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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時候,你都在。”

合同是原主簽的,齊箏無奈,隻得勉強點了一下頭。

沈之冰似乎對她這樣的反應不太滿意,眼神更冷了。她似乎不太願意長時間把目光停留在齊箏身上,但又不得不繼續交代一些事。

畢竟齊箏是第一次來這裡,規矩是要跟她講清楚的。沈之冰不喜歡不聽話的人,更不喜歡什麼都不懂的人。按理說,齊箏不是她喜歡的類型,總覺得這人太軟了點,什麼都依賴林沐雲,完全沒主見。

如果不是看她的輪廓有點像那個人,加上她跟林沐雲之前的關係,沈之冰還真沒興趣花這麼大價錢養個人形寵物在彆墅裡。

沈之冰用完茶點,心情比之前好了一些。但對齊箏依然沒什麼特殊對待,好在對方也並沒有刻意討好親近,兩個人像極了臨時拚桌的陌生人。

齊箏也不喜歡和沈之冰單獨相處。不可否認,這位總裁是很美,美到讓小說中極儘絢麗辭藻堆砌的詞語都覺得不夠貼切。但這冰冷高傲的態度,誰腦子抽風會喜歡?

“這張是我的附屬卡,你以後就用它。”沈之冰在桌上擺了一張銀行卡。

黑色卡麵,質地精良,低調中透著絕對的奢華。

齊箏垂眸看了一陣,沒有去拿。

沈之冰無聲勾了勾唇角,並不在乎齊箏心裡的想法。

“是我的附屬卡,額度無上限,你想買什麼都可以。”

真是大方,齊箏如果沒有看過小說,不知道劇情,說不定真會被這樣闊綽大方的主人感動。

畢竟除了父母,誰還會這麼無私大方地把錢任你花。

果然,沈之冰悠悠開口:“當然,作為交換條件,你買了多貴的東西,回來後我就要拿走多少的回報。”

沈之冰要的不是錢,她最不缺的就是錢。

她缺愛,偏偏她現在愛的那個人無論如何得不到。

於是她退而求其次,找了個替代品。外表輪廓相似,可以帶她入戲;性彆不一樣,不至於玩過界;至於性格嘛,像不像都不重要,反正她們不會走心。

齊箏暗自咬牙,原主太蠢又軟,輕而易舉就被沈之冰這樣的商場老狐狸給騙了。

“那個,我想談一談合同上……”

不等她說完,沈之冰便冷冷打斷她:“連稱呼都沒弄清楚嗎?”

言語間的不悅又明顯了,顯然很不滿齊箏不懂規矩。

齊箏皺眉,覺得這沈之冰怕不是有什麼大病,瘋批美人的人設在作者筆下竟然沒跑偏。

“沈總裁,關於我們的合同,我想再修改一下細節。”

沈之冰冷哼:“合同是你想改就可以改的?可以隨意改動的還能叫合同?”

一副生意場上談判的架勢,一分錢都不肯退讓的風格。

齊箏可不是原主,不吃這一套。以為板著臉,冷言冷語就能嚇倒她?

“我隻是對其中的細節部分有異議,並不是要推翻整個合同。再說,如果我提出的修改意見你不滿意,我們還可以繼續協商。”

齊箏也是一副公事公辦的口%e5%90%bb,並沒有被沈之冰剛才的態度震懾住。沈之冰唇邊原本含著淺淺的戲謔和不在意,現在卻不得不轉過視線,打量起坐在她對麵的人。

上次找她談合作的時候,齊箏整個人唯唯諾諾。大部分時間都低著頭,對於她給出的條件,也隻是簡單地說好或是不行。

沈之冰曾經從林沐雲那裡聽到過幾次關於齊箏的事,大多也都說她如何嬌軟順從,宛若可以承受千遍造型的人形泥巴。

離開林沐雲後,反倒骨頭硬了?

沈之冰決定給她個機會,聽聽她怎麼說。

“那你想怎麼修改?”

齊箏見自己的爭取有效,覺得沈之冰也不算完全不近人情。

她吸了一口氣,調整好情緒,認真道:“我不能接受每次以物質條件來交換……”後麵的詞語有點難以啟齒,齊箏換了個說法,“來交換身體的互動。”

沈之冰麵無表情,示意齊箏說清楚一點。

“我不接受你用金錢來計算我們之間親密的次數。”

齊箏索性直截了當說了,反正簽合同的人也不是她,當初決定要賣身給沈之冰的人也不是她。她大概理解為什麼原主會是小說裡最慘的炮灰了,並不完全因為作者偏心,而是這人就是缺心眼,沒主見。

不就是被林沐雲冷暴力拋棄了嗎?哪怕是失戀,也不至於自暴自棄再把自己出賣一次啊!簡直不可理喻,齊箏被迫繼承了原主的身份,但她絕對不能走原主的老路。

“這麼說,你是反悔了?”

沈之冰目露寒光,這哪裡是什麼修改細節,分明就是借機反悔。真當她的錢這麼好拿,當她沈之冰的合同這麼好簽?

