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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自己喜歡什麼樣的馬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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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馬需要等商隊,套馬更要等野馬群,所以兩人這一等,便是小半個月過去了。直到褚曦幾乎要忘記這事的時候,野馬群的消息才終於傳了回來。

聞斐一大早又去了軍營,不過還沒到晌午她就又打馬回來了,一進門見到褚曦便拉了她往外走:“走走走,野馬群找到了,咱們現在趕緊去。”

軍中最不缺斥候,哪怕現在北蠻被打殘了,可駐守邊關的將士依舊不敢有絲毫懈怠——前兩年北蠻就被聞斐打的七零八落了,可去歲不還是集結了人馬南下嗎?那時起,聞斐就深刻意識到了百足之蟲死而不僵的道理,如今駐守北州練兵也十分警醒。

斥候是日日都往外派的,尋找野馬群其實算是順便,到今日才有了消息。

褚曦猝不及防被她拉走,腳下還有些踉蹌,聞言眼眸微亮,踉蹌的腳步也跟著追上了:“在哪裡?遠嗎?”

聞斐腳下未停,拉著人直接出了門:“你跟我來便是。”

說話間兩人出了門,聞斐直接翻身躍上了馬背,然後一伸手將褚曦也拉了上來。她雙手環在褚曦腰側,抓著韁繩一夾馬腹,馬兒立刻“噠噠”跑了起來。

褚曦已經習慣和她同騎了,當下尋了個舒適的位置,直接窩進了聞斐懷中。

迎麵撲來的春風猶帶涼意,但身後之人的懷抱卻如記憶中一般柔軟又溫暖,縱使不想著馬駒的事,就這樣出去跑一場,也是讓人心中暢快的。

北州城裡並不禁止馳馬,兩人騎著馬很快出了城。而後一路馳騁,翻山過河,約莫跑了大半個時辰,終於來到一處高山之下。

那是草原上難得的高山,如今四下冰雪消融,但那山巔遠遠望去還是一片雪白景色。野馬群就在山下,啃食著山腳下剛剛發芽的嫩草,飲著山間雪水融化形成的溪流,搖頭晃尾,看著好不悠哉。

二人自然沒有直接出現在野馬群麵前,聞斐熟練的尋到了一處緩坡,剛帶著褚曦過去,便見那緩坡之後冒出幾顆腦袋:“將軍,你來了?”

褚曦看了一眼,發現都不是熟悉的麵孔,並不是聞斐身邊的親衛。

聞斐見了,便低聲與褚曦解釋了兩句,道這都是套馬的好手。而後跳下馬背,也沒閒話,問那幾人道:“怎麼樣?有沒有把握?”

這幾人觀察馬群有段時間了,甚至不止是今日,早前斥候帶回蛛絲馬跡他們便上了心,已經一連追蹤觀察了數日,當下紛紛拍著%e8%83%b8脯保證道:“將軍放心,沒問題的,包在兄弟們身上。”

聞斐聽罷,沒什麼不放心的,於是指著遠方的野馬群,扭頭問褚曦道:“阿褚,你看你想要哪匹馬駒?”

野馬群冬日也是要遷徙的,否則尋不到食物,隻有餓死一途。可遷徙本身就是一種淘汰的過程,但凡身體不夠健碩,都已經淘汰在了遷徙的路上。馬駒也是一樣,如今還能出現在他們眼前的,都是優勝劣汰後的勝者,所以選哪一匹都沒有關係。

既然如此,褚曦到底是女兒家,自己的小馬駒自然要選個漂亮的。

凝神觀望一番,褚曦一眼就相中了馬群中一匹白色的小馬。或者說白馬也不儘然,春日的陽光灑落在白馬身上,將它的皮毛映成了淺金色,遠遠望去漂亮極了。

這樣的馬若是作為戰馬,並不十分適合,因為它太過耀眼了。戰場上會吸引敵人的目光,夜襲時那一身皮毛在黑夜中更是無處遁形,除非它優秀到足以讓人忽略這些“不足”,否則這匹馬就隻適合招搖過市,而不是被帶上戰場。

不過褚曦喜歡,作為她的坐騎那就沒問題了,左右她也不會上戰場。

褚曦遠遠指著那匹淺金色的小馬,雙眸亮晶晶的,帶著些期待問聞斐道:“阿斐你看,那匹馬駒如何?”

