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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8%88%94他的對象,並說:“彆鬨,飛電!”

豈知正在%e8%88%94他的那家夥受了驚嚇,猛地往後一退,喉嚨裡發出“嗚嗚”的警告聲,穀宇的眼睛還閉著,但是已經聽出不一樣了,這不是飛電的聲音。他豎起耳朵:“飛電,是你嗎?來!”

沒有任何回應。他可以肯定,這不是飛電,飛電那麼乖,從來都是在第一時間內執行口令的。這到底是怎麼回事,自己這是在哪裡?飛電呢?還有,羅建飛呢?他想了起來,之前他正在和羅建飛執行任務,在叢林中潛伏,後來和毒販交上火了,再後來,自己中了一槍,然後他看見了羅建飛萬年冰霜的臉上顯出了驚惶之色,再後來,就不記得發生什麼了。

“我沒有死嗎?”穀宇心中一陣欣喜,他試圖睜開眼,刺痛難當,趕緊閉上,往身上摸去,希望能找點東西來擦一把臉。他艱難地抬起手去摸%e8%83%b8`前的口袋,他一下子愣住了,他的左%e8%83%b8,並沒有包紮,準確來說,是沒有槍口。那兒也沒有口袋,這到底是什麼情況?他抖抖索索地解開衣服扣子,撩起衣擺,薄薄的一層,明顯不是自己的軍裝,也不知是什麼布料,他也顧不上,趕緊擦了一把臉。

這時一陣悶雷響起,很快便有豆大的雨點砸下來,頃刻便變成了瓢潑大雨,穀宇仰躺在地上,任由雨水衝刷。不多時,他抹了一把臉,睜開眼睛,雖然還酸澀難受,但已經可以視物了,天是黑的,路燈昏黃,四周有模糊的建築輪廓,自己並不在茂密的邊境叢林中,而是在城市的街道上,好像是條小巷子,透過雨簾,他依稀看見了巷子儘頭的五彩霓虹,這是久違的人間煙火,自從入伍後,就沒見過了。

再扭頭一看,哪裡有什麼飛電,剛才被他嚇跑的那個%e8%88%94他的東西原來是條流浪狗,看體型還是條大型犬。那家夥正努力使自己的身體往屋簷下靠,避免被雨淋著。穀宇掙紮著想坐起來,卻發現全身都疼痛難當,仿佛骨頭被人一節一節敲碎了一般,身上沒有一處不疼痛,他再次摸了一下左%e8%83%b8口,確認了一遍,沒有槍口。怎麼回事?怎會沒有傷口?!

就在他怔愣那會兒,%e5%b1%81%e8%82%a1後麵傳來一股酥|麻感,很快有什麼東西響了起來,穀宇愣了一會兒,才想起來應該是手機在響。

他心下疑惑得很,雖然現在是人手一機,但是在部隊裡,是不允許用手機的,他根本就沒把手機帶身上。自己身上現在有個手機,這又是什麼狀況?他遲疑了一下,還是伸手從%e5%b1%81%e8%82%a1後麵的口袋裡將手機摸了出來。

那是一個觸摸屏的手機,還是蘋果5代。穀宇從來沒有用過觸摸屏的手機,他入伍足有四年多,剛入伍那陣子,觸摸屏的手機正開始流行,但是他沒用過。在部隊裡這些年,幾乎是與世隔絕的生活,除了訓犬和訓練,就是出任務,根本沒機會用到這些時髦的電子產品,不過倒是見戰友用過。

手機鈴聲是非常幼稚的麥兜起床歌,上麵顯示一個叫做死八婆的名字,穀宇皺著眉頭,艱難地找尋著接聽鍵,但是沒有。就在這時,手機安靜了下來,穀宇鬆了口氣,結果這口氣還沒鬆完,手機又吵嚷起來。穀宇想了想,用手指按著屏幕上的那個圓點劃了一下,接通了。

他將手機放在耳邊,裡麵傳來一個尖銳的女聲,還有點氣急敗壞:“季夏,你死哪兒去了?還不接我電話!你讓我給你約了嘉惠,結果卻放我們的鴿子,你還是個男人麼,下次彆想求姑奶奶給你做任何事,滾你媽的蛋!還有,我幫你約了人,是你自己爽約的,答應給我的那個包你還得給我買!……”

