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頁(1 / 1)

,自己竟然來晚了。

決鬥早已結束,隻餘三三兩兩的路人還聚在一起議論。

“真厲害啊,一口氣挑戰十六個人!”

“雷哲大人贏得太漂亮了!前後不過十幾分鐘就解決了所有對手!十六個人一起上竟然都沒占到便宜。”

“不過雷哲大人也受了傷。喏,那是他的外套,上麵全是血跡。”

“他在戰場上受了傷,很嚴重的傷,如今還沒養好。若是他養好了傷再提出決鬥,那十六個人根本連他的衣角都彆想碰到。一群家犬怎配與雄獅為敵!”

“噓,彆說了,簡喬伯爵來了。”

看見引發這場決鬥的中心人物,路人們立刻散了。

而簡喬一眼就看見了被雷哲隨手扔在街邊的一件咖色外套,那上麵布滿劍痕和血跡,衣襟處繡著金色雄獅,那是格蘭德的標誌。

正因為這個威名赫赫的標誌,沒有人敢把這件價格昂貴的外套撿走。

看見外套上的血跡,簡喬下意識地捂住額頭。

他以為自己會害怕,會暈倒。但是並沒有。此時此刻,浮現在他腦海中的不再是自己心臟插著一把匕首,於血泊之中慢慢失掉呼吸的場景,而是傷痕累累的雷哲一步一步離自己遠去的背影。

那些赤紅的、一大團一大團的血跡,引發的不再是恐懼的情緒,而是心疼和慌張。他想留住那個背影。

這些血是雷哲為自己而流的,這些傷也是雷哲為自己而受,所以,簡喬為什麼要害怕?

他慢慢走過去,彎腰將外套撿起,輕輕拍掉灰塵,然後穿在自己身上。

他的騎士長和男仆驚駭不已地喊道:“主人!您不能這樣做!”

尚未離開的路人也都露出不敢置信的神色。天呐,他們看見了什麼?他們竟然看見素來優雅的花都伯爵,在決鬥之後穿走了雷哲大人的血衣!他不會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吧?上帝啊!他連自己的尊嚴都不要了嗎?

簡喬不在乎任何人的目光和看法。他徑直朝公爵府走去,騎士長和男仆麵紅耳赤地追在他身後,連連要求他脫掉外套。

路上的行人紛紛向他側目,表情莫不是震驚的。

“親愛的伯爵先生,您真的讓我刮目相看!在這場決鬥裡,您才是真正的勇士!”加西亞從一輛豪華馬車裡探出頭來,用指尖挑了挑簡喬的衣領。

簡喬淡淡瞥她一眼,繼續前行。

莫安皇後的馬車正巧也經過此處,她剛剛才從公爵府裡出來。弟弟的傷勢讓她操心,感情生活更讓她無力。

她對簡喬的痛恨,在對方康複之後又開始翻騰。

然而現在,看見簡喬穿著弟弟的血衣招搖過市,任人圍觀。她心裡的怒火竟慢慢平複了下來。沒有哪個貴族能做到這個地步,弟弟對簡喬交付了百分百的真心,簡喬也同樣如此。

他們都可以為彼此犧牲一切。

“算了,隨他們去吧。”莫安皇後放下車簾,靠倒在椅背上歎出一口氣。

簡喬與皇後的馬車擦肩而過,卻並沒有多看一眼。他一心一意隻想快點見到雷哲。

---

十幾分鐘後,公爵府的管家匆忙走進客廳,小聲說道:“大人,簡喬伯爵來了,他想見您。”

正在包紮傷口的雷哲猛然抬頭,露出一雙灼亮的雙眼。

然而隻是一瞬,這雙眼眸裡的火光就熄滅了。他知道簡喬是來向自己道謝的,那人總不願意虧欠任何人的恩情。彆人對他好一點,他就會想著該如何回報,這看似重情的行為何嘗不是一種薄情?

