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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粉絲 鐘曉生 4190 字 6個月前

店吃點東西,你出來了找我。”

這種合同往往是有保密條款的,朱筱桐在場肯定不太合適,所以她就先行離開了,去外麵等李希幸。

兩個小時後,李希幸才從傾城文化的辦公大樓出來,天色都已經黑了。她並沒有今天立刻簽合同,因為簽這麼一份合同雙方肯定是要進行很多協商討論的,如果要對樣板合同進行更改,公司裡還要走流程,所以不管怎麼樣都不可能當天立刻簽約。他們今天隻是確定了雙方的合作意向,以及對李希幸如何跟夢想音樂公司解約的步驟進行了一些探討,就已經過去很長時間了。

李希幸一出辦公樓,立刻匆匆跑向朱筱桐等待的咖啡廳。

她跑進咖啡店,隻見朱筱桐坐在一個靠窗的位置上,正低頭玩手機。

“抱歉,久等了。”李希幸氣喘籲籲地上前,“我們走吧。”

朱筱桐看見她來了,先綻開一個大大的笑容,撲上去給了她一個擁抱。

這家咖啡店因為位置比較偏僻,店裡沒有什麼人,沒人注意到李希幸這個公眾人物。於是李希幸高興地抱起朱筱桐轉了個圈。

“謝謝!”

“現在說謝太早啦!”朱筱桐重新在沙發上坐下,並且拍了拍身邊的位置,示意李希幸先歇口氣再走。

李希幸挨著她坐下,喝水調整呼吸。

朱筱桐把自己的手機拿給她看。那是她作者號的微博,她的後台收到了一些私信。

“我看了你在新月刊上的短篇,很有趣,又找回幾年前的感覺了。”李希幸隨口念出一條私信,又看了眼發信人的ID,“晨曦易夕?”

“哎喲,不是讓你看這條。”朱筱桐擺擺手。

打從她之前回複晨曦易夕的私信以後,他們兩人就會偶爾聊聊天。有時候聊作品,有時候也隨便閒聊。一般是晨曦易夕主動來找她說話,不過晨曦易夕在線的時間很少,不會經常來打擾她,偶爾閒聊幾句大家都挺高興的。

“我是讓你看這條啦。”朱筱桐指了指另外一條私信。

“ 文學城?”李希幸問道,“你要跟網站簽約,寫網絡小說了嗎?”

“嗯,”朱筱桐道,“你簽了新公司,我也要找新東家簽約,重新開始寫長篇小說啦!”

“你以前的作品好像都是出版書?”李希幸問道,“在網上寫的小說也能出版嗎?”

“可以啊,當然可以。”朱筱桐說,“我是從大學的時候開始寫小說,一開始給雜誌投稿,被選上了,後來就一直跟幾家雜誌社長期合作。短篇給他們刊登,長篇也給他們連載,然後讓他們幫我出版。因為那時候混得還可以,所以就懶得改變。”

“我以前覺得走實體路線逼格高——那個年頭逼格確實高——可現在早就不是這麼回事了,所以,我也是時候改變一下自己的狀態了。”

幾年以前,作品在雜誌上刊登,或者出版成書的實體作者,和在網絡上發表小說的作者之間有一道比較明確的分界線,一邊被視為逼格更高的傳統作者,一邊被視為代表快餐文化的網絡作者。如今這道分界線已經快消失不見了。傳統作家也會在網絡上發表作品,而網絡作者們的作品一樣出現在新華書店的暢銷書架上或者被改編成影視劇。

不過朱筱桐想轉型,倒不是出於逼格的考慮。

就在前幾天,她忽然收到了一筆從雜誌社發來的稿費,她對著這筆錢回憶了半天都想不起來這錢的來源到底是什麼,於是去詢問了自己的雜誌編輯。編輯告訴她,這錢是她七八個月以前投稿的某個短篇,這個短篇在兩個月前上刊了,於是稿費今天終於發下來了。

七八個月前投稿的文章,也難怪朱筱桐不記得了這件事了,她就連那篇小說到底寫了什麼內容都快忘記了!

走實體路線,最大的弊端就是獲得報酬周期實在太長!雜誌往往一個月或者半個月才出一本,一本雜誌收錄的小說就那麼幾篇。作者寫得不好要被退稿,寫得好也不是立刻就能上,前麵還有好多稿子壓著呢!除非是大神作者或者跟雜誌長期合作的作者,不然彆的作者就算過了稿都得排隊等著上刊,一等就是幾個月。上了刊,也不是立刻就有稿費拿,靠譜的大雜誌社是在上刊一個月內給作者彙款。但實體市場不景氣,小一點的雜誌社經常出現資金周轉不靈拖欠稿費的情況,什麼時候打款還真不好說,而且很可能沒發稿費就已經倒閉了!

短篇小說上刊物是這樣,而出版長篇小說的周期就更長了。從交稿到成書就得等幾個月的時間,成書以後什麼時候上市要看出版社的安排。而稿費則得等到書上市以後三個月才會發下來!碰有良心有實力的出版社,或者是自己有地位有頭腦的作者,往往會在交稿的時候就先要求預付百分之二三十的稿費。如果是什麼都不懂的新人作者,那就隻有傻等著的份了。所以從交稿到拿稿費,這之間隔個一年的周期根本都不算什麼稀罕事!

對於心態樂觀一點、生活壓力也不大的實體作者來說,每收到一筆稿費,這錢都跟從天上掉來似的驚喜——畢竟都是太久以前付出的勞動了,忘都快忘記了,現在收錢可不就是驚喜麼?