聞斐順著她所指看去,也是一眼就看到了那匹耀眼的馬駒。她微眯起眼凝神觀察一番,仔細看過馬兒體態,點點頭讚道:“很漂亮,也是一匹好馬。”

得到她的認同,褚曦便認定了這匹馬。聞斐和人商量了幾句,就回頭叮囑道:“阿褚,你在這裡等著,一會兒我就給你把馬駒帶回來。”

說完這話,聞斐便帶著人下了緩坡,偷偷向著那野馬群摸了過去。

褚曦遠遠的看著,原以為套馬這事是要交給那幾個熟手去做,她也不怎麼擔心。誰料摸到近前幾人觀察一番,率先跳起來發難的還是聞斐。

她並不是衝著那匹淺金色的小馬去的,相反一躍而起,選中的是馬群中最為健碩的那匹頭馬——她忽然發難,一躍便跳上了頭馬的馬背。野馬和馴養的馬不同,它們背上光溜溜的,沒配鞍韉也沒有著力之處,很容易就會從馬背上滑落下來。所以躍上馬背的聞斐毫不遲疑,率先抓住了馬鬃,緊接著俯身便抱住了馬脖子。

這一下猝不及防,原本還在悠哉悠哉吃草的頭馬,根本沒有反應過來。等它反應過來就覺背上鬃毛一痛,緊接著脖子也被人緊緊箍住了,馬腹還被人用力夾著,十分的不舒服。

頭馬頓時驚怒交加,嘶鳴出聲的同時一蹦三尺高,健碩的馬蹄四下飛踹,直將身邊的同伴都驚得遠遠躲開了。

原本平靜的野馬群霎時就亂了,隻還不等野馬們反應過來解救頭馬,四下裡原本埋伏的那些人也在這時一躍而起,紛紛向著自己選定的目標撲了過去。

野馬是一種桀驁的生物,想要騎在它的背上,就得先讓它臣服於你。

褚曦在遠處看得驚險,隻看著馬蹄高揚,馬背上的人被發瘋般的野馬顛得上上下下。她幾次驚得險些衝上前去,但被顛得高高拋起的人總能像秋日落葉一般,又輕飄飄的落回馬背上……她有些後悔了,早知道套馬這般凶險,還不如在商隊裡直接買匹小馬駒回來。

可現在後悔顯然晚了,套馬的人伏在馬背上,使儘手段也要馴服手下的野馬。

這是一場較量,並且沒有回頭的餘地。要麼人馴服了野馬,獲得一筆財富。要麼人被拋下馬背,將要麵對的就是數不清的馬蹄,被踩個腸穿肚爛也不稀奇。

褚曦遠遠看著,越看越是緊張,緊握的拳頭指甲掐在肉裡也未曾發覺。

所幸聞斐也並不做沒有把握的事,她既挑中了頭馬,便有信心馴服它,更何況身邊還有同伴幫忙牽製著馬群——她起初伏在馬背上,緊緊的抱著馬脖子,任由馬兒跳躍顛簸也不曾鬆手分毫。等到頭馬去撞擊其他的馬,她便靈活的跳躍而起,躲開衝擊。及至頭馬迫不得已開始原地打滾的時候,她便更加從容的閃躲,總不會被馬壓倒。

終於,頭馬折騰的累了,意識到再也擺脫不了這人,便筋疲力儘的抬眼看看她。而後輕嘶一聲,呼哧帶喘的躺倒在地,一副認命模樣。

聞斐其實也累壞了,不過最終勝利的是她,所以她的臉上依舊揚起了燦爛的笑。

她站起身,拍掉手心裡扯下來的馬鬃,目光一掃,很快就在野馬群中找到了那匹驚慌失措的淺金色小馬。

離得近了,看的便越發清楚,這匹馬駒果真不是什麼白馬,而是難得一見的淺金色皮毛。陽光灑在它身上,耀眼的很。就是小馬駒的膽子不太大,看著聞斐向自己走來,下意識退後了幾步,帶著些許畏懼。