“我知道現在說解約你肯定不同意,我也的確拿不出違約金。我隻是想換一種方式來抵消你的金錢,這不算反悔。”

“你沒什麼其他地方值得我花錢的。老實說,我對你其他方麵也沒太多興趣,你不肯按照原合同的方式,除非你能提出一個說服我的新形式,不然就不要浪費我的時間。”

沈之冰在商場上是殺伐果斷的,要不然也不會在家族眾多平輩中脫穎而出,在大學畢業那年就被指定為繼承人。

齊箏本想跟她多談幾個回合,一點一滴推進,現在隻能快進到底了。

“除了底線那一步,其他都可以。你想怎麼玩都行,但那件事,我拒絕。”

齊箏也清楚要一下子完全擺脫沈之冰是沒可能了,但至少要先保全自己。她不是完全沒感情經驗的白紙,但不代表她是隨便動手的人。

沈之冰一怔,罕見地頓了片刻。

等她反應過來,竟不像之前那樣氣場十足。

“我倒不著急,你如果不願意,我們可以把時間延後。”

這樣說,算是沈總裁鬆口了。

沈之冰是商人,說話自然是算數的。齊箏不至於讓她當場拿出合同修改,畢竟這才是她們第二次見麵,鬨得太僵往後日子沒法過。

沈之冰很忙,今天也是抽空見她。在彆墅逗留一個小時後,她接到了秘書的電話,提醒說下午有個重要會議。

臨走前,沈之冰又說:“這輛賓利車和老餘就留給你用,想去哪裡就直接給司機打電話。”

沈之冰果然守信,合同裡約定的住所、費用和交通工具,全都到位了,而且還都是頂配。

齊箏嘴角抽了抽,她一個臨近畢業連三方協議還沒著落的人,每天坐賓利專車,還配個司機?

沈之冰隻是告訴她這個安排,完全不在意她是否接受。她剛到彆墅門口,勞斯萊斯已經停在那裡等她。

“我今天想回學校。”

沈之冰正要上車,聽到齊箏第一晚就不肯留在這裡,麵如冰霜。

“隨便你。”

勞斯萊斯的尾氣都不見了,齊箏走回客廳把自己的背包整理了一下,準備離開。

傭人在旁邊小心翼翼,欲言又止。

這種氛圍她很不喜歡,都什麼年代了,還搞這種階層感。

“有事嗎?”齊箏主動微笑,試圖和緩氣氛。

傭人裡身份也有差異,管家往前站了一步,恭聲問道:“齊小姐真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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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眼高於頂│思│兔│在│線│閱│讀│

齊箏自認看懂了管家眼裡的暗示,嘴上問著你是不是真要走,其實是在提醒她,不要走,也不能走。

哪怕隻是管家,但也肯定比齊箏更了解沈之冰的脾氣。她對自己好像並無太大惡意,畢竟以後她們才是相處更多的人。

“我學校還有事情沒有處理完。”齊箏微笑著解釋,態度不算強硬,但話裡要表達的意思足夠明顯。

管家為難,沈之冰是雇主,但齊箏也不是無關痛癢的人。實際點說,今後這間彆墅實際發號施令的人是齊箏而不是沈之冰。因為在今天之前,沈之冰很少過來。

齊箏是沈之冰第一個帶回這裡來的人。雖然還不明確她們間具體的關係,但沈之冰事先交代過,齊箏以後會長住,一切按照主人的標準。

可是,明明說好要長住的人,沈之冰剛走,她也跟著要走,管家欲哭無淚。

“那齊小姐,你什麼時候回來?”

齊箏嘴角的笑容僵硬了,一時間說不出話。

本就是她找的借口,好讓雙方能下來台。這管家怎麼回事,真以為她去去就回?

“我快畢業了,繁瑣的事特彆多。而且輔導員經常找我詢問近況,所以我還是住在學校比較方便。”

這話應該夠明白了吧,近期內我都不回來。

管家卻苦了臉:“這事得跟三小姐說一聲才是。”

三小姐是誰?

看著齊箏臉上的茫然,管家又道:“就是沈總裁。”

她剛才聽到齊箏是這麼稱呼沈之冰的。

“噢,那就麻煩你轉告一聲了。”

齊箏跟司機老餘打了招呼,她可以不需要這些傭人,但司機還是不能缺的。城郊彆墅區雖然離市區不算太遠,但交通不便,沒有私家車簡直寸步難行。

齊箏還是走了,管家看著遠去的賓利車無聲歎息,這往後的日子恐怕是不會好過了。早知道這樣,就不答應三小姐從大屋那邊過來了。

下午公司有重要會議,管家也懂規矩,齊箏開溜的事需要彙報,但不能在工作時間打擾沈之冰。三小姐說過,在彆墅裡聽齊箏的指揮,但她也說過,齊箏並沒那麼重要,所以不是特彆緊急的事,不用時時彙報。

在豪門工作多年的管家很醒目,三小姐這麼說,她當然懂得什麼該說什麼可以晚點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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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半年度大會,近期各地分公司的負責人都帶著這半年的業績來總公司。沈之冰現在是集團副總裁,雖然頭銜上掛著個副字,但她的爺爺,集團總裁早就放手讓她做主了。

所有人都心知肚明,沈之冰正式接任總裁,隻是時間問題。

但具體要到哪個時點,眾人的看法有所不同。按照豪門慣例,繼承人一般都在正式成婚後接任,也有少數例外,但大多都會在人生某個重要階段。

沈之冰今年二十八歲,從小成績優異,中學跳級,碩士階段又提前修完學分以優異成績畢業,回國後直接空降集團管理層。

起初還有人不服,說她應該從基層做起,但兩年後沈之冰用她的強勢手腕和超高業務能力讓所有質疑聲消失。又過兩年,二十六歲那年正式升任集團副總裁,卻無人再有異議。

但今年貌似沒有風聲說她會正式接班,看樣子要麼是等她三十歲,要麼就是等她結婚。這年紀也的確到了該考慮婚事的時候了,自從她回國進入集團,仰慕者與日俱增,幾乎是呈幾何級數增長。

公司前台的玫瑰花從沒斷過,飯局邀約也幾乎每天都有,但沈之冰完全不為所動,從沒見哪個幸運兒中選過。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