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頁(1 / 1)

墨鏡, 悄悄地跟在後麵。

謝清沒有一點跟蹤技巧,遠遠比不過秦楓,秦楓當初跟了白初曉那麼多次都沒有被發現。

“你哥在後麵。”秦楓本來還想找個機會牽牽白初曉的手,可謝清總是在後麵盯著, 要是灼熱的目光能燒死人,想來他已經被燒了。

白初曉無奈, 她還隻是跟秦楓出來走走, 順帶到附近的餐廳吃飯, 臨走時,謝清還交代她好好玩, 沒想到對方竟然跟在他們的後麵。這讓她怎麼說,直接過去讓對方出來,不用跟著他們, 一起去嗎?

謝清似乎更喜歡跟著他們的感覺吧, 白初曉沒有回頭看, 但能感覺得到。“沒關係, 我們又沒有做見不得人的事情。”

是沒有見不得人, 可秦楓敢保證要是自己伸手牽著白初曉的手, 謝清一定跳出來。

這一會兒,沒有下大雨,也沒有下陣雨。他們也不敢在室外走太久,就怕一會兒又下起雨來。

謝清的裝扮很容易讓人以為他是某個明星,有路人還特意走到他的麵前,試圖看清他的麵容,還有人直接走上去說,“請問,能給我簽名嗎?”

找謝清要簽名的妹紙,也不知道眼前的人是不是明星,但是她覺得對方的背景挺帥氣的,又戴著口罩,對方一定怕人認出來。

謝清有點懵,什麼簽名,他又不是明星,“找彆人,我不是明星。”

妹紙沒有放棄,認為對方在跟自己開玩笑,“哥哥,就隻有一個簽名就夠了。”

謝清無語,隻好簽名,因為眼前的妹紙總是攔住他的路,他都快看不見秦楓和白初曉的身影。b國的人實在是太愛追星了,這一路,就已經有幾個人湊到他麵前,要他簽名,弄得他很尷尬。

他沒有簽b國的文字,而是簽自己祖國的文字。謝清不想再去解釋他不是明星,氣得直接摘下口罩,這下總不會有人再認為他是明星了吧,他又沒有拍過電視劇,也沒有拍過電影,那些人找他簽名做什麼。

可能是因為他摘下口罩,也不再戴著墨鏡,倒是沒有人再找他簽名。

在謝清被人攔下來簽名的時候,白初曉就看到他的舉動了,不禁覺得好笑,這種裝扮真的很像是明星外出時的裝扮。

“他長得很帥氣。”白初曉讚美謝清的容貌,要是長得不好看,就沒有這麼多人找他簽名,“都被誤認為是明星了。”

“正好,讓他感受感受被粉絲要簽名的滋味。”秦楓開玩笑道,“倒是沒人找你。”

今天的天氣有點冷,白初曉穿了比較厚的外套,頭發披下來,沒有刻意裝扮,穿得比較隨意,有點像是鄰家姑娘。

“不是每時每刻都會被粉絲找簽名的,也許人家認為我隻是長得像,不是本人。”白初曉看向路邊的花壇,“這世界不僅有長得像的人,還有刻意整容跟人長得像的人。”

有時候越是隨意的裝扮,反而越不容易讓人認出來,越是刻意的裝扮,就越容易讓人認出來。

白初曉沒有帶著助理,也沒有帶著保鏢,就這樣跟秦楓出來。而且秦楓的氣質偏冷,也沒人一直盯著他們看,認出她的人自然就更少。

陣雨後,路麵潮濕,花朵上還沾有雨水,路上三三兩兩的行人,沒有往常那麼熱鬨。

“今天人也比較少。”秦楓不喜歡太多人,因為人一多,他們就可能認出白初曉,那麼他們就不能肆意的一起散步,更不能去吃晚飯,“這樣也挺好的,餐廳就在前麵,我們過去吧。”

