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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我要做好人 決絕 4315 字 6個月前

的桌洞。

這是……打算等下去扔?

作者有話要說:  梁辰:

卓紹跟我要吃的,好幸福啊!

卓紹讓我給他扔垃圾,好幸福啊!

卓紹讓我給他倒水,好幸福啊!

卓紹來敲詐我,好幸福啊!

卓紹:“……”

☆、第3章 做點小動作

卓紹之前一直對學校裡的老師和同學有怨言。

他的大伯母到學校裡來誣陷他的時候,他們為什麼不相信他?他們憑什麼不相信他?

那時的他將學校當成避風港,被老師用懷疑的目光看著,就覺得受不了了,以至於後來不願意再到學校裡上課,卻忘了他要讓彆人相信自己,就該好好解釋,而不是一聲不吭,還希望彆人做自己肚子裡的蛔蟲。

這個道理,卓紹早就明白了,但心裡總歸還是有點疙瘩的。可這會兒,小胖子梁辰的行為,卻把他心裡的疙瘩撫平了。

卓紹深吸了一口氣,決定重新迎接自己的人生。

卓紹想的很好,但很快就發現,想要重新開始,做一個好學生,並不容易。

他出獄之後,在梁鑫的鼓勵下讀了很多補習班培訓班,像英語,估計比這會兒學校的老師還要說的好,同時,他還自考了本科。

而在梁鑫去世之後,他也沒忘了學習,為了管理好公司,他學管理,學設計,除了工作以外的時間,基本都用在了學習上麵。

但不管他學了多少東西,初中課本上知識都已經忘了。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初中的知識並不難,如果他努力,應該很快就能撿起來。

卓紹用吸管偷偷喝了水,沉默地聽完了上午的課程,等第四節課下課,就到了吃午飯的時間。

北門初中十一點十分放學,老師還規定十二點必須到校。

卓紹原本的自行車被堂兄搶去了,以往他都是用最快的速度走回大伯家,吃頓飯,然後再匆匆走回學校的。

從學校到他大伯家,騎自行車要十分鐘,走路一般要二十幾分鐘,他哪怕走地很快,來回加在一起也要花半個多小時,這也就罷了,他在家裡吃了飯之後,他大伯母常常會找茬,讓他洗碗或者做彆的,總之一定要讓他做點事情才放他去上學。

他要是做完了再走,到學校肯定已經超過十二點了,會遲到,可他要是不做,他大伯母又會在鄰裡間說他的壞話。

其實下午第一節課十二點四十才開始上,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時間是十二點半之前,但他們的班主任卻讓他們一定要十二點之前到學校,沒到的,值日生就會記下來。

