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頁(1 / 1)

秋的名字也帶著玄鳥,飛向世界。

不管是趙洪波還是孫家寶,沒有人能讓金秋困於方圓三寸,困於愛情困於親情困於不得不遵守的社會準則,金秋的玄鳥也終於上線,在互聯網裡來回穿梭。

至於金錢,這對於此時的金秋來說,也就隻是個數字罷了,國家對於她的寬容,幾乎可以說是比對國寶還有過之,故而,在她的帶頭下,育兒智能機器人、養老智能機器人……甚至包括危險工作也有相關智能機器人來進行,這幾乎可以說是讓所有人都震驚了,一時間,華夏風頭無兩。

而金秋,也在繼續往後言研究。她可不覺得這是她的頂點。

這輩子,她解決了那些問題之後,過得很好,隻要再給她點時間,她能研究出更好的人工智能……她伸出手去,在自己的遺囑上簽上了字——研究未完絕,隻望得延伸,千金不足惜,留待後來人。

終於……能休息了啊……

“怎麼辦!”一聲哭泣,打斷了金秋的感歎,她想要睜開眼睛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兒,忽然想起來……自己……不是死了嗎?

就在這時,就聽到一個男人的聲音,歎息道:“阿秀,是我不好……”

被叫阿秀的女人則說:“你彆這麼說,這些年來,我身子骨不好,都靠著你來養家……是我對不住你……”

“唉!寧為太平犬不做亂世人……這日子……”男人大概是拍大腿,聽得砰砰的,打得特彆實誠。

金秋深呼吸一下,眼睛睜開一條縫。

嗯,這回可是真崩潰,她回到了古代。

她連忙閉上眼睛,想看看自己到底有沒有原主的記憶。

很快,她就得到了一點原主的記憶,這回……原主竟然是重生的,但卻又讓她變成了原主,這可真的是……太有問題了!

為什麼她會變成原主?要說之前孫豔秋是真的扛不住壓力了,那這回呢?原主也不是一個多軟弱的人啊!

原主是出生在邊境小村的一個女孩,名叫賀蘭秋,因為她命中缺火,所以才取了這名字。小賀蘭秋並不知道的是,她親爹是胡人,發音類似賀蘭才改姓賀蘭,實際上並非真的姓賀蘭,而她太爺爺天生神力,她親爺爺也是天生神力,但兩個天生神力的男人,非要選被擄走的江南少女做老婆,所以,她們全家最後才從胡人的地盤跑到了漢人的地盤,在這個邊陲小城附近的小村子裡住下,也算是住了三代人了。

而她這一代人,沒有男孩,她是唯一的孩子,也是唯一一個返祖到天生神力比親太爺爺還神力的孩子。

本來嘛,這是好事兒,奈何在一次胡人進村掠奪的時候,原主力氣過大,真的憑著一己之力,就跟力氣差不多有自己三分之二的親爹抗住了一波胡人,之後正遇到帶兵的小將軍。

小將軍見原主牛逼大發了,三番五次的示好,最終在原主終於傾心於他之後,帶著原主上了戰場——不是打胡人,而是打皇帝,小將軍他,反了。

本來嘛,這是好事兒,原主也覺得自己就要當皇後了。

誰知道,造反不是那麼容易,所以最初起兵之後,原主也帶了一撥人,還收服了不少胡人,幫自己的情郎打了半壁江山,之後又被情郎安排種田給供給軍隊……然而,最後,情郎做了皇帝,她也做了後妃——沒坐上皇後的寶座,但卻信了情郎的毒誓,結果,在後宮裡,她是最能打的,是最剛強的,是最能幫情郎的……所以,最不得情郎的信任。

多年情感,一夕崩盤。

原主賀蘭秋絕望地想要離開卻變得越來越難,她一怒之下提刀與情郎同歸於儘,之後,重生到了還沒遇到情郎的時候。

而這個時候,金秋來了,成了賀蘭秋。

第34章 .第三個世界(1) ·

第三個世界(1)

說起來, 金秋心裡還是挺遺憾的,她的人工智能研究基本算是差不多了,如果還是21世紀的話, 她完全可以讓自己的玄鳥更精進一些,甚至可以加快科技進程——當然, 如果是20世紀也不錯, 如果是未來那就更不錯了!

誰知道,一朝回到解放前。

這是個沒有什麼記載的年代,保守估計, 還是個平行世界,跟上個世界差不多。

原主所在的漢人邊城叫甘露城,據說曾經有高僧從京城出發到身毒取經,回來時候路過甘露城, 見甘露城乾旱風沙,便坐地打坐求雨,七天七夜不言不語不吃不喝,終於感動上蒼,天降甘霖, 故而該城得了名字叫甘露城。

甘露城地處邊陲,平時還好, 但一到秋天,西北的胡人就要策馬南下打草穀。原本,賀蘭秋的曾祖父也是個胡人,但據說他與胡人還有些差彆,身高九尺還多, 凸眉深目,肩寬背闊, 乍一瞧竟然是沒有人樣一般,且力大無窮,可與熊虎徒手搏殺,在胡人之中本來是頗有地位的,誰知道他有女奴十人,一個都生不出孩子來,最後是搶了胡人王的新女奴才生出她祖父,這個祖父也總算是看起來有點人樣了,力氣也比平常人大得多,但因為其生母身份太低,他力氣又不如自己爹的力氣大,小時候也是被人排擠,所以,賀蘭秋的曾祖父就帶著她祖父跟曾祖母來到了甘露城旁邊的這個保家村討生活。