“好。”白初曉回頭瞥了一眼不遠處的謝清。

謝清一看到白初曉轉頭,還朝著她笑了笑,沒有躲起來,仿佛在跟她說,沒事,他在呢。

“去太遠就怕打擾你休息,這附近好一點。”秦楓在飛機上的時候,就在想要請白初曉去哪裡吃飯,可惜他一時間又找不到地方親自給她做飯。挑選了幾家餐廳,不是太遠,就是怕白初曉不喜歡餐廳的菜。

等到下飛機來找白初曉後,他就發現自己想太多了,他不舍得帶白初曉去太遠的餐廳,對方難得有時間休息,當然得讓心上人早點休息,即使他再希望對方陪著自己,也不能任性。

“這裡的餐廳也不差。”白初曉這一次拍的是都市劇,因此,她就住在城區的酒店,而不是哪個影視城附近的酒店,也不偏僻。附近也不缺吃的。就是酒店附近時常有粉絲蹲點,一不小心就被人發現,所幸這些人都離酒店比較遠,周圍的治安也不錯,否則那些明星就可以不用出來工作。

到了餐廳後,秦楓就讓白初曉點菜,關心地道,“你最近在拍戲,得少吃點辣吧,肉可以多吃一點,少吃刺激性食物就行。”

秦楓忽然覺得白初曉瘦了點,對方著一段時間一定是忙著拍戲,沒有吃好。於是他在白初曉點了菜後,又多加了好幾道,完全沒有考慮他們兩個人能不能吃完,隻想著要對方多吃一點。

“其實也還好,我一般很少吃刺激性的食物,平時沒有拍戲也是這樣。”白初曉前世是孤兒,曾經有一段時間都沒有怎麼吃好,弄得腸胃不大舒服。後來,她就很少吃辛辣的食物,就連牛肉都很少吃,穿越後,她依舊保持前世的習慣,“你喜歡吃辣嗎?要是要吃可以……”

“我也很少吃。”沒等白初曉的話說完,秦楓就道,心上人喜歡上什麼,他自然也喜歡什麼,反正他以前就沒有非常喜歡的食物,也沒有偏好。

謝清坐在他們斜對麵的餐桌,他倒是沒有點那麼多菜。當他看到服務員給白初曉那一桌上了不少菜後,不禁點頭,看來秦楓沒有那麼摳。他壓根沒想秦楓這麼做有多浪費,就想著對方不知道妹妹的喜好,多點一些,才能讓妹妹吃得多些。

要是白初曉知道他們的想法,一定覺得他們鋪張浪費。

“這一次過來是要談公事嗎?”白初曉夾了一塊糖醋排骨,她還是喜歡祖國風味的飯菜,不大習慣吃國外的菜肴。她在國外的那兩年,能自己做飯就自己做飯,她不喜歡漢堡,也不喜歡什麼壽司、泡菜。要是秦楓今天請她去吃彆的,也許她吃幾口就沒有再吃。

“是要談公事,不過不重要。”要不是為了在這邊多待兩天,秦楓才不願意過來談合作,公司的事情總是那麼多。反正都是出差辦公,倒不如選擇靠近白初曉的,就算這一次沒過來,他也能找其他機會。

秦楓看到謝清發過來的照片後,十分不開心。即使他們彼此都知道照片上的親密是假的,可是他還是覺得酸,人家演情侶,哪怕是假的,但他們真的靠得很近,而他還沒有跟白初曉靠得這麼近過。

“公事,還不重要啊,那什麼重要?”白初曉說完後,又有點懊悔,她不該問這話。

“你比較重要。”秦楓目光灼灼地看著白初曉,“你我的後半生比什麼都重要。”

秦楓敢保證自己以後不可能像愛白初曉這樣愛彆人,愛了,就得追,不能等到對方成為彆人的,再在那裡懊悔,這可不是他的作風。

“我這是要成為紅顏禍水嗎?讓你關注我,不關注公事?”白初曉開玩笑道。

“公事也得關注,總得有物質基礎養你。總不能讓彆人認為我是吃軟飯的,而且這容易被人撬牆角。”秦楓瞥了一眼坐在斜對麵餐桌的謝清,要是他沒有一點能力,又或是清閒的豪門子弟,估計謝家也不可能把人交給他。