卓紹這時候仔細一回想,發現班主任會不喜歡他,也是有原因的,比如他整天遲到這事,就不怎麼討人喜歡。

這也怪他當初自尊心太強了。

如果他那時候願意把自己的情況說清楚,老師總不至於一定要他準時到校。

這麼想著,卓紹輕嗬了一聲,然後站起身,飛快地往外跑去。

他要早點回家,去看看自己的妹妹。

其實剛重生的時候,他就想馬上跑回家了,但當時他的妹妹也在學校,他跑出去不見得能見到人,也就按捺住了。

更何況……學校大門緊閉圍牆高聳,保安還會巡邏,想跑出去,其實也沒那麼容易……

卓紹的妹妹,其實並不是他的親妹妹。

他們這裡計劃生育管得很嚴,他父母又都是老實巴交的人,生完他之後,他媽就去上環了,壓根沒有生第二個的想法。

他的妹妹,是他爸媽撿回來的。

當時他隻有五歲,他爸某天晚上乾完了活回家,走到半路突然聽到有孩子在哭,過去一看,就看到了一個被扔在路邊的女孩。

他爸雖然把孩子撿回家了,卻是想給彆人養的,然而這孩子是個女孩子不說,右手還有殘疾,問來問去都沒人要,也就卓紹嚷嚷著要個妹妹。

當時也沒有孤兒院什麼的,村裡和鄉裡就表示,卓家要是養了這個孩子,不算超生不用罰款。

卓父卓母想了想,便把這個孩子留下了,取名為卓婷。

卓紹起初確實嚷嚷著要妹妹,不過家裡真的多了孩子,也沒多喜歡,更何況他當時都讀幼兒園了,跟妹妹相處的時間並不多。

卓父卓母在吃穿上並不虧待卓婷,因著卓家條件不錯,卓婷的日子過得比村裡很多女孩子還要好一些,但要說愛……卓父卓母毫無疑問更愛卓紹。

當然,卓婷很小就知道自己是被撿來的,倒也沒意見。

卓父卓母要是沒死,卓婷估計會平安長大,等科技發達,做個手術整好自己的手的話,一定會變成一個討人喜歡的小姑娘……然而卓父卓母去世了。

卓父卓母去世之後,卓紹自身難保,自然顧不上這個妹妹,這也就算了,誰也沒想到卓紹的那個大伯父,竟然是個喪心病狂的,連十歲小女孩的便宜都占。

想到上輩子的事情,卓紹的臉色變得極為難看,同時在路上跑起來。

上輩子他愛麵子,不願意在路上跑,這會兒倒是覺得沒什麼了。

卓紹的大伯一家,住在化肥廠的員工宿舍裡,房子總共不到五十平。

這房子他們一家三口住還行,再加上卓紹兄妹兩個就太小了,根本住不開,為了能讓卓紹兄妹住下,他們便又買了一套房子給卓紹的堂哥住,讓卓紹的堂哥搬了出去。

上輩子,卓紹的大伯母常常提起這事,以此來證明他們對卓紹兄妹有多好,卓紹一度也對堂哥很愧疚,但後來想想……

他的父母去世之後,大伯拿到了五萬賠償不說,估計還得了他父母留下的存款,他們一家能買房子,靠的恐怕就是這些錢!

卓紹跑得很快,不過十分鐘就到了家,他氣喘籲籲地來到三樓,然後就聽到了自己妹妹的聲音:“哥!”

十歲的小女孩長得很好看,就是衣服有點短了,看到卓紹,她的眼睛就亮了起來。

“婷婷。”卓紹看到這樣的妹妹,總算放下心來。

上輩子他在梁鑫的幫助下找到卓婷的時候,卓婷跟他已經變得非常生疏,曾經成績很好的卓婷,還初中畢業就不讀了,十七八歲就跟人生了孩子。

這輩子,他一定不能再讓妹妹重蹈覆轍。

“不是整天嚷嚷著吃飯的時間不夠,洗個碗都不肯嗎?明明可以這麼早回家的,以前怎麼就不早點回來?”就在這時,屋裡走出來一個四五十歲,頭發亂糟糟,身上很瘦的女人。她厭惡地看了卓紹一眼,又道:“隻知道吃閒飯的討債鬼!”

卓紹的大伯母名叫屈桂香,她摳門小氣,自私自利,對卓紹兄妹更是無比刻薄,看到她,卓紹就有種上去揍她一頓的衝動。

當然他並沒有這麼乾。

這社會,很多人都覺得長輩教育孩子是應該的,孩子跟長輩打起來,更是會第一時間指責孩子……他上輩子就是因為這樣,硬生生被屈桂香抹黑成了白眼狼,現在自然不會重蹈覆轍。

而且,他還有妹妹要照顧。

他要是隻有自己一個人,自然可以怎麼爽快怎麼來,但現在……他總要顧及點自己的妹妹。

卓紹沒說話,屈桂香又罵了幾句,然後拿起桌上的飯盒匆匆離開了。

屈桂香每天中午,都要去給她的兒子,卓紹的堂哥送飯。

卓紹的堂哥卓家寶今年十九,他初中畢業就不讀書了,幾年來已經換了七八個工作不說,這幾年絕大多數的時間,他還是不工作的。

他工作的時候,一般會在食堂吃飯,或者買來吃,不工作的時候,則是屈桂香一日三餐去給他送飯……最近,他就沒工作。

廚房裡殘留著濃鬱的肉香,毫無疑問屈桂香是做了肉的,但桌上卻隻有一碗鹹菜豆腐……

屈桂香走了,卓婷看著就輕鬆很多,她盛了一碗飯剛要吃,卓紹突然問:“婷婷,想吃肉嗎?”

