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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公交車也很方便。”

易漫如依然沒客氣,點頭道:“那行,你路上注意安全。”

說完就站在路邊準備目送他去附近的公交站台,走出一步的柳政明卻突然轉回身,麵露遲疑的對她說:“靳斯年過兩天回國,你……要一起去接他嗎?”

易漫如:……

看她沉默不語,柳政明歎了口氣,“你可能不知道,老靳這些年一直沒結婚,雖然他說不是因為你……算了,不去就不去,我隻是跟你說一聲,他這兩年也陸續把事業轉移回了國內,日後你們都在京市,總有遇上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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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明說完憋在心裡很久的話,像是放下了什麼包袱一樣,整個人變得輕鬆起來,揮一揮衣袖,便腳步輕快的走了。

易漫如卻站在風中淩亂。

她也不知道自己在震撼什麼,原主初戀結婚沒結婚,本來就跟她或者原主沒有半毛錢關係,但她有種莫名的熟悉感,總覺得靳斯年這個名字好像哪裡聽過。

不是因為原主的記憶,而是她自己對他有印象。

這讓易漫如忍不住腦洞大開,柳政明說靳斯年這兩年把生意都轉移回了國內,聽起來也是位霸總,難道是她上輩子聽說過的某位大佬?

但靳斯年這個名字很有辨識度的,還跟曆史課本上的名人同名,如果她真在現實中通過,那應該會記得比較清楚啊。

易漫如努力回憶了半天也沒有頭緒,倒是有店員見她站在門口半天一動不動,忍不住過來提醒道:“易總,外麵這麼冷,你又沒穿大衣,要不先回店裡吧?”

易漫如一臉茫然的轉頭,對上一張清秀雅致的臉,隻覺得突然靈光一閃,下意識抓住了對方的手:“沈亦歡?”

沈亦歡被她的舉動弄得一頭霧水,“怎、怎麼了?”

易漫如喃喃自語:“沈亦歡,靳斯年……”

這不就是她看過的某本小說男女主角嗎!

破案了破案了。

易漫如這幾個字說的聲音很小,雖然還處在巨大的震驚中,她潛意識也知道不能暴露穿書的事實,所以哪怕就站在她跟前,沈亦歡也沒聽清她在呢喃什麼,隻依稀聽見易總似乎又說了遍她的名字,這讓她更加茫然了,忍不住問道:“易總您說什麼?”

“沒什麼。”易漫如回過神來,深深的看了活生生站在自己麵前的小說女主角一眼,下意識抽回手,隨即覺得自己這動作太突兀,忙又拉過她的手拍一拍,不知道是安撫沈亦歡還是安撫自己,“我沒事,去忙你的吧。”

沈亦歡:“……好的。”

話雖如此,沈亦歡卻沒立刻回自己的崗位,不放心的目送著易總腳步漂浮、像是抽乾了靈魂的行屍走肉一般,回到之前的位置坐下,手肘撐著桌麵望向玻璃魂遊天外。

易總狀態仍然很不對勁,但是在自家店裡總不會出什麼意外,沈亦歡這才收回了視線,去忙自己的事了。隻是工作的時候,總是會忍不住看一眼依然魂不守舍中的易總,偷偷在心裡好奇一把,究竟是發生了什麼事,才會讓易總露出這種表情?

畢竟大家都覺得易總活得像極了人生贏家,不能想象什麼樣的事情才能讓她煩惱至此。

易漫如覺得自己確實攤上了大事,震撼程度一點都不比她當初從二十年後穿越到現在,因為她竟然不是普通的穿越或重生,而是穿進了書裡,還一點危機意識沒有的跟男女主角都有了牽扯。

簡直是生命不息、作死不止!

這本小說是易漫如很久以前看過的了,劇情什麼的都忘得差不多,不過隨著記起了男女主的名字,易漫如也漸漸想起了一些劇情。

如果她沒搞混,這是一本古早大叔文,不過一點也不虐。

男女主有著十來歲的年齡差,相遇時女主是個即將畢業的女大學生,不但風華正茂、朝氣蓬勃,還擁有著善良單純的美好品質,吸引著男主對她越來越在意。而男主雖是豪門貴公子、手握重權的集團總裁,但是多年的沉澱積累讓他早已褪去性格裡的輕狂浮躁,整個人如一塊光芒內斂又讓人無法忽視的美玉,初出社會的女主不可避免被這樣滿身成熟優雅矜貴的男主吸引,天造地設的兩個人在命運的牽引下漸漸靠近。

因為年齡差距和身份的懸殊,男女主愛情或許不是那麼一帆風順,但那些問題都還沒到讓女主為此神傷地步就已經被男主輕易解決了,女主每次都是事後才慢慢反應過來。所以在女主的眼中,看似溫潤無害的愛人宛如無所不能的神祇,遮風擋雨、把她保護得密不透風,讓她徹底沉溺在這片溫柔之中。

第二十六章 當事人現在就是後悔,非常……

這樣不讓女主受一點點委屈, 幾乎把小女友寵上天的大叔男主,也讓看書的讀者欲罷不能,曾經年少無知的易漫如都對這樣的大叔男主瘋狂心動過。

不過當自己變成男主的初戀, 易漫如再也生不起任何與有榮焉、沾沾自喜的心理。

當事人現在就是後悔, 非常的後悔。

雖然易漫如又努力回憶了幾遍劇情,並沒有在原著裡找出跟初戀有關的戲份。

如果她沒穿過來, 按照原主那準備在S市待到天荒地老不挪窩的狀態, 男女主談戀愛也確實牽扯不到她這個初戀身上。但架不住有些人喜歡作死的給自己加戲份。

易漫如穿成了男主初戀的敏[gǎn]身份還不自知, 跑到男主的地盤招搖過市也就算了, 現在還把女主招到自己店裡工作, 這操作簡直騷斷腿了, 有豐富追文經驗的她已經想象到了自己的炮灰命運,一旦男女主感情出現波折, 比如當女主懷疑男主對自己的感情時,她這個初戀女友多半就要首當其衝被拉出來祭天了。

誰讓她沒事離主角們這麼近, 她不炮灰誰炮灰?

