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頁(1 / 1)

"說起來蘭伯特,你為什麼喊你哥名字?"奧迪斯話題一轉,轉移到今天另一個莫名其妙的違和處。

經奧迪斯這麼一提,歌莉婭和馬裡奧才發現,確實是這樣沒錯,從他們進門開始,蘭伯特對修的稱呼就是名字。雖然他們都清楚這對兄弟之間並不友愛的情誼,可作為加斯特家族的下一個繼承人,在這種表麵禮儀上出錯,可不是蘭伯特的風格啊,即使他們是跟蘭伯特關係比較%e4%ba%b2密的朋友。

對於這個理由,修再清楚不過,所以當奧迪斯提出疑問的時候,修隻是挑起嘴角,毫不介意地一笑。

換做是他,對著一個自己鄙視的、關係不%e4%ba%b2密的人,這聲"哥"他也喊不出口。

而蘭伯特則是微微一愣。他注意到了修的表情,但實際上並非如此。與其說修是他鄙視的人,不如說修對於他來說根本就是個陌生人。

蘭伯特比修小三歲,也就是說,蘭伯特出生的時候,修已經三歲了,三歲也正是修換了靈魂的時候,基本上從那之後,修就逐漸淡出了人們的視線,所以等蘭伯特懂事了,修就已經完成了從備受矚目的公爵長子到不願被人們提起的宅男的轉變過程,像是公爵府的幽靈一樣,隻活動於眾人所不知道的時候。

所以從小到大,蘭伯特隻知道自己有個哥哥,但對於這個哥哥的所有信息,蘭伯特都是從彆人嘴裡聽來的,他並沒有見過幾次真人,即使見過,大多時候都是他看到修想要去打招呼的時候被彆人打岔,等再有空閒的時候,卻找不到這個人了。再之後,他就連見都見不著修了。

可以說昨天那一麵,算得上他們的初次見麵了,因為覺得修跟他聽說的不太一樣,所以想要了解一下,這才纏了上來。怎麼說也是自家哥哥,等哪天彆人問起的時候他什麼都不知道,那就丟臉了。蘭伯特不會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更何況,若是修並非外人所說的那麼廢物,也能為加斯特家族挽回一些顏麵,所以了解修是必要的過程

正在思考的蘭伯特突然遇到了"襲擊",下意識地躲開了之後,才發現那是修的手。

"怎麼了?"這個角度,這個距離,修是想要摸他的頭?

修張張嘴,才想起來蘭伯特讀不懂%e5%94%87語,於是一伸手,從沙發墊子下麵掏出了一遝紙和一支筆,刷刷寫了起來。

"誒?"對於修從奇怪的地方拿出紙筆這件事情,歌莉婭表示十分驚奇,不過沒人理她的驚奇。

然後奧迪斯三個人突然發現,他們剛剛提出的問題是被這對兄弟直接無視了嗎?就這麼簡單地進入下一話題了?

【蘭伯特的頭發,我以為是黑色的,沒想到是鴉青色的,很漂亮。】修舉起寫好字的紙,閃亮的雙眼直勾勾地盯著蘭伯特的頭發。

雖然一直都知道蘭伯特的頭發是鴉青色的,但是因為不太在意,所以昨天看的時候,以為蘭伯特的頭發跟他一樣是黑色的,可是今天,在陽光充足的時候再看,修卻敏銳地發現了不同,這才想起來蘭伯特的發色本來就是鴉青色的。

"你……要摸摸嗎?"修的目光太閃亮,也太過直接,泛著水潤的光澤,像是期待主人獎勵的小動物一樣看著蘭伯特,看的蘭伯特渾身發毛。

果然,蘭伯特此話一出,修的眼神更亮了,拚命地點頭,就差變出一條毛茸茸的大尾巴搖上兩搖了。

蘭伯特頓了頓,偏了偏身體,降低腦袋的高度,然後微微垂頭。

修毫不客氣地將手放在了蘭伯特的腦袋上,順著發絲輕輕撫摸,下手的感覺和讚歎的表情像是在鑒定一件工藝品一樣。

奧迪斯傻愣愣地看著眼前主人愛撫寵物的場景。開玩笑的吧?

奧迪斯比修還大上一歲,也就是說大了蘭伯特四歲,兩人一個是皇子,一個是公爵兒子,從小就經常玩在一起那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所以奧迪斯幾乎是看著蘭伯特長大的,對於蘭伯特的幾個特點是再熟悉不過了:冷漠,霸道,強悍,高傲,不過最讓人受不了的一點就是不喜人觸碰,不論是自己的身體還是自己的東西,都碰不得。

可是現在他看見了什麼?那個蘭伯特竟然會讓人碰?碰的還是他的頭?而且還是他自己主動提出來的?

不過驚訝之後,奧迪斯倒是給自己找了個理由,怎麼說修也是蘭伯特的哥哥,%e4%ba%b2哥哥,有血緣的,再怎麼疏遠,也比他們這些外人靠的近乎。

所以奧迪斯勉強平靜了下來。可是眼前如此和諧的場景,他還是覺得有些不和諧。

而歌莉婭和馬裡奧也傻眼了,他們還從來沒見過蘭伯特跟誰%e4%ba%b2近。不愧是兄弟啊。兩個人也得出了同樣的結論。

修才不管彆人怎麼想,此時正玩得歡快呢。

蘭伯特的這一頭短發,不僅顏色漂亮,就連手感都是最棒的,又滑又順,軟軟的,讓修不禁想起了前世養過的伯恩山犬。修眯起眼睛,越摸越上癮。

蘭伯特一直任由修在自己腦袋上放肆,奇怪的是,以前不管誰碰他他都會不舒服,生理上的排斥反應極強,可是現在,雖然是自己提出的,但是修的觸碰讓他完全不排斥,這還是稍稍有些出乎意料。而且隱隱覺得修的手很溫柔,也很溫暖。

玩累了,修最後使壞地揉了兩下才罷手,然後看著蘭伯特有些淩亂的發型笑了起來。

11抱你下去?