為了未來能娶到心上人,他必須努力,什麼工作機器,工作狂,這樣的稱呼還是留給彆人。秦楓最近非常努力地扭轉他在彆人心中的印象,非必要時刻,他已經不在公司加班,大不了就回家處理公事。

秦夫人得知兒子沒有加班時,她還以為自己聽錯了,她兒子怎麼可能不加班。倍感震驚的她還特意去找了秦楓,得知對方是為了追求心上人時,她隻能希望兒子快點追到人,彆整天對著工作。兒媳婦果然厲害啊,秦夫人非常滿意兒媳婦的這點用處,能讓她兒子不再拚命工作的用處。*本*作*品*由*思*兔*在*線*閱*讀*網*友*整*理*上*傳*

白初曉不知道因為秦楓不加班,秦夫人就希望她早點進門,她正想著對方說的話很動聽。

“他們說你是工作狂,可我不相信。”白初曉拿起一隻龍蝦,準備剝蝦。她才剛剛動手,秦楓就拿走她手裡的蝦。

“我來。”剝蝦這種活兒一點都不適合那雙白皙細嫩的手,秦楓看了眼白初曉的手,他還是很想牽一牽對方的手,她的手一定很滑嫩,也很小巧,他的手能包著她的手吧,“以前沒有喜歡的人,自然就多工作。瞧,以前忙了,現在就可以不用那麼忙,大家都相信公司的實力,不缺少合作,我也輕鬆很多。”

白初曉仔細想想,還真覺得是這麼回事。其實秦楓就是在瞎說,他以前忙碌工作的時候,壓根就沒想到這些,隻想著打敗競爭對手,想著提高業績,想著讓公司更上一層樓。

謝清看到秦楓剝蝦的時候,還特意叫服務員加了一盤蝦,他也能剝!

“不用剝太多,你也吃。”白初曉以前就沒有吃過彆人剝的蝦,之前在謝家時,吃的是那種大龍蝦,不用她剝殼,都已經直接處理好的,“我以前比較少吃,現在也不能吃太多。”

白初曉沒有原主的記憶,很多事情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原主喜歡吃什麼。但她也不去管,都過去兩年了,她喜歡什麼都有可能。

“韓婉兒進娛樂圈了。”聽白初曉說到以前,秦楓就想到這一點,“演的女三號。”

“無所謂。”白初曉就沒有把韓婉兒當過競爭對手,對方想拍戲就拍戲。隻是覺得劇情似乎有點不可逆轉,女主總是要出現在她的麵前,總是想跟她這個惡毒女配杠上啊。

在原著裡,原主沒有混娛樂圈,而是進韓家的公司,因此,韓婉兒一改之前的無能,努力學習,後麵才壓製過原主。如今,自己沒去韓家的公司,認了謝家,還進娛樂圈,結果韓婉兒也跟著混娛樂圈。

白初曉就不知道該說什麼好,明明是想遠離韓婉兒,對方偏偏撞上來。

“估計她認為你總是出現在電視裡,她的未婚夫就能經常看到你。”當然,這是秦楓的猜測,因為他沒少通過電視媒體看白初曉。

白初曉嘴角微扯,得,女主就是要強過她,不管是她是不是原主,她現在都算是韓婉兒認定的情敵。娛樂圈不是韓家開的,就不是韓婉兒還能不能這麼容易就壓製過著自己。

這一餐晚飯,白初曉和秦楓吃的很愉快,隻是到了末尾,謝清端著一盤剝好的蝦放在白初曉的麵前。

“吃飽了嗎?要再吃點嗎?”謝清乾脆直接坐在旁邊,他們散步散了,也吃了飯,他現在不算強勢當電燈泡吧,他妹妹都還沒有跟秦楓在一起。

秦楓看到謝清剝的蝦後,心裡暗哼,他的心上人已經吃跑,不需要再吃這些蝦。

白初曉還是非常給謝清麵子,拿起一隻蝦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