保家村裡的人也不是同一個姓的,最開始就因為它是靠著胡人邊境最近的村子,故而叫保家村,而賀蘭家的曾祖父一開始也不敢進村,就在村子邊緣的山裡住著打獵生活。

這樣一住就住了三代男人,三代男人因為都有著其曾祖父那“絕非人類”的基因,故而力氣大得很,也就一直是打獵為生,後來幾次胡人下來打草穀,也是他們把人趕出去的,所以這算是三代才融入了這個村子。

而且基因這玩意兒,一代一代的,就稀薄了,到原主的爹的力氣跟個頭兒,就不如先祖多矣。

而原主的力氣卻類似曾祖,也應了很多人傳聞的,女兒像爹,隻不過也怕村子裡的人排擠她,所以小時候倒是從來沒有把她帶出去過,直到四五歲了才帶出去,那時候,原主也就能控製好自己的力氣了。

至於說原主將來的那個情郎,原主雖然是恨得慌,恨到最後跟他同歸於儘了,但並沒有金秋這個局外人看得清楚。

因為金秋看得出來,從一開始,情郎就是奔著原主的本事來的。

或者說,原主展現了本事,情郎就看出了本事的厲害,於是原本沒有的惡意也生成了惡意。

金秋現如今是穿成了原主十歲的時候,這一年,便是原主與情郎遇見的那年。

這一年,秋冬實屬難熬,胡人打草穀更加頻繁,本來不常來保家村的胡人也終於忍不住,繞過了保家村後麵的這座據說有猛虎的山,闖進了保家村。

而原主的父母這樣的對話,便是因為白日裡,原主父親上山打獵的時候,發現了胡人的蹤跡。

金秋想起來,雖然原主父親去找了村長,但村長並沒當真,還是照常生活,誰知道第二日夜色降臨的時候,胡人真的來打草穀了。而村子裡的人由於是原主家的三代男人一直保護他們,此時就因為沒有被保護好,便活生生打死了原主的母親,這也是原主為什麼發達之後半點不顧念自己原本村子的人是原因——當然,這也是情郎覺得原主薄情寡義的理由之一。

不得不說,這幫子人,都是隻顧自己。

不管是村民,還是情郎,他們在乎的就是他們自己罷了,而伸手幫他們的人那是理所應當,一旦有一丁點兒的不如他們的意願,那就是對不起他們……甚至那位什麼便宜都占儘了的情郎連原主“對不起”的都不是他,他也要找出原主的差錯來。

說白了,他不過就是害怕罷了。◥思◥兔◥文◥檔◥共◥享◥與◥線◥上◥閱◥讀◥

雖然沒有看清楚情郎的前半段,但是後半段情郎的卑劣,原著是真的看清了。所以她才會提刀跟他同歸於儘。

然而,她也用自己的命祭奠了自己的愛情——大概不肯回來重生,也是真的覺得自己當年太蠢,更不願意與情郎虛以為蛇,所以才讓金秋上輩子再次沒死個徹底,這輩子又變成了她賀蘭秋。

想到後天晚上胡人就要南下到達保家村打草穀,之後原主母親就要被殺,金秋一個激靈就坐了起來。

“阿秋,你怎麼了?”賀蘭秋的母親李氏是從南邊逃荒過來的,因為太過嬌弱,人也漂亮得很,她差點兒被村子裡的漢子們給禍害了,也就是賀蘭秋的爹一巴掌揮開了其他人,彎腰就把她扛在肩頭上了山——但是到了山裡,他倒是沒想要占便宜,還打算等開春送她回老家,結果她自己看上了原主爹,便留了下來,也不提回老家的事兒了。

也因為李氏容貌美麗,原主爹這個糙漢子是真的把她當成瓷娃娃一般照顧,故而,才有了之前的對話。

但再怎麼瓷娃娃,做了娘的人,還是對自己孩子充滿了母愛。

金秋忙道:“阿娘,今天就進山吧!”

李氏一愣。

金秋看向原主爹賀蘭鵬:“阿爹,山裡不是有阿祖原來住的山洞嗎?咱們先去避一避!”

“但是……”賀蘭鵬猶豫,“村子裡的人呢?”

“明天早上跟村長說,咱們先把阿娘送過去,反正誰也不能讓阿娘跟胡人打的,對不對?等胡人來了,咱倆去趕!”並非想要幫這村子裡的惡人,而是婦女孩子先被他們丟下又被胡人掠奪殺害,這才是最慘的,至於那些惡人,倒是留著沒什麼意思。

他們若是能跟著她父女迎戰胡人那是最好,不能的話,她也不會救。

也不怪這夫妻二人願意聽女兒的,自打女兒懂事一來,賀蘭鵬就是肌肉入腦,除了疼愛妻女就是打獵,說話做事直來直去,而李氏也是很少出門與人說話聊天講究人,再加上她嫁的是半個胡人,之前又叫村子裡的男人們起過爭執,於是大家對她也沒什麼好心,就算原本還是個社交正常的人,十來年不與外人交流心眼兒,這防範壞心的那個心眼兒也早就不動了。

再加上他們夫妻也不學那些世人的規矩,聽女兒的話並認為可行也不是什麼過分的事情,女兒能給好提議反而是他們歡喜的事情。

因而,金秋這樣一說,兩個人也就十分高興地同意了。

畢竟,家裡也就隻有女兒一個人能有點兒小夥伴一起玩耍,也唯有女兒才基本算是能跟村子裡的人正常溝通,所以她這般說,夫妻倆便這般聽。

“那行,就睡吧,明早再說。”賀蘭鵬安撫了妻子,又站起來去門外,準備再削出幾支箭出來。

翌日清早,賀蘭鵬背起李氏,金秋背起家中的存糧跟一套被褥,一家三口,往深山而去。

走了一個時辰,他們方才來到原本曾祖父一直棲身的地方,這山洞他們家住到祖父十幾歲的時候才離開,之後也一直沒有廢棄,主要是賀蘭家的男人們上山打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