什麼年代了,摸摸也不可以?等將來你老了,皮膚鬆弛、肌肉下垂,想讓我摸我都不愛摸。”丁驍假裝皺著眉,其實他沒怎麼生氣。

雲槿狠狠的瞪他,挖苦:“你可真是這個世界上最薄情無恥的男人!”

“你可以在皮塌肉鬆之前先把我甩了啊,這樣不就可以有彆的老頭兒繼續摸你了。”丁驍訕笑著說。

雲槿氣極,也顧不上風度了,伸著修剪的尖尖的爪子對著丁驍張牙舞爪,兩人打鬨間,無意中撓到丁驍的下巴。

隻聽他疼地叫了一聲,雲槿望過去,見他下巴上一道血印,心裡懊悔,自己怎麼下手這麼重,隻得趕緊安慰他,“阿姨疼你,不哭不哭啊,給胖阿姨看看,要緊不要緊。”

“疼……”丁驍撒嬌有一手。

雲槿輕撫著血印,柔聲道:“還好沒出血,你回去注意一下,這幾天不要刮胡子,等印子下去以後再刮。”

眼見心上人因為自己受了傷,雲槿母性大方,主動抱著丁驍,讓他可著勁兒在自己身上亂摸亂蹭。

跟丁驍在一起之後,雲槿才發現,原來男人也喜歡撒嬌,撒起嬌來就像小孩兒,她弟弟也這樣,二十多年了,一逮住機會就跟自己撒嬌,姐姐長姐姐短,比叫媽還順溜。

丁驍抱著這一堆柔軟,手感好的令他心裡直打顫。果然胖的比瘦的摸起來舒服,以前……以前可沒這樣質地的。

“肉?肉,咱倆不去看電影了,去酒店吧。”丁驍心猿意馬,開始盤算心思。

雲槿搖頭,“這麼早去酒店乾嘛呀,我不去,還是去看電影吧,你不是說你特喜歡看詹姆斯卡梅隆的電影嗎?”

“電影什麼時候不能看呀,去酒店。”丁驍把車發動起來,下定了決心,一定要在今晚把她給辦了,不然也太對不起自己了。

作者有話要說:  %e4%ba%b2愛的們,桃花爬月榜了,各位的評論和收藏要給力哦,桃花就靠你們了。

☆、第 13 章

眼看著丁驍把車往最近的酒店開,雲槿急了,車沒停就想拉車門,都想好了,哪怕摔一大跟頭鼻青臉腫,也比無緣無故失了身要好。

丁驍見她一根筋,怕逼急了她,她給來真的,隻得趕緊靠邊停車。

兩人從車裡下來,他罵道:“你存心找死哪,是不是我今兒車不停,你就得跳車而去?”

“咱倆現在隻是戀愛關係,沒必要一下子把距離拉的那麼近。”雲槿堅守底線。這也是姥姥教她的,女人沒底線,就得不到男人的尊重。

丁驍像看個怪物似的看她,覺得自己之前那些肉麻話都白費了,腹誹一句京罵,耐著性子:“那你覺得咱倆得到哪個地步你才能讓我如願?”

“怎麼著也得結婚以後吧。”雲槿漫不經心的說。

她早想好了,像丁驍這樣花花公子不可能這麼早就答應結婚,他周歲才二十六,他不答應,正好借機考驗他。他要是經不住激,答應了,那正好,早點結婚以免生變。

“那就結,誰他媽不結誰是孫子,我這就回單位打結婚報告。”丁驍以為雲槿和其他女人不同,至少不會拿結婚來威脅他,沒想到這女的要是鬼迷了心竅還真是什麼話都敢說,當下有些負氣。

雲槿瞄他一眼,悠悠道:“結婚又不是兒戲,你說結就結,總得征求雙方父母意見吧,你得%e4%ba%b2自登門跟我爸媽求婚吧,爸媽把我拉扯這麼大,不是白給你當媳婦兒的。”

“孟雲槿,我發現你還真挺得寸進尺的,你當我真的非你不可了是不是?”丁驍最氣女人跟他拿喬,尤其是用結婚這種事來跟他拿喬。

“既然你丁大少爺覺得我得寸進尺,那咱倆以後也沒必要再見麵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媽,相忘於江湖、各奔東西。”雲槿轉身而去,自己打了輛車。態度之傲慢,搞的丁驍很想踹她%e5%b1%81%e8%82%a1。

出租車上,雲槿回頭看到丁驍還一手叉腰站在車前,一副氣急敗壞的樣子,忍不住偷笑。

吵都吵了,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如果這回丁驍能主動來找她,才真的說明自己在他心裡有分量,不然的話,他就是玩玩。

然而,丁驍兩個星期都沒露麵。

雲槿心裡雖然有點慌,可還是撐住了,絕不主動低頭去哄他,關鍵時刻不能掉鏈子,否則一輩子抬不起頭,她這麼告誡自己。

她要當正宮,要明媒正娶,她不會讓自己不明不白進丁家門的。

姥姥聽說外孫女跟丁驍掰了,氣得一宿沒合眼,雲槿這丫頭簡直任性的過分,那麼好的姑爺,她就不要了?