沒有虧欠自然也就不會有羈絆。

“讓他回去吧。”雷哲把紗布一圈一圈纏繞在腰間,嗓音疲憊:“我身上都是血,不方便見他。”

“不,您一定要見見他。”管家站在原地不肯走,表情十分複雜。

“他拿什麼收買了你?”雷哲詫異地問道。

“您去看看就明白了。如果您不去,餘生您都會活在悔恨當中。”管家極力給出暗示。

坐在一旁幫兒子遞送傷藥的老公爵頓時來了興趣,走到外麵看了看,回來之後表情變得很微妙。

“你去吧。”他催促道:“彆猶豫,快去!跑,趕緊的!”

雷哲心有所感,立刻穿上襯衫,扣好紐扣,走到外麵。

隔著雕花鐵門,看見身穿自己血衣的簡喬,他竟像塊石頭一般僵在原地。

什麼情況會引發一場決鬥?答案莫過於兩個——仇恨與愛情。

為了爭奪一個女人的歸屬,兩個被嫉妒迷了心的男人往往會鬥個你死我活。

決鬥那天,夾在兩個男人中間的女人會跑去現場觀戰。若是她被勝利者打動,那麼她會奔上前,當著眾人的麵剝掉勝利者沾滿鮮血的外衣,穿在自己身上。這預示著她將把自己當做禮物,於夜晚送給對方。

從此以後,她便是勝利者的所屬物。這樣的行為在托特斯大陸被視作最頂級的浪漫。

眼下,簡喬身上就穿著雷哲的血衣。他微微泛著淚光的眼眸正一瞬不瞬地看著雷哲。

雷哲僵立了好一會兒才走上前,隔著鐵門,表情恍惚地問道:“你為什麼穿——”

簡喬沒等他把話說完就篤定點頭:“就是你想的那樣。”

雷哲狂跳不已的心臟驟然停頓,竟扯得他%e8%83%b8口一陣發疼。

他握緊鐵門的欄杆,咬牙說道:“快把衣服脫掉,上麵有血!你知道穿著這件衣服意味著什麼嗎?”

簡喬握住他握欄杆的手,緩緩說道:“我不再害怕鮮血了。我當然知道穿著你的血衣走到你麵前意味著什麼。”

簡喬貼近欄杆,同時也貼近了雷哲的臉龐,深深望進他隱含渴盼又布滿惶恐的藍色眼眸,認真說道:“你為我取得了勝利,所以我現在是你的了。今天晚上,我們將共度良宵。”

說完之後,他伸出手,輕輕摩挲雷哲頸側的那個銀蓮花烙印。

雷哲的頭腦出現了一大片的空白。他無法相信自己聽見了什麼。

與自己接個%e5%90%bb都會嘔吐的簡喬,為什麼會用如此慎重的語氣說出這麼曖昧的話語?

“那天你%e5%90%bb我的時候,我還處於害怕鮮血的狀態中。我口裡全是血腥味,所以我覺得很難受。但現在,我不害怕了,因為你為我流了血,所以它失去了恐嚇我的能力。”

簡喬湊得更近了一些。若是沒有這扇鐵門,他會直接鑽進雷哲溫暖的懷抱。

他看著這人湛藍的眼眸,繼續表白:“你歸來的那天晚上,其實我聽見了。你說你是因為我才活了下來,我想告訴你,我也是因為你才活了下來。你在荒原裡跋涉的時候曾告訴自己,你現在每走一步就會離我更近一點,然後你一步又一步地走出了困境。我在病重之中也同樣告訴自己,我每熬過一天就會離你歸來的那天更近一點,然後我一天又一天地等來了你的消息。”

簡喬踮起腳尖,用自己的唇瓣貼近雷哲的唇瓣,呢喃道:“你為我而活,我也為你而活。愛不是毀滅,是希望。如果沒有遇見你,我可能永遠都不會明白這個道理。”

他喘了一口氣,臉頰微微泛紅地說道:“我不但要活著,活在你的土地,還要與你一起共度之後的每一天。我也愛你,看見你就想笑,不見你就思念的愛你。想%e5%90%bb你,想抱你,想占有你同時也被你占有的愛你。”

他放開雷哲的手,退後一步,緩緩綻開一抹恬淡的笑容,口裡卻吐出一句粗俗的話:“去你媽的朋友,我現在也不想和你做朋友。我隻想和你做僾。”

他解開襯衫紐扣,從衣領裡揪出一條項鏈。^_^思^_^兔^_^網^_^

雷哲一句話都沒說,隻是死死盯著簡喬,眼珠裡爬滿血絲。他的氣息很急,很粗,很重,像一頭壓抑著暴烈情緒的猛獸。他不敢相信自己聽見的一切,這是最最美妙的夢境裡都不會聽見的愛語。

它們燙得嚇人!