對方接下來還說了什麼,穀宇沒去聽了,他隻覺得有一些不屬於自己的記憶閃電般蜂擁而至,頃刻間幾乎將他淹沒,一種無可名狀的恐慌向他襲來。原來他覺得奇怪,自己明明在戰場上,卻出現在了城市的街道上,身上雖然疼痛,卻沒有槍傷,因為這具身體根本不是他的,而是一個叫季夏的人的。

手機落在了地上,裡麵那個女孩繼續在咆哮般發泄怒氣,穀宇已經不去聽了,積水和雨水打濕了手機,不一會兒便黑了屏。不知是沒電了,還是被水泡壞了。

穀宇沒去理會,他努力在消化這個事實,自己遇到靈異事件了,靈魂穿越,還附體?他咬著牙,忍住疼痛坐了起來,就著暗淡的路燈和霓虹的光線,看見自己身上辨不出原色的襯衫和牛仔褲,再抬起雙手,反複看了看,這雙手指節修長,一看就知道是一雙養尊處優的手,沒有厚厚的老繭,也沒有訓犬時被飛電咬的舊傷痕,而是光潔細膩的。這些事情無不清晰地提醒他:這不是自己的身體!

大雨兜頭澆下,他身上沒有一處是乾的,但他渾不在意,這點雨,對經曆過雲南雨季的人來說,實在是小菜一碟,出任務的時候,常常冒著雨在叢林中一待就是兩三天甚至更久。穀宇伸手用力抹了一把臉,閉上眼睛,咬著牙狠狠搖了下頭,睜開眼時,還是剛才看到的那番景象。一定是在做夢,快醒過來,他伸手往臉上扇過去,綿密的大雨中響起一聲脆響,穀宇痛得扯了下嘴角,痛感那麼真實。倒是屋簷下的那條流浪狗被驚了一嚇,“汪”地叫了一聲。

如此清晰的感覺,竟然不是在夢中。這是說,他現在附身在這個叫季夏的人身上了,自己的身體呢,這個軀殼裡原來的主人呢?這種怪力亂神之事,以前說起來都嗤之以鼻,沒想到居然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他閉上眼睛,屬於季夏的記憶片段閃現了一些出來:他先是對著鏡子左看右照,打扮得像隻花孔雀,然後出了門,在一家酒吧門口被一群人堵住了,拖到後麵的街巷裡,二話不說一頓死揍,末了還被按進了泔水桶裡……

過了許久許久,穀宇以手撐地,慢慢站起來,看著地上那個泡了水的手機,不知道壞沒壞,還是撿起來,順手塞進褲兜裡。抬%e8%85%bf想走,回頭看著屋簷下那條流浪狗,它正專心致誌地盯著自己看呢。他向那條狗走過去,那狗退了一下,往角落裡躲去。

穀宇站直身,向它招了一下手:“來,我帶你找吃的去。”

那狗不動,把頭低了下去。穀宇無奈地笑了一下,這不是他們基地的犬,沒經過訓練,聽不懂口令,也看不懂手勢。他隻好走過去,那狗雖然有些畏懼往後縮了縮,但是並沒有跑開,可見並不拒絕人,以前是被人養著的,不知道它的主人為什麼又將它扔掉了。

穀宇是個愛狗如命的人,所以當年他入伍,新兵訓練結束之後,連裡安排他去做訓導員,在他簡直是瞌睡遇到了枕頭,他的戰友都一臉沮喪,獨他一臉興奮。所以這個訓導員一做就是三四年,兵役期滿之後,他又轉了誌願兵,繼續做訓導員,他打算一直做下去,直到非轉業不可。

在穀宇看來,不管是土狗還是名犬,都有其獨特的個性,都是可愛的,所以對流浪狗,他也毫不嫌棄。他走到流浪狗身邊,伸手揉了揉它的腦袋和頸脖,然後拍拍它的腦袋:“好了,乖,跟我走吧。”這手勢是人和狗狗相處的通用語言,表示%e4%ba%b2昵和嘉獎。

