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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搶糖果時的吵鬨聲真正弄醒了,就跑我這發源地討糖果來了……

醒了後……就是想到吃……您活的……還真是……愜意啊……

番外(一)

鳳家,共六人:鳳婉柔,鳳嫣然,鳳清幽,鳳雨煙,鳳琉璃,鳳若惜。

她們不同於常人,從出生起,便有了記事與學習的能力。

因為,她們不是凡人,更確切地說,她們不是人。

她們是上古天神在創世時遺留於世的能量碎粒。本是零星的飄蕩於世,但經過千千萬萬年時光的積累,憑借物以類聚的特性,遵從合並同類項的原則,使得這細若塵埃的粒子逐漸融合,形成了能量碎片。

當上古天神注意到這些時,卻發現這些粒子流於世間太久,在結合時,不僅依附了水分子,還夾雜了人世間的怨念,執念以及各類情感,已不再是純粹的創世神力了。對於神而言,與其為了收回這點小小的力量而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去破壞,萃取,重新再造,是極其不合算的。(懶鬼!!!)但是,若放任它們自由積聚,當所有能量結合成晶石,各種不同屬性的力量在一起摩攃碰撞,又可能會因為不穩定,而引起自爆,那個衝擊力絕對能輕輕鬆鬆毀滅一個星球!

雖然,對於創世神而言,手上有那麼多玩具,多一個不多,少一個也不少。但是,若是因為爆破而滅會很麻煩!

那散落的星球碎片遊離在浩瀚宇宙中,就猶如一個房間裡散落著玻璃碎片,算不上危險,不會導致大的傷痛,但卻會造成生活不便!

而我們偉大的創世神,偏是十分討厭麻煩與不便!

於是,神決定靜觀其變。

當然絕不會等到它們完全合為一體,否則這力量太強大也太不穩定,不容易控製。

於是,當到了這些能量晶體合成為差不多大小的六塊時,神以之為核心,固定以沙,加持神力,六鳳便形成了。

所以,她們可以說是姐妹,但也可以說不是。

因為,她們的本源都是一樣的——都是上古天神的能量結晶。

但是,她們卻實實在在沒有半點血緣關係——事實上,她們根本沒有血,沒有心,也不存在痛感……

她們是超%e8%84%b1於世的存在,是強於任何一界中任何人的存在,她們擁有永不消失的生命,卻因為生命本源來源於神而注定永生永世逃%e8%84%b1不出神的管製,這樣的資源怎可以浪費?!

可是懶惰如神,又怎會有為人父母,為人師表的自覺?

創造完她們的肉身後,就把她們丟進地下室,山頂,海底,熱帶叢林,狼窩,北極去了,由得她們自生自滅。(當然她們是不會滅的)

因此,在兒時的記憶中,書便是陪同她們最久,最為忠實的同伴。

是天賦異稟也好,或認真鑽研也罷(事實是,除此以外實在沒事可做嘛!)總之,在七歲時,她們已是“小”有成就了。

於是,神將她們送回了世界——正常人的世界!

隻是,如今的她們,還能算是“正常”麼?

她們是飽讀詩書沒錯,卻都是知識型的書,她們是天資聰穎沒有錯,可是自有記憶以來,卻從沒有與人類交道的過往。沒有經驗的她們,怎麼會明白什麼叫做收斂鋒芒,什麼叫做人心不古?

無論是同齡人因為妒忌的遠離,還是師長為求名利的送離,都注定了她們被這世間所棄離的結局!

當然,除了一個地方——研究所!

隻是,那生命中心來自於古神的高傲,又怎會甘願受製於人

於是,便展開了一場場追逐爭奪賽。

番外(二)

在我被造出實體的那一刻,便有了意識,有了記憶,並且因著超乎常人的記憶力,即便兩世為人,也不曾將那段時光遺留半分……

這是不應該的……至少,對於一個‘人’來說,是不應該的。

隻是,那時的我,什麼都不知道,就如,我都不知道,自己不是個‘人’呢!

在生命最初的七年,我的生活可謂是一層不變。

居住在喜馬拉雅山脈的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瑪峰上,被那個‘出生後’唯一見過的家夥施以結界隱匿起來。

隻是,這個,也是很久以後才知道的。

獨自一人的生活,卻是沒有孤單的感覺。不曾有過陪伴,哪有感覺寂寞的能力?

每天,便是在看那家夥送來的書中度過的。

書很雜亂,什麼科彆的都有,什麼類型的都有,什麼文字的都有。

後來遇見了她們,才得知,原來我們幾個兒時的生活,都差不多啊!

果然,那個無良的家夥,絕對不會費心挑選!

後來,在參加各類皇家或世界百強企業的宴會時,曾數次被問及‘成才’的方法,我很是誠懇的說:“如果你讓你的孩子從記事起,就保持每天專心看十小時的書的話,他一定能成為一個‘神童’!”