玩累了,修最後使壞地揉了兩下才罷手,然後看著蘭伯特有些淩亂的發型笑了起來。

"修少爺,蘭伯特少爺。"莫爾管家的聲音在門外響起。

"進來。"蘭伯特淡定地整理好自己的頭發,然後才開口讓莫爾進來。

修眯起了眼睛。

嘖嘖,長相俊朗,身材絕佳,頭發漂亮,就連聲音都如此渾厚低沉,而且還是少有的魔武奇才,修可以想象蘭伯特有多受歡迎。

"修少爺,蘭伯特少爺,午飯的時間到了。"言外之意就是詢問幾位要在哪裡用餐。

"父%e4%ba%b2和母%e4%ba%b2呢?"

"老爺去了阿德利諾公爵府,夫人外出購物了,中午均不在家用餐。"

"那就去餐廳吃飯吧。"

奧迪斯聳聳肩,表示沒意見。

"無所謂。"馬裡奧隻要有的吃就行,對於加斯特公爵夫婦並沒有什麼排斥情緒。

"哪都成。"隻要沒有加斯特公爵夫婦在的地方,歌莉婭都無所謂。歌莉婭在麵對加斯特公爵時有壓力,在麵對他那位夫人時總是壓不住火氣,她討厭那個女人。

"我明白了。十分鐘之後就可以下樓用餐了。"說完,莫爾鞠一躬,然後離開了。

"對了蘭伯特,今天來是有事情要跟你商量。"莫爾走後,奧迪斯才想起今天要找蘭伯特談的正事。

蘭伯特看向奧迪斯,沒有說話,隻是看著。

奧迪斯也不介意,他已經習慣了跟蘭伯特相處的模式,除非必要,不然蘭伯特是不會說話的。

"我們,差不多該找個地方曆練一下了。"

所謂的"我們",指的是貴族裡跟他們比較要好的幾個家族的同輩人,但年齡限製在二十歲以上,三十歲以下。他們這一批人,魔武的基礎等級都修煉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就是在實戰中摸索提升了。②思②兔②在②線②閱②讀②

一聽"曆練"二字,修的耳朵動了動,雖然是垂著頭在看書,可卻將注意力稍微轉移到奧迪斯他們的對話中。

他的言靈術也差不多到了這樣的一個時期了,不論他前世有多少實戰經驗都是白扯,想要繼續提高,他必須再次加入到戰鬥中激發能力。當然,為了他平靜的生活,他會選擇獨自外出曆練,或者造個假身份,跟一些不認識的人一起。

"這次都有誰?"蘭伯特這話的意思就是他決定加入。

"你,我,歌莉婭,阿德琳·阿德利諾,埃默裡·菲爾德,艾莉森·阿拉密斯和她的孿生弟弟。"奧迪斯掰著手指頭一個一個地數。

"七個人。"還好,隊伍的人數不算多,"歌莉婭去乾什麼?"

"我有要找的材料。"歌莉婭是個煉金師,不過實驗室裡的材料消耗的差不多了,雖然也可以讓負責采購的人去采購回來,但難得有個可以出去玩的機會,歌莉婭怎麼會放過。

"阿德琳的年齡夠了嗎?"七個人,三個女人,不得不說,蘭伯特覺得這樣的組合稍微有點麻煩,尤其歌莉婭的攻擊力弱的可以。

"兩天後就滿了。"作為阿德琳·阿德利諾的弟弟,馬裡奧看著蘭伯特齜牙一樂。

他們家這個姐姐,可是迷戀蘭伯特迷戀到不行,怎麼可能放過這次機會?曆練這想法本身就是阿德琳先提出來的。

"她生日前出發。"蘭伯特立刻接話。

"……那是不可能的。"奧迪斯翻了個白眼。

"……"蘭伯特當然知道不可以,他隻是試著說說而已。

兩天之後……修開始盤算他什麼時候可以開始自己的旅程。

"俢哥不跟他們一起去嗎?"馬裡奧這話剛說完,就想立刻咬掉自己的%e8%88%8c頭。

他這問的是什麼啊?修·加斯特是誰?是威斯納帝國有名的魔武廢人,他竟然提議讓這個一個廢人跟著一起去曆練?他是有多不長腦子啊??

奧迪斯、歌莉婭和蘭伯特以一種極其鄙視的目光看了馬裡奧一眼,隨即統一看向修。

雖然隻有不到半天的時間,但是奧迪斯、歌莉婭和馬裡奧還是基本可以判定出修的性格,雖然沒辦法修煉魔法和鬥氣,但是修並不頹廢,也沒有自暴自棄,反而給人一種安寧、高貴、和善的感覺,經曆過這樣的境遇還能有這樣的心性,他們其實也挺佩服修的勇氣,若是換做他們變成魔武廢人,自殺都是有可能發生的事情,畢竟在這個強者為尊的世界裡,力量就是一切。

對於馬裡奧出口的提議,修也是有些詫異。身為阿德利諾公爵的兒子,馬裡奧竟然如此缺心眼,阿德利諾公爵得有多鬨心啊。修為可憐的阿德利諾公爵默哀三秒。

隨即,修就注意到四個人有點愧疚又有點擔心的目光,不過他們的態度與他無關。

他們覺得愧疚,覺得擔心,那是以他是個廢物為前提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