自己早就把大話傳遍了街坊四鄰,人人都知道雲槿要嫁給司令家的公子,從此當少奶奶去了,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豈不被人恥笑,咱老白家丟不起這人。

就此,也不給雲槿好臉看了,每每到了吃飯的時候,故意找茬,嫌雲槿吃的太多。“你再這麼吃下去,遲早成了胖子,到時候看誰還要你。”

“您那時候不是說,胖是富貴臉。”雲槿太知道姥姥什麼心態了。

姥姥不是真的嫌她吃的多,是心裡不痛快,她一輩子好強,處處想出人頭地比彆人高強,早就把話傳的人儘皆知,自己這麼悶頭將她一軍,她不生氣才怪。

要說雲槿自己,也不是清高到沒有虛榮心的人,事實上自從她和丁驍在一起,很明顯的感覺到團裡人對自己態度的轉變,就連領導,也是讓著她三分。

雖然誰也沒搞明白丁驍他爸是多大的官兒,可他們畢竟在皇城根兒下生活多年,太知道那些人的權勢了,走哪兒不是高人一等。

可雲槿偏生有自己的糊塗心思,她覺得自己不能就這麼不明不白的跟著丁驍,怎麼說,她也是得過桃花獎的編劇,她爺爺孟小樓,那更是跟梅蘭芳先生同台唱過折子戲的一代名伶,到了她這一輩兒,怎麼著也不能砸了先人的招牌。

望眼欲穿,在等了整整二十四天之後,丁家大少爺才開著他的奧迪Q7晃晃悠悠出現在雲槿麵前。◆思◆兔◆網◆文◆檔◆共◆享◆與◆在◆線◆閱◆讀◆

她穿著一件淺綠色裙子,瘦下來以後,看起來倒也亭亭玉立,看多了濃妝豔抹錐子臉的女孩兒,她這樣清新自然的反而順眼得多。

要不,就娶了?丁驍腦袋裡出現這句話之後,一直盤旋不去。想起那回抱她,肉呼呼軟溜溜的感覺實在是好。

這些天他一點也沒閒著,身邊環肥燕瘦、鶯鶯燕燕本來就不少,吵架以後更可以儘情發揮,可惜的是,兜了一圈下來,他隻感覺到空虛,而他一度以為自己已經遠離了這種感覺。

在這種情況下,他想起了雲槿,確切的說,他想起了雲槿變著花樣給他做的那些好吃的,她做的食物跟她給人的感覺一樣,溫暖而實在,渾身上下透著喜慶。

看到雲槿已經過了馬路,正向著自己走過來,丁驍嘴角淡淡的掛著笑意,表達一種和解的意味。

雲槿看著他立於車前的頎長身影,心酸的感覺瞬間脹滿心頭,讓她喉嚨梗塞,想也不想的跑過去撲進他懷裡,那一刻,她頭一次感覺到愛情帶來的甜蜜。

原來看到他,自己竟然會有飛蛾撲火一般的衝動和勇氣。

“我以為你不會再來找我了。”雲槿眼淚婆娑、鼻尖通紅。丁驍卻隻笑笑,“不來的話,誰給我做鮮蝦燒麥和水晶蒸餃。”

“你就知道吃,你都不會想我。”雲槿輕嗔一句,模糊而曖昧的快樂已經徹底占領了她的思維,她隻想跟心上人相依相偎。

“我怎麼沒想你啊,我每天都想的,咱倆分手二十四天,我天天想你。”丁驍漫不經心的低頭看著雲槿。

二十四天,原來他也每天數著日子,雲槿激動的無以複加,丁驍這樣散漫的人,他會記得跟她分開的天數!!!

這個發現幾乎令她被幸福衝昏了頭。

對她的反應,丁驍微微一笑。

有些男人就是有這個本事,會在細節上取悅女人,丁驍向來擅長此道,所以圍在他身邊的女人,無論是跟他好過的還是沒排得上號的,無一不對他念念不忘。

“上回我也有不對的地方,不該一生氣就說分手,這些天我反複在想這件事,我不該那麼跟你說話。”雲槿主動承認錯誤。

這點覺悟她還是有的,男人女人都一樣,有時要哄哄的。

“是我不好,我不該強人所難,就像你說的,咱倆又沒結婚,我憑什麼讓你跟我去開房呢,這是對你的不尊重。”丁驍說話向來善於抓重點。

可你若真的信了他心裡也是這麼想的,那你就錯了,雲槿也是跟他真正相處之後才漸漸發覺的,聰明而又自負的人往往都是這樣,拐著彎兒說話,讓你自己領會,他可以把意思準確的表達給你,但又不會讓你一下子琢磨出味兒來。

跟他抱在一起,雲槿體會到一種前所未有的幸福,兩人在一起雖然還不到半年,卻像是經曆過幾次輪回,他已經刻到她骨子裡去了,彆後重逢,讓她意識到,自己簡直愛死他了。

輕撫著丁驍線條簡潔堅毅的臉、寬闊的肩,雲槿的手指隔著衣服一點點在他身上撫過,像是摩挲著心愛的至寶,她要好好地勾畫這個男人的輪廓,勾畫她愛了十幾年的一個影子,他終究不是夢幻。

丁驍抱著懷裡軟綿綿依偎著自己的女人,也感覺到一種異樣,他並不糊塗,他是男人裡對男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