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頁(1 / 1)

鐘情(快穿) 決絕 4348 字 4個月前

世界,除了人類,再沒有其他的哺%e4%b9%b3動物,在野外活躍著的,是恐龍,還有其他非哺%e4%b9%b3類動物!

而人類,也依靠捕獵這些動物生活。

他們聚居在一起,一起捕獵,一起抵擋獵食者和天災,艱難求生……

所以他為什麼不穿成霸王龍,要穿成一個人類?

在這個世界,霸王龍隻要不去招惹某些巨無霸恐龍,基本上就是什麼都不用怕,也沒有天敵的,他要是穿成霸王龍,肯定能過得舒舒服服,想乾啥乾啥。

現在穿成弱小的人類,還是受了傷的……短時間裡,他連養活自己都難。

好在,這個世界不是普通世界。

人類不僅能變成動物,還跟恐龍共存……這個世界,是帶有特殊能量的。

也就是說,他在這個世界,可以修煉,可以動用精神力。

就是他能動用的力量,必須在這個世界的許可範圍內。

此外……精神力也就罷了,他的身體就是原主的身體,他是沒辦法直接變強的,必須一點點來。

他穿來的時候,原主還身受重傷,這就更麻煩了。

他要先養好傷,再慢慢讓自己變強。

他穿成霸王龍多好啊!再不濟,穿成梁龍這樣的,巨大的蜥腳類恐龍也可以啊!

他甚至不介意穿成巨蟒。

巨蟒體長十幾米,他現在呢?人形一米八,獸形……體長三十厘米。

這具身體的原主,獸形是貴賓犬,一種在某些現代世界,被人當做寵物養的小型犬。

因為貴賓犬的“泰迪”造型太有名,人們還習慣把這種狗叫泰迪。

而泰迪這種狗……如果養得好,那也還好,要是沒養好,一個不留神,它就會習慣日天日地日萬物。

當然,這些都是其他世界的泰迪。

在這個世界……泰迪給人的感覺,就是很沒用。

不過原主在這個部落不受歡迎,並不是因為他獸形沒用,他其實不是部落裡獸形最糟糕的,他們部落裡有個身體很弱的女孩子,獸形是倉鼠,那是一不小心,可能會被人踩死的存在,可比泰迪糟糕多了,但大家依然對她挺好的。

原主不受歡迎,主要是原主這人好吃懶做不肯去捕獵也就算了,竟然還不自量力地肖想部落裡最強壯的女性,並因此做出種種丟人現眼的事情。

言景則穿越的這個人,名叫“鹽”,當然,他們部落裡有把獸形放在名字前麵稱呼彆人的習慣,也就是說,也可以叫他“狗鹽”。

當然,一般大家不會這麼叫,他也不想要這麼個名字……

彆看原主現在被人鄙視,但原主之前那十幾年,其實一直過得很好,而這,得益於他有一對厲害的父母。

原主的母親,是這個部落的上一任族長。

這個世界的女人跟男人一樣擁有獸形,戰鬥力同樣驚人甚至不輸於男人,女人當族長這樣的事情,也就並不少見。

原主的母親的獸形是劍齒虎,更是強壯,早年把部落裡所有的人都打趴下之後,就理所當然地當了族長。

而她的丈夫,也非常強大,獸形是犀牛。

就是他們兩人結成伴侶之後,不知道為什麼,很多年沒有孩子,後來好不容易,才在原主母親快四十歲的時候生出原主。

兩人就這麼一個孩子,不可避免地寵溺了一些。

彆人家的孩子小小年紀,就要去摘野果什麼的,但原主不用。

彆人家的孩子在食物短缺的時候,常常要餓肚子,但原主不用。

彆人家的孩子長到十二歲左右,就獨立生活了,原主更是不用。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樣,原主遲遲沒有覺醒獸形。

他沒有覺醒獸形,他父母就舍不得他加入狩獵隊,於是都十六歲了,原主還完全靠父母養著。

但他的父母,不可能養他一輩子。

某次他母親帶著狩獵隊出去狩獵,不小心受了傷,回來之後身體發熱,沒過幾天就去世了。

他父親年紀不小了,自那之後身體就不太好,偏偏為了能得到足夠的食物,必須出去捕獵……過了不到一年,他父親也去世了。

原主父母去世的時候,都已經年近六十,在這個時代,已經算是活得久的了。

部落裡的人送走了他們,再看看已經快十八歲的原主,覺得這下,原主肯定要去狩獵了,再不濟也要好好乾點活。

但原主……就是不乾。

第122章 泰迪無所畏懼(2)

原主之前那十幾年裡,也曾想過去捕獵,他的父母還在部落不進行集體狩獵的日子,帶著他出去過,教他如何捕獵。

部落裡的人大多有獸形,但很多人的獸形並不強,比如獸形如果是山羊,逃命的時候變成獸形挺好的,捕獵的時候,其實壓根用不上獸形。

原主雖然一直沒有覺醒獸形,但按理,他是可以用人類形態去捕獵的。

但原主跟著父母出去過之後,就被嚇到了。

外麵的世界太危險,從小養尊處優不曾挨過餓受過凍的原主,不願意去涉險!

