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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他們的緣分開始於幼兒園小班,也結束於幼兒園小班,升中班時,他就沒再見過她,為此,他痛哭流涕,感激得不知所雲。

但是,什麼叫孽緣你知道嗎?什麼又叫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你知道嗎?就在他過慣安逸日子,完全失去危機意識時,衰神冷不防地又倒打他一靶。

在他國小一年級,新生入學之後,他再度陷入水深火熱之中,原因無他,右座芳鄰正是昔日舊識,丁小姑娘是也。

最悲哀的是,他這隻小豬頭居然沒能在第一時間認出她來,及時逃命;更豬頭的是,他還犯了相同的錯誤--在開學的第一天,天真無邪地問她:「你是男生還是女生啊?我看不出來耶!」

可以想象他會有什麼下場了吧?新仇加舊恨,她簡直把他欺負得沒日沒夜、沒天沒良!

兩人的座位中間被劃上一條楚河漢界,這個不光是他們,走遍所有低年級的教室桌麵都找得到,比較過分的是,她不隻命令他不可以越界,每次越界就打他手背,就算沒越界也打--因為規矩是她訂的,她說有就有,不許有異議,而她自己卻可以常常越界……他幾乎每天都是紅著手背回家。

班上打躲避球時,她從頭到尾鎖定他卯起來K,而且勁道十足,有一次還把他K到流鼻血。

打掃工作做完時,她故意把他負責的區域弄臟,再去報告老師說他偷懶沒打掃……

這些也都算了,她還帶頭叫他娘娘腔,說他一點都不像男生,害班上的男同學也跟著唾棄起他來,不敢跟他一起玩,怕被一同歸類在娘娘腔的行列……

他哪裡不像男生了?他隻是說話輕聲了點、動作秀氣了點、長得比較像媽媽,這樣而已啊,噢,對了,還加上考試分數比她高,然後她就氣得跳腳了!

真的,他也不曉得為什麼啊,而且他表現得愈是無辜,她就欺負得愈帶勁!

偷偷告訴姊姊這件事,姊姊隻是涼涼地說:「在同一個地方跌倒兩次,隻能說你笨得很夠本,你自求多福吧,我也救不了你了。」

姊姊的落井下石,讓他清楚地見識到什麼叫「手足情深」!

所幸,這樣的日子也沒維持多久,一年級下學期開學時,他就沒再見過她,導師說,她轉學了。

因此,他又偷來幾年安逸時光,世界依然美好,陽光依然燦爛。

直到上國中一年級--

讓他再重複一遍,什麼叫命運?什麼叫孽緣?如果還是不清楚,看看他,相信每個人都會有相當深刻的體悟!

是的,他和丁群英又成為同班同學了!

他的座號,就在她後麵一號。

初初看到同學名時,他簡直想呻[yín]了,很明顯的,上帝再次挑上他見證「命運」的公信力。

歲月,讓她改變了許多,以前,她隻是名字中性化、外表中性化而已,現在,她連行為舉止都中性化過了頭,這還是客氣的說法,事實上,和男人比豪情氣魄,請叫她第一名,她簡直就和她的名字一樣:氣蓋群雄,勇冠群英!

就他所知道,校內校外人人都必恭必敬喊她一聲:「大姊頭!」

他不知道她為什麼會變成這樣,以前她雖然打壓他,可那也僅止於對他個人的小惡作劇,她對每一個同學都是相當友愛的,上課認真、作業準時交,在師生之間也算是甜美可愛的好學生。

不像現在,她永遠是最後進教室,最快離開的,逃課闖禍、違反校規的事一定有她的分,我行我素得讓全校師長頭疼。

心裡,有那麼一點難受。他是第一個把她誤當成男孩子的人,幼兒園時期,她心靈是真的受到創傷了,她今天變成道地的男人婆,和男人比氣魄……總覺得自己也該負上一小部分的責任。

所以對她心血來潮的惡整行為,他始終容忍著,他早有心理準備了,遇上她日子不會太好過。

自取其辱地又跑去問阿姊,她說--

「弟,送你一句話,冤家宜解不宜結,就你這點智能--唉,你鬥不過她的。」附贈一聲悲憫歎息,有模有樣地搖頭走人。

每次跟姊說話,都會讓他嚴重質疑自己的智商,覺得自己笨到這種地步,不自殺謝罪實在對不起天下蒼生。

不過……鬥他沒有要跟丁群英鬥什麼啊!是姊誤會什麼,還是他說錯什麼了?

雖然,他必須承認,這些年過去,丁群英依然不改其誌,以捉弄他為樂。

他忘了誰說的,好象是四叔吧!他說:「女人是這個世界上最記恨的動物。她會忘記她交過幾個男朋友、會忘記她做過幾次處女膜重整手術、會忘記她欠你錢……但是,她隻要恨一個人,海枯石爛都不會忘記詛咒你,所以,要讓一個女人記住你最好的方法,莫過於讓她恨你。」

這些話,在丁群英身上得到了印證。

至少,在她這麼努力地表態之後,她清楚地讓他了解一件事,她很討厭他,非常非常地討厭;而他也清楚地確認了一件事,這輩子,他隻要碰上她,就絕對沒什麼好事!