易漫如也不想把她的存在看得這麼重要,但這已經是客觀事實了, 怪隻能怪她自己加戲一時爽, 不長眼把沈亦歡這個正牌言情女主留在店裡當服務員。

沈亦歡和好友來兼職的這幾天, 不知道是不是聽多了其他同事有事沒事對易總的吹捧,兩女生如今看易漫如的眼神越來越崇拜,連帶著工作的熱情都一天比一天濃厚。

本來說好隻是周末和節假日來兼職的,現在都有點沉迷工作無心上學了,比如今天,上午沒課、本該留在學校複習以應對期末考試的兩人,爭分奪秒都要來上班。

不是易漫如自我感覺太好,沈亦歡看她的目光, 跟店裡其他迷弟迷妹沒什麼區彆。今天以前她還在欣慰於自己又收服了兩個小迷妹,此時此刻她才知道這並不是什麼好事,女主越欣賞她崇拜她,跟男主相遇並得知她是男主初戀後,就越可能在男主的追求中退縮。

男主可是弱水三千隻取一瓢的言情癡情男主,認準了女主就隻會堅定不移的走向對方,易漫如覺得她這麼個電燈泡攔在他們中間,哪怕什麼都沒做,隻要阻擋了男主走向真命天女的腳步,都是會被當成攔路石清掃掉的。

人家可是根正苗紅的豪門子弟,要家世有家世,要能力有能力,收拾她還不比捏死一隻螞蟻簡單?

正所謂初戀祭天,法力無邊,隻要把炮灰初戀收拾了,主角之間感情線基本就穩了,畢竟再沒有比這個更能證明男主對女主感情的了。

易漫如也不是劇情還沒開始就要故意把男主想得這麼喪心病狂,隻是她看過太多類似套路,都能全文背誦了,現在才發現小醜竟然是她自己,她能不為自己提心吊膽嗎?

此時此刻,易漫如才知道老老實實縮在S市的原主是多麼聰明伶俐、大智若愚,那樣就跟主角隔著十萬八千裡的距離,哪怕他們感情出現波折,分分合合虐身虐心,也跟原主沒有半毛錢關係。!思!兔!在!線!閱!讀!

有那麼一瞬間,易漫如都想要放棄自己打下的這片江山、直接躲回S市避風頭了,當然最後並沒有選擇這麼做,因為既放不下眼前的大好局麵,也舍不得自己好不容易網羅的帥哥美女們。

易漫如覺得能苟還是先苟著,隻要她足夠識時務,沒事不去男女主麵前晃悠,說不定他們也能相安無事?S市可以作為最後的退路,等她賺夠了錢再回老家花天酒地(bushi

最壞結果是回S市蹲著,但事情還沒到這一步,易漫如自然要想辦法搶救一下,比如趁劇情還沒開始火速把女主角炒魷魚,那主角以後談情說愛也不會在她跟前發生,至少能讓她稍微安全一點。

不過,看著沈亦歡工作那樣認真努力,易漫如又自覺打消了這個念頭。當然不是出於對美人的憐香惜玉,她隻是明白一個很殘酷的現實——招惹不起男主的自己難道就得罪得起女主?

真無緣無故把女主開了,她們恐怕就結仇了,炮灰初戀硬生生被自己折騰成惡毒女配,也不知道哪個劇本死得快一些。

總之,無論是在男主還是女主身上動心思,都是在危險邊緣瘋狂試探,一個不小心就容易被反噬,對女主最好還是供著敬著,就算心裡想遠離,表麵上也要維持原樣,不能讓女主對她的印象變差。

易漫如思來想去,還是覺得抱盛總大腿的風險最低,關鍵是盛總白手起家這麼些年也積累了一些關係和地位,他跟男主又是校友,在同一個圈子裡總能說上兩句話,哪天男主真要為了女主收拾她,盛總說不定能救她狗命。

就算盛總最後也保不了她,但隻要大腿抱得好,她回老家也能多一些好處——無論在什麼境地,易漫如都不會忘記搞錢的初心。

抱大腿是個技術活,如今的易漫如就像頭頂達摩克利斯之劍,心裡慌的一匹,也就沒耐心搞什麼徐徐圖之的把戲,她要在短時間內快狠準把大老板的好感度刷上去,隻能好好表現、態度殷勤一點,有時候噓寒問暖也是很重要的。

易漫如回去就給盛總打電話。

這已經不是她第一次主動給盛總打電話了。

實際上,搬進彆墅的短短五天,易漫如已經是第三次給盛總打電話。

第一次是發現他書房有電腦想蹭個網,第二次則是在前天,盛總大概從彆墅其他人那裡得知她變成了網癮少女,恨不得24小時泡在他書房玩電腦,便讓人給她臥室也安上了一台電腦,易漫如晚上回家得知此喜訊,自然要打電話親自向盛總致謝。

不過這次沒有把盛總當工具人,而是單純的表達一下關心,易漫如反而不太習慣,拿著話筒乾巴巴的問盛總吃了沒。

盛啟霖回答完還配合的問她吃了沒。

易漫如:“我也吃了。”

說完就沉默了一瞬,不知道要說什麼了,因為按照平時的習慣,問候完這句她該切入正題說目的了,現在沒有目的,總不能問一句吃沒吃飯就掛電話吧?

電話那頭的盛啟霖也停頓了一下,似乎也在等她提要求。

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