雷哲盯著簡喬精致的鎖骨看了一會兒,然後才看向那條項鏈,瞳孔隨之一縮。

這條項鏈的吊墜竟然是那塊山水瑪瑙。它原本被簡喬鎖在保險櫃裡,不舍得讓任何人看見。可現在,簡喬竟把它打上一個小孔,掛在了脖子上。

簡喬把項鏈摘下來,遞過去,輕笑著說道:“你曾說我對待它的方式其實就是對待自己的方式。那麼我現在把它送給你便等同於我把自己送給你。你要嗎?”

你要嗎?這句提問像重錘狠狠敲擊在雷哲的心頭。他陷於茫然和惶恐之中的大腦終於在此刻清醒過來。他意識到,眼前的一切並非一個太過美好卻虛幻的夢。於是他伸出手,飛快拿走了那條項鏈。

他一把拉開鐵門,大步跨出去,表情十分凶狠。

簡喬一點兒也不害怕這樣的他,反而快步迎了上去。他像歸林的%e4%b9%b3燕,滿懷著眷戀紮進雷哲寬闊的%e8%83%b8膛。不等這人把自己抱緊,他便踮起腳尖,送上殷紅的雙?唇。

他含住了雷哲的舌尖,像渴了數日的旅人仰頭等待著一塊涓涓滴水的鐘%e4%b9%b3石,隻敢小口小口嘬吸,一點一點輕%e8%88%94。他無比珍惜這一刻的唇齒相依。

他是那麼生澀又那麼小心翼翼。

雷哲眼眸一暗,然後便把簡喬甜軟的舌頭卷進口裡,毫不憐惜地裹纏。他搜刮著簡喬口腔裡每一滴清甜的汁液,連那喉嚨深處的申%e5%90%9f都要一並吃掉。

他摁住簡喬的後腦勺,越%e5%90%bb越凶猛,越%e5%90%bb越癡迷。他要把這段時間所遭受的一切痛苦都發泄在這個%e5%90%bb裡。

“你怎麼能在狠狠揉碎了我的心之後,又讓它如此劇烈地為你跳動?”換氣的間隙,他紅著眼眶發出這樣的質問。

被他捧住臉頰的簡喬小聲央求,“你輕點,這是我的初%e5%90%bb。我舌頭都麻了。”

原本還想為自己討回一點公道的雷哲頓時什麼都忘了。他狠狠咒罵一句,然後再次含住簡喬紅腫的唇瓣。這個人意亂情迷的可愛模樣叫雷哲硬得發疼!

兩人抱緊彼此,站在門口忘情擁%e5%90%bb。

老公爵站在窗邊,笑著歎息:“冬天來了,春天也就不遠了。”

---

是夜,滿身紅痕的簡喬從被窩裡鑽出來,大口大口喘氣。

雷哲從背後摟住他,輕輕%e5%90%bb著他修長的脖頸,嗓音裡帶著縞潮的餘韻和滿足:“回來之後,我每天晚上都會偷偷跑去旅館看你。”

簡喬轉過身,把臉頰貼在他滿是汗水的%e8%83%b8膛上,啞聲道:“我竟然一點兒都沒發現。我睡得太死了。”

“那是因為你的身體還很虛弱。”雷哲心疼地親%e5%90%bb他的臉頰。

簡喬搖頭道:“不是因為虛弱。我每天晚上入睡前都會告訴自己——簡喬,你一定要好好睡覺,睡得多,身體才能好得快。所以,我便睡得很沉。”

“對,你很堅強。你總是知道該如何照顧自己。”雷哲輕輕撫過愛侶同樣汗濕的脊背。

“不是因為堅強。”簡喬繼續搖頭,然後抬眸看著雷哲,小聲說道:“是因為身體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