他也認命了,儘可能地有多遠避多遠。

他們的緣分一向來得快,去得更快,國一結束,因為學校的能力分班,成績向來名列前茅的他,自然被分到前段班,與後段班的她雖然同處一個校園,但要碰在一起,機率其實不大。

她現在如何?他並不很清楚,也不會特彆去關切。有一回打掃時間,他負責清掃體育器材室,正要推開門時,剛好看見丁群英也在裡頭,那時她正好接過同學遞給她的香煙吸了一口,接著--拚命地咳!

她,明明不會抽煙吧?

來不及深入思考,就看見訓導主任往這裡走來,他下意識地,擋在半開的窗戶前大喊了聲:「訓導主任好!」

裡頭的人嚇到了,趕緊熄掉煙蒂由另一個窗口丟出去。

幸好,訓導主任沒聞到煙味,也沒多做停留,點了下頭就離開。

他鬆了口氣,回頭瞄了一眼,對上她有些複雜怪異的凝視眼神。

當時,他其實也沒多想什麼,直覺就是做出幫她掩飾的行為了!

當然,他並不會指望因為這件事,兩人就能化敵為友,因為四叔也說過:「就算你做了一百件讓女人感動的事,隻要做一件對不起她的事,她記住的永遠是對不起她的那一件,而不是感人肺腑的一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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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他覺得好奇怪,既然女人是那麼糟糕又麻煩的生物,那他為什麼要娶四嬸,還生了個小小麻煩?

但是後來的這件事,又讓他認同了四叔的話,女人確實很糟糕!

早上升旗典禮完,他的桌椅被推倒,書本散了一地,還囂張地附上一記大腳印;放學回家時,發現腳踏車的輪胎遭不明人士戳破,唯一的嫌疑犯是誰,他連想都不必!

從小到大一忍再忍,他終於決定他受夠了!

就在某一天,又讓他撞見她和同學打架,他一時在氣頭上,想也沒想便去通知訓導主任。

她看不順眼的人就活該要被她扁嗎?為什麼要任她這麼為所欲為下去?總要有個人告訴她,什麼叫規矩!什麼叫人與人相處之道!

因為這件事,她被記了兩支小過,並且咬牙切齒地當著他的麵撂下狠話:「言洛宇!你以後最好有多遠閃多遠,不要再讓我看見你,否則你他媽的我見一次扁一次!」

他愣愣地,看著她離去的身影,背脊僵直,似她倔強的性情。

他沒有錯,阻止校園暴力,本來就是理所當然的,他不該感到內疚,但是看到她嘴角帶傷,怨恨瞪視他的眼神,以及往後每一次經過中廊,視線對上那張處分公告,他就是沒有辦法克製歉疚的感覺由心底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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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他更少看到她了,反正他們不對盤,其中一個人遠遠看到對方都會繞道而行。

他是師長、同學眼中的模範生、乖寶寶,違反校規的事,打死也不會做,考試成績傲視群倫,聰明、有氣質,前段班的同學以他為典範;而她是學校的頭痛人物,校內校外的學生之間有糾紛,首推她仲裁交涉,她豪氣乾雲,不讓須眉,後段班的同學以她馬首是瞻。

他們王不見王,各有不同的生活圈,也不會有交集。

就這樣,一直到國中畢業,他沒有疑問地考上第一誌願的巿立高中,有關她的消息,了解得就更少了。

現在回想起來,雖然他們幾乎從不包紙尿布後就結識--好吧,改成結仇會貼切些--但實際相處的時日,其實不超過兩年,這樣的緣分,不知該算深或淺?要說深,翻開國小、國中的畢業紀念,班上隨便一個同學都比他們同窗還久;但要說淺,他們好象每繞一圈,又會不小心碰在一起……

兩年同窗,他還每次都坐她隔壁,但他其實一點都不了解這個女孩子。她看似大而化之、不拘小節,和誰都能打成一片,獨獨對他就是小心眼得很,死死記住他八百年前犯的小過錯,專挑他來作對,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他們之間有什麼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天知道,他也搞不懂她為什麼會這麼不爽他,真要認真算起來,他才是比較倒黴的那一個吧?

女人啊,真是奇怪的生物。

比較值得慶幸的是,他們的孽緣真的就到此為止了。她是不是仍在另一所學校作威作福、魚肉同學,他並不清楚,反正從此橋歸橋,路歸路,要是接下來還有可能再成為同學,那他言洛宇的頭就剁下來讓人當西瓜劈!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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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他的頭不會被剁下來當西瓜劈,因為他讀男校,除非她變性,否則彆說同班,連同校的可能性都等於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