“嘛,收款周期長也還是有好處的。比如說,一個處在低穀期的作者,往往得在一年兩年寫不出東西以後才驚喜地發現:哎喲喂,老本吃完了!就快餓死了!”朱筱桐自嘲一笑,“壞處是,發現自己快餓死了,又沒有辦法立刻賺到錢,所以就隻能趕緊先出去找個工作了。”

“網站是不是會及時給你發稿費?”李希幸想了想,“雖然實體作者聽起來的確感覺更厲害,不過如果是那樣的話,還是跟網站簽約更好啊。”

“是啊。說實在的,撇開那些金字塔頂尖的大神。實體作者也就是看著逼格高,實際上賺得真不多,拿稿費時間還久。”朱筱桐歎了口氣。

她拿起包,起身,示意李希幸可以離開了。

“所以,就換條更好的路走吧!”

這會兒都已經晚上七八點了,再要去吃人均一千以上的大餐肯定來不及了,於是這頓大餐就先欠著,兩人按照原計劃殺去了“左先生很愛吃”,找左天揚一起吃國民美食火鍋來頓好好的慶祝大餐。

一進包廂落座,左天揚迫不及待地問道:“怎麼樣?順利不順利?”

李希幸和朱筱桐對視一眼,含笑點頭。

“漂亮!”左天揚用拳頭敲擊了一下掌心,“我就知道!”

他又八卦兮兮地問道:“傾城文化的合同怎麼樣?他們跟你簽幾年?怎麼分成?有沒有保證多久幫你出一張專輯?”

合同雖然有保密條款,有些細節不能透露,不過有一些屬於業內眾所周知的秘密。李希幸挑著能回答的問題回答了。◣思◣兔◣網◣文◣檔◣共◣享◣與◣在◣線◣閱◣讀◣

“我靠!”左天揚感慨道,“這合同聽起來真不錯,比那些破選秀公司高到不知道哪裡去了!”

“嗯。”李希幸點頭,“出乎我的意料,很驚喜。”

當初和夢想音樂公司簽約的時候,幾乎是公司拿出的製式合同什麼樣,選手們就得簽什麼樣的合同。已經成名的歌手或許還能跟公司談一談條件,但像李希幸這樣的新人們那是完全沒有任何磋商的餘地的。而且那會兒簽約的時間早,海選完就開始簽人。新人們不懂行業的規矩,也不知道未來發展前景如何,自己又沒有什麼人脈背景,往往很茫然且盲目地簽下了包含許多霸王條款的合同。

至於公司從海選時期就簽了這麼多選手應該怎麼辦呢?畢竟管理這麼多員工也是需要成本的啊!於是合同上就有一條極不公平的協議:如果選手不能進入十六強,公司有權單方麵解除合同!至於選手自己,想解除合同?好好賠違約金吧您內!

當然,公司敢製定出這樣的合同,並且還有選手們前仆後繼地簽約,那是因為公司手裡掌握了選秀平台這個資源。對於一無所有的新人而言,這個平台是他們唯一的機會,條件再怎麼苛刻也簽了。而且公司清楚地知道霸王合同有多坑,對於選手們的剝削有多重,為了能最大程度地為自己牟取利益,簽約的時間越來越長,違約金還越訂越高。動輒九年十年一簽,就是生怕選手們的價值越來越高,需求也會更高。所以早點把長約簽死了,甭管你未來有多好的發展,你都得老老實實被我壓榨,彆想半道上水漲船高地跟我談條件!

然而要知道,一份合同的簽訂,所達成的協議撇去由那些文字寫下的條款之外,其實還有一些不成文的約定,也在同時被雙方認可了——處於更強勢地位的一方,有權欺壓處於弱勢的一方!那麼公司可以在藝人們一無所有的時候讓藝人簽下賣身契一樣不公平的長約,而藝人也可以在自己有能力有地位的時候拋棄公司撕毀合約。畢竟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嘛!

當初和夢想音樂公司的合同是那樣,而到了傾城文化公司,情形卻完全不一樣了。由於傾城文化將藝人們視為自己的合作者而不是自己的勞工,所以他們製定合同的思路方向是“合作”而不是“捆綁”。

明明傾城文化公司的盤子要大得多,提供的條件也要好的多,但他們在合約上反而要寬鬆很多。即使李希幸現在還是個沒什麼地位的新人,公司給她的合同也沒有比那些已成名的藝人差太多——畢竟她以後的發展肯定會越來越好的嘛!

說實在的,明星們賺那麼多錢,花也花不完,有時候還真不在乎多那五個點十個點的分成。隻要公司待得舒服,團隊合作得愉快,就懶得為了一點利益折騰來折騰去了。你跟我簽四年約,合作得好,下一個、下下一個四年我還跟你簽。在我式微時你對我寬厚,在我強盛時又豈有不知恩圖報的道理呢?可就算你跟我簽十年,卻不尊重我,那我一分錢都不想幫你掙,什麼時候有機會走我立刻拍拍屁股就走了!這也是運營選秀選手的經紀公司為什麼總是留不住人的原因。

“那你什麼時候會跟夢想音樂談解約?”朱筱桐問道。到了解約的那時候,她這個職業粉絲恐怕還有一場硬仗要打。

“劉總監說,讓我先不要泄露任何消息,夢想音樂那裡暫時配合。”李希幸道,“等我們的新合同簽好名蓋好章,接下來的事情就交給他們。”

朱筱桐點頭:“不錯。”

傾城文化果然靠譜,這個提議完全是站在李希幸的立場上考慮的。

三人又聊了一會兒簽約新公司的事情,話題漸漸發散開,開始閒聊起火鍋和美食之類的話題了。

“對了,我下周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