“哥?”卓婷不解地看著卓紹。卓家寶無肉不歡,其實屈桂香每天都會做肉,但他們從來都是沒的吃的——屈桂香會把肉鎖在櫃子裡。

不說給他們吃肉了,屈桂香甚至連飯都做得很少,永遠不夠他們吃飽。

卓紹笑了笑,然後就從碗櫥上方摸出屈桂香的針線盒來,又從裡麵拿了一根針。⑨思⑨兔⑨網⑨

廚房櫃子上的鎖,是兩三塊就能買一把的老式鎖,這種鎖真的很好開……

搗鼓了一會兒,卓紹就把鎖打開了,看到了櫃子裡滿滿的一碗紅燒肉。

拿出那碗紅燒肉,卓紹夾了一塊給卓婷。

“哥……”卓婷震驚地看著卓紹,她怎麼都沒想到,自己哥哥竟然還會開鎖……“哥,大伯母會看出來嗎?”

“少吃點就行了。”卓紹也自己也夾了一塊,然後想到什麼,又去踹了一腳廚房放垃圾的塑料桶。

幾隻蟑螂爬了出來,飛快地四下逃散。

卓紹笑著踩扁了一隻,又拎起已經死了的蟑螂放進肉碗裡,這才把肉重新鎖進櫃子。

卓婷已經看呆了。

卓紹卻還覺得不夠。

在廚房裡看了一圈之後,卓紹拿起一小團飯團揉了揉,然後塞進了高壓鍋的壓力閥和安全閥,把它們堵地牢牢的。

作者有話要說:  發現有些親沒弄清楚人物關係啊哈哈哈哈,本文又名《小弟竟是我男神》~卓紹攻梁辰受

至於梁鑫……

梁辰:老爸給我算命,說我是因為五行缺金,才會被綁架,所以他要在我名字裡放三個金╮(╯_╰)╭

☆、第4章 聽話的梁辰

卓婷都看呆了。

她哥這是在乾什麼?!

“婷婷,這不能告訴大伯母,知道嗎?”卓紹朝著妹妹露出一個溫柔的笑容。

卓婷傻傻地點了點頭,突然道:“哥,你笑起來真好看。”

“是嗎?那我以後多笑笑。”卓紹笑道,他上輩子這年紀,總是一副彆人欠他錢的樣子,非常冷漠,以後倒是可以多笑笑。

卓紹吃了飯,把碗洗了,然後送卓婷去讀書。

卓婷讀的小學離初中並不遠,但也要繞點路,走過去的時候,卓紹問了幾句卓婷生活上的事情,卓婷都乖乖地答了。

她樂嗬嗬的,回答的都很正常,明顯還沒有受過傷害,卓紹當即鬆了口氣。

不過就算鬆了口氣,他也要儘快想辦法帶著卓婷從大伯家離開。

他和卓婷是有地方住的,好幾年前,他父母就花五萬塊在鄉下蓋了一棟漂亮的兩層小彆墅,隻是那房子現在也在他大伯手裡,還被租出去了,他想搬過去的話,就必須跟大伯一家撕破臉,也要有了錢,才能自己開火。

這不是一時半會兒就能做到的,現在的話……他要去上學。

卓紹又遲到了。

班主任楊老師已經坐在講台上了,看到卓紹在門口喊報告,他當即皺起眉頭,然後站了起來:“卓紹,你跟我到外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