隻是聞斐剛馴服了頭馬,整個馬群都將臣服於她,小馬駒即便害怕也沒處躲去。所以它退縮了兩步又湊上前來,還主動拿腦袋拱了拱聞斐,以示討好。

聞斐頓時笑了起來,摸摸小馬駒的腦袋,然後帶著它回去見媳婦。

“阿褚,看,你的小馬駒。”剛走到緩坡下,聞斐便抬起手臂,衝著坡上的褚曦招了招手,笑得一臉陽光燦爛。

緩坡上的褚曦直到這時,才將提起的心重又放了回去。▂思▂兔▂在▂線▂閱▂讀▂

她居高臨下的看著聞斐,春日暖陽散漫的落在她身上,映出她頭上沾染的草屑,也讓褚曦看清了她滿身的狼狽……可無論如何,此時的聞斐在褚曦眼中,卻比她身旁那匹金色小馬更加耀眼。

褚曦於是提起裙擺,從緩坡上奔了下去,直直撲進那人張開的懷抱之中。

第168章 十五

褚曦給她的小馬駒取了個名字叫朝陽, 因為朝陽是金色的,帶著無限的希望。

開春之後天氣一日暖過一日,冬眠的鬆鼠也蘇醒過來, 隻是原本吃得圓滾滾的身子因為長時間的冬眠消耗, 重又變得苗條起來。它依舊很活潑,每天被關在籠子裡就上躥下跳,不過或許是熟悉了褚曦的緣故,在褚曦擼它尾巴的時候, 它沒再試圖咬人。

這是一隻野生的鬆鼠,籠子並不是它的歸宿, 所以偶爾鬆鼠鬨騰得厲害時, 褚曦也會想著帶它出去走走。當然, 一同被她帶出去的, 還有朝陽。

朝陽雖小,但也是一匹野馬,將來更會成為褚曦的坐騎。對於這樣的馬兒來說, 馬廄更不該束縛它們, 因為圈養是養不出千裡駒的。它必須奔跑, 必須活躍,甚至必須堅韌, 如此才能長成一匹合格的坐騎, 以戰馬為標準。

聞斐早早對此做好了規劃,可惜開春之後越發忙碌的她, 並沒有時間來訓練一匹小馬。於是褚曦便接手了這事,總是帶著鬆鼠和朝陽外出。

這一日天氣晴朗,難得的是軍營裡事務不多,聞斐早早處理完後便回了城。

近來褚曦總是帶著朝陽出城, 讓小馬跑個痛快,這日自然也不例外。聞斐又恰好在她出門前趕了回來,於是索性兩人一起去,順便還帶了木桶和刷子。

聞斐叮囑媳婦:“馬兒養得好是會認主的,除了你誰也不會讓騎,甚至比人更可靠。朝陽是從小養大的,你將它養得好了,來日若遇到什麼危險,它是能救你命的。”說著舉起木桶和刷子給她看:“平日多於它相處,比如給它喂食,或者親手給它洗個澡。”

褚曦確實很喜歡小馬駒,朝陽被帶回來後,她一直照顧得十分妥帖。雖然給馬洗澡算得上粗活,但她也沒有拒絕,反而一臉的興致勃勃,打算跟著聞斐好好學。

兩人說著話,結伴走到了馬廄,馬廄裡的馬見到主人都很高興,一時間各種嘶鳴聲不斷。

聞斐就像個海王一樣,摸摸這匹馬的腦袋,又給那匹馬喂把草,最後牽出來的卻又是另一匹馬。而褚曦的選擇就很單純了,她徑自走向了朝陽的馬廄,金色的小馬駒看到她也十分高興,在馬廄裡上蹦下跳,叫聲在一群成年馬中顯得幾分稚氣。

褚曦有些詫異,因為平日裡朝陽見到她雖然也很開心,但這般活潑的時候也是少有。她隻以為小馬駒是受到了鄰居的影響,摸摸腦袋安撫一番,便解開韁繩牽了小馬駒出來。

聞斐這時已經牽了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