穀宇走了幾步,那狗遲疑了一下,果然跟了過來。一人一狗走進雨幕,昏黃的路燈將他們的身影拉長又縮短。穀宇帶著流浪狗出了小巷子,夜已經很深了,街上的車流十分稀疏,因為下雨,行人更是寥寥,商家店鋪多數已經關門。他看了一下,帶著流浪狗往一家二十四小時營業的麥當勞走去。

麥當勞的玻璃門裡映出一個極度落拓的人,全身濕透緊裹在身上,頭發緊貼在腦門上,還沾著食物殘渣和油垢,衣服敞著,露出單薄的%e8%83%b8膛,臉上身上色彩斑斕,如開了染料鋪,整一個流浪漢的造型,而且又帶著一條流浪狗,一人一狗比落湯%e9%b8%a1還狼狽。

這個點麥當勞的人很少,值夜班的服務員靠在櫃台後麵閒閒地看著外麵的雨,百無聊賴。穀宇推門進去,立即引起了服務生的注意:“歡迎光臨麥——”聲音戛然而止,服務生一時間進退兩難,不知道是該歡迎呢,還是趕客比較好。

穀宇也沒在意,他看了一下,找到衛生間的位置,走了過去。一個服務生小哥說:“先生,我們這裡不準帶寵物進來。”

穀宇停下來,對身後的流浪狗說:“坐下,等我回來。”一邊說一邊將狗狗按在地上坐著,順便還拍了拍它的腦袋,以示獎勵。②思②兔②網②文②檔②共②享②與②在②線②閱②讀②

流浪狗對著滿屋子的食物香味渴慕不已,它蹲坐在那兒,無意識地搖著地上的尾巴,向人討好著。但是麥當勞的小哥沒有看見它的討好,隻是和他的同事竊竊私語討論這一人一狗去了。

穀宇進了洗手間,將腦袋放到水龍頭下去衝洗,閉上一隻眼看了看,從牆上的洗手液瓶子裡擠了一堆洗手液,將腦袋脖子好好洗了一通。雖然剛剛淋過雨,但是粘在頭上的油垢並沒有那麼好去掉,那股子酸臭味刺激得他直作嘔。

好不容易洗乾淨,抬頭看著鏡子裡的那個人,一張陌生而熟悉的臉,雖然色彩斑斕,但也掩蓋不了長得好看的事實,而用穀宇看慣了硬朗軍人的眼光來說,實在沒什麼看頭,雖然眉毛是眉毛,鼻子是鼻子,但對一個男人來說,說好聽點是英俊,說不好聽,那就是娘。

他對著鏡子發了三分鐘的呆,然後扯出幾張手紙,胡亂擦了一把頭臉,走了出去。流浪狗的哈喇子此時已經流得一尺多長了,對一隻長期處於饑餓狀態的狗來說,這已經算是很有風度了。

穀宇走到點餐台前,要了兩份巨無霸漢堡,三份%e9%b8%a1翅,一份可樂。服務小哥看見他洗了個臉回來,已經變身為帥哥了,有點怔愣,甚至都沒去打單,穀宇很自然地從褲兜裡摸出錢包:“多少錢?”

那小哥才驚醒過來,連忙打單:“哦哦,一共是六十二塊,謝謝。請問是外帶還是店內用餐?”

穀宇頭也不抬地說:“打包。”拿錢的時候突然愣住了,自己怎麼會知道身上有錢,還如此自然地掏錢包呢?

服務小哥看他半天不拿錢,又重複了一遍,穀宇醒過神來,拿出一張一百塊的鈔票遞過去。

穀宇將紙袋拎在手裡,推開門,對流浪狗說:“來,出來吃飯。”

流浪狗果斷跟著他出去了,地板上留著一灘從它身上淌下來的汙水。

穀宇就在麥當勞的台階前坐了下來,將東西分了一半給流浪狗,自己拿起另一個漢堡啃了起來,仿佛餓了很久了一樣,其實他記得早上才和羅建飛一起吃過壓縮餅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