原主的父母沒辦法,再加上他們覺得原主將來應該能覺醒出強大的獸形,有了強大的獸形,他應該就敢出去捕獵了……就沒有強求原主,繼續養他。

結果等原主的父母都死了,原主也沒覺醒出獸形來。

巨虎部落分配食物,相對而言很公平,也會照顧到老弱病殘。

他們的狩獵隊捕獵到獵物,帶回部落之後,族長會按照狩獵隊的人的貢獻,把最好的肉先分給狩獵隊的人。

此外,族裡的老人孩子還有身體不好的人采集到的能吃的果實植物,也會由德高望重的老人按照采集隊每個人的貢獻,將其中最好的那些,先分給采集隊的人。

然後,剩下的不那麼好的肉和采集隊采集到的各種東西,再用大鍋煮了,平均分給部落裡的每個人。

這樣分食物,能保證部落裡的每個人都有東西吃,不至於人老了乾不動了隻能活活餓死,但這平均分給每個人的食物,真的不多,隻能保證他們不被餓死。

參與了勞動的人有另外分到的食物,可以加餐,可以讓自己的家人吃飽喝足,但隻依靠部落平均分的食物果腹的人,免不了挨餓。

原主父母在世的時候,他父母會把他們分到的好肉給原主吃,原主從不挨餓,但父母一死,原主就吃不飽了。

正常人吃不飽之後,會選擇加入狩獵隊,但原主不同,他想了另外一個方法——他打算找一個能乾的伴侶來養自己。

原主長得好,還愛乾淨,他母親還是族長……在原主小的時候,部落裡的小孩子,不論男女,都喜歡跟原主玩兒,也都喜歡原主。

當時部落裡的大人,也同樣喜歡原主——他們覺得原主將來的獸形一定會很厲害,甚至很有可能會接替他的母親,成為新任族長。

原主在這樣的吹捧中長大,就理所當然地覺得自己很厲害,一度誰也看不上。

他父母死後,他都沒清醒,他自信滿滿地……去追求部落裡最強的女獸人虎春了!

這個部落叫巨虎部落,是因為這個部落裡最強的獸形,往往是老虎,而且每一代,都有五六個人覺醒出的獸形是老虎。

虎春和原主年紀相當,還沒有伴侶,獸形還是老虎……她是部落裡最受歡迎的女性,壓根不缺追求者。

原主一開始追求她的時候,她態度還不錯。雖然跟原主說她喜歡強者拒絕了原主,但勉勵了原主幾句,還說她可以教原主狩獵,因為她小的時候,原主的母親教過她捕獵。

但原主不肯去狩獵不說,還開始死纏著她不放。

死纏著她不放就算了……彆人追求虎春,都是給虎春送食物,原主追求虎春,竟然還跑虎春那裡蹭飯。

虎春一開始給他吃了幾頓,後來受不了了,就再不許原主進她家門。

這時候了,原主還不放棄,各種表白,晚上都跑虎春家門口去睡。

虎春氣得不行,用人形揍了原主一頓。‖思‖兔‖網‖文‖檔‖共‖享‖與‖在‖線‖閱‖讀‖

原主長這麼大第一次挨揍,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受了刺激,他覺醒出了獸形,變成一隻泰迪,夾著尾巴跑了。

他的獸形根本不是大家以為的老虎,反而是一隻看起來非常弱小的長毛狗……人們覺得,他肯定不會再糾纏虎春。

原主也確實有那麼一段時間,沒有去找虎春。

但他並沒有放棄。

原主找到了一種能激發彆人發倩期的藥物,偷偷給虎春吃了,試圖霸王硬上弓。

在這個世界,因為還處在史前社會的緣故,雖然也有人會組成家庭生活,但大家對交配繁衍這事兒,相對來說很開放。

如果兩個人,在獸神的見證下結成了伴侶,那他們大概率會一直在一起,不背叛對方,真要做了對不起伴侶的事情,還會被人看不起。

但在沒有伴侶之前,乾什麼都不稀奇。

很多人還一輩子都不會找伴侶。

部落裡十幾二十幾歲,沒有伴侶的年輕人,看對眼了就鑽樹洞,天天換人睡這樣的事情都不少見。

虎春沒少跟人鑽樹洞,她的人生目標,還是睡了族長生個跟族長一樣強大的孩子。

但想要跟人鑽樹洞,是需要對方同意的!

一般來說,一個人看上另一個人之後,會給那個人送食物。

那人如果不收,就是不同意,那人如果收了,那就代表同意了,送食物的人晚上就可以去找收了食物的人,鑽對方的樹洞。

恩,送食物的不見得就是男人,女人也會這麼乾,比如他們那位族長,每天都會有好幾個女人給他送食物。

就是他從沒收過。

原主如果給虎春送食物,虎春說不定會因為他長得好,同意跟他有段露水情緣,但原主沒送!

原主用了下三濫的手段,試圖鑽虎春的樹洞,這樣的行為惹惱了虎春,虎春一怒之下,就打了原主一頓,又拎著原主,在黑夜中,將原主扔到了部落外麵。

虎春其實沒把原主扔太遠,就在部落周邊,這裡壓根就沒有什麼危險。

但原主膽子太小了,被嚇得不行,變成獸形躲進了一個小樹洞。

那小樹洞裡有隻小蜥蜴,那小蜥蜴……把獸形的原主咬成了重傷。

貴賓這種狗……真的很脆弱。

原主第二天被部落裡的人找到,帶回部落,然後沒兩天就病死了,他就這麼穿到了原主身上。

還答應了原主一個條件——要找一個比虎春更強大的伴侶。

言景則有點想馬上去死,然後去當霸王龍。

他一點都不想找伴侶。

這個世界的人類對他來說,跟霸王龍沒什麼區彆,他為什麼要找人類做伴侶?

等等……既然沒區彆,他以後可以用精神力控製一隻霸王龍,裝作是自己的伴侶!

霸王龍怎麼都比虎春要強!

他已經進入了這個世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