那些人對我的回答顯然不怎麼滿意,卻也是無法挑剔,隻以為我是不願透露,幾次以後,便也不自討沒趣了。

我自是知道他們想法的,卻也隻能一笑而過。

可是……天可憐見啊!!!我那是前所未有的誠心誠意啊啊啊啊!!!!

所有人都知道,‘一分耕耘,一分收獲’,卻總是在找‘事半功倍’的方法。

我在這件事上,卻是難得沒有藏著掖著,不過為了讓它更可行可信,將時間縮減了一半,但是……似乎還是高估了他們的承受能力了呢~~~

若說當初的我們,每天看書不下二十個小時的我們,從未曾想過將來要‘出人頭地’,一定沒有人相信的吧!

但是,事實,就是如此!

那時,書是唯一的存在!

那時,看書是消磨時間的唯一手段!

那時的我們,可是連吃飯睡覺都不知道的呢~~(這屬於體質問題!)

然後,在無休止的循環中,迎來了我的七歲‘生日’,當然,是那家夥說的,從來認為日子就該這樣過的我,從不覺得有記日子的必要。

那一日,是我真正走進這個世界的第一天。

下山的時候,我什麼都沒帶,也實在沒什麼好帶的。那些書麼?早已經刻在腦子裡了!

那家夥將我送到一個地方,而後,便一如既往的消失得無影無蹤,連衣袖都不曾一揮。

走在街上,隱約聞到一陣味道,便尋味而去。(你屬狗的麼?)

“這是什麼?”我指著一疊籠子裡的東西問。

“哎?小姑娘沒吃過麼?這是小籠包哦~~很好吃的!要不要來一籠?”

好吃?有些疑惑……那是什麼感覺呢?

“嗯……”試試看就知道了吧……

學者周圍人的樣子,從剛送上來的幾個裡,隨手拿起一個塞進嘴裡。

嗯……看上去白白軟軟的小東西,在嘴裡‘攪和攪和’後……

唔……這便是‘好吃’的感覺麼?嗯……似乎還不錯呢~~(你是攪拌機麼?-_-|||)〓本〓作〓品〓由〓思〓兔〓網〓提〓供〓線〓上〓閱〓讀〓

又拿起一個,準備放進嘴裡。

“喂,笨蛋,燙啊!”隨著一聲疾呼,手中的東西被打落。

燙?什麼感覺?

重新又拿起一個,迅速塞進嘴裡,看看這次能不能嘗到‘燙’的感覺。

“哎?不燙麼?”眼前的小女孩用奇怪的方式拿著兩根木棒,也夾起一個放進嘴裡。

“啊啊啊!!!燙死我了!呼呼呼……”猛的把邊上壺裡的的液體往嘴中灌,“天啊!為什麼你一點反應都沒有啊啊啊!!!”

反應?我應該有什麼反應麼?歪頭,不解……再往嘴裡丟了個小東西。

“切!真是個奇怪的家夥!”對方撇撇嘴。

“小姑娘,一共五塊錢。”

“五塊錢?是問我要麼?”那是什麼東西?

“你不是想賴賬吧?”那位大叔看著我,又說“算了,你家在哪裡?”

家麼?就是指我住的地方吧!四下看了看,然後指著模糊可見的山脈,“那裡。”

“小孩子,騙人可不好哦!那可是珠穆朗瑪峰!那裡怎麼可能住人?”

“就是!長得倒不錯,卻是個騙吃騙喝的小鬼!”……

周圍好吵!可是……我沒有騙人啊!住了七年的地方,我怎麼可能認錯!雖然如此,但看眼周圍的人,直覺說了也不會有什麼改變,也就不再開口。

番外(三)

作者有話要說:哎……好累哦~~~果然,人家不適合打字的說~~~尤其是一邊想文,一邊打字!

話說,有人詢問烈火青春同人的事,那篇還沒有寫,不過%e4%ba%b2%e4%ba%b2們可以早點告訴我想要哪些男主……彆像這篇一樣,寫了四十章才大概定下了九人,結果現在死命想感情戲……

目前定下的有令揚,耀司,候選自然是烈火裡所有主角配角!不排除加點原創人物或動漫人物的可能……“好了,這位叔叔,我請她!”先前那位女生很‘豪邁’的說。

後來,很俗套的,在得知我一沒%e4%ba%b2友,二沒住所,三沒經濟的情況後,拐我進了她家門,從此,生是她家人,死是她家鬼……咳咳……有點過頭了……(因為沒有人相信我住山上啊……)

不過,那個時候,確實以為,我會這樣,一直,一直的,在她家住下去……直到……所謂的……生命的儘頭……

當然,前提是那個不知‘今夕在何哉’的無良家夥不會又一時抽風,把我扔到哪個不知名的地方。

憑著優秀的學習和適應能力,用了三天就將‘正常人’應該具備的常識更新在腦中,完美的體現在生活事宜上。同時,也對我的‘家人’有了初步的了解。

那個女孩,名叫小英,比我大一歲,父%e4%ba%b2是位警司,母%e4%ba%b2則是位高中老師。

總體來說,經濟條件不錯,待我也不差。

在小英家,住著漂亮的房子,穿著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