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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並且這場實驗早在十幾年前獲得了巨大成功。

但實驗手段十分殘忍,可以說是不具人性,在許多劣質Omega不願意成為小白鼠的情況下,他們便通過強買強賣的方式來進行實驗。

“這次紀家怕是要賺大了。”嚴廣晟砸吧砸吧嘴,語氣一下子變得酸溜溜的,“時先生應該不清楚,紀時初父親是個拍賣商,找到的不少好東西,會以全場最高價拍賣出去,這次有了這個頂級Omega的噱頭,又能幫他們賺不少錢。”

他說著,又讓酒保端來了一盤葡萄。

時霽看嚴廣晟吃的津津有味,沒忍住伸出手摘了一顆塞進嘴裡,牙齒剛剛咬破葡萄皮,裹在裡麵的酸澀果肉和汁水瞬間迸發出來,時霽沒忍住,被這股味道惹得眉頭死死擰起。

嚴廣晟這人的口味……

是正常人嗎?

他連忙端起一杯白水漱口,等口腔裡的酸澀勁兒過去之後,時霽才繼續問:“你剛才說的組織,是什麼?”

嚴廣晟手裡的動作滯住一秒。

“這個組織說實話,沒人清楚他們到底是什麼。”他回答,“就沒事兒的時候大肆宣揚一下自己又培養出了一名頂級Omega,到底是哪些人組成的,也沒人知道。”

“他們的實驗十幾年前就開始了,這麼多年過去,沒有一次是失敗過的。”嚴廣晟的眼神透露出一絲敬佩,但這抹神色很快就消散了,“不過我聽彆人說,他們最開始有兩個實驗體,最後隻公布了一個出來。”

時霽頓時想到了那張報紙上的新聞。

他眼睫一顫:“那另一個呢?”

“不清楚,有人說應該也成功了,隻是當時技術還不夠發達,所以導致另一個實驗體成了畸形。”

“但我更懷疑……”

嚴廣晟湊過來,低聲說道。

“是他們實驗失敗了。”

他這句話一出口,時霽莫名感覺自己周身冒出了一股寒意。

就在這時,紀時初那邊似乎完成了交易,雙方人員站起來,恭恭敬敬地握了下手。

“時先生,看來他們要走了!”嚴廣晟拍拍雙手,擦乾淨手指間粘上的果汁,“我先跟過去看看,要是有什麼事立馬彙報給您。”

話音一落,嚴廣晟立馬站起身,手裡拿著個空酒杯,神色自然地走到了紀時初他們身後。

他那副淡定地模樣倒是絲毫看不出喝醉了酒,等紀時初他們離開酒吧,嚴廣晟迅速跟了上去。

時霽坐在椅子上,目送嚴廣晟離開,對方剛才說的一番話攪得他思緒淩亂。

過了一會兒,時霽站起身打算離開,他心事重重地往外走,沒注意到迎麵朝他走過來的另一個人。

“砰”一聲,時霽和對方撞在一起,對方手中的酒杯滑落,玻璃碎片一下子炸開,盛在裡麵的液體撒了一地。

他揉著被撞疼的肩膀,抬眼看向麵前的人。

這是個高高大大的男人,他穿著一身西裝,鼻梁上還架著副騷包的墨鏡,時霽這一下似乎把他撞得不輕,他張著嘴發出無聲哀嚎,接著猛得看過來,惡狠狠開口:“你——”

隻是下一秒,他好像意識到了什麼,原本硬邦邦的語氣頓時軟了下來,然後再無下文。

男人摘下墨鏡,露出一雙淺灰色的眼睛,湊過去認認真真盯著時霽看。

他五官立體,眉眼鋒利,頂著一頭耀眼的金色頭發,看起來像個混血。

“時哥!?”男人睜大眼睛,難以置信地喊道。

時霽看著他,歪了下腦袋。

這誰?

男人指著自己,湊得愈來愈近,時霽默默往後退了幾步。

“時哥!你不記得我了?!”男人眨巴眨巴雙眼,“我是封喻啊!”

時霽眉心越擰越緊,實在是想不起來原主還認識這號人物。

也許是察覺到了時霽眼裡的疑惑,男人臉上的表情更可憐了,他耷拉著眼角,纖長的睫毛細細顫動,整個人像隻沮喪的金毛犬一般。

“時哥!是我啊!封喻!”男人大聲喊道,他伸出手拽住時霽的手腕,左右晃了晃,“就三年不見,時哥你已經把我忘了嗎?”

封喻的尾音都在發顫,還十分誇張地抬起手抹了把眼角。

時霽看著他,仔細回想了一番,終於在零星的記憶裡尋找了一點關於眼前人的信息。

原主確實認識這位叫封喻的男人,不過由於是小的不能再小的配角,作者並沒有過多的描述,能讓時霽記住地原因,主要是在原文中,封喻曾對主角受黎忱進行過騷擾。

與其說是騷擾,不如說是下藥未遂,原文中他是在一間酒吧遇到了黎忱,因色起意,本想下藥最後卻被突然出現的主角攻二攔了下來。

時霽上上下下將封喻打量了一番,男人大概一米九的身高,杵在麵前跟堵人牆似的,眼底的神色看起來清澈愚蠢,不太聰明,實在很難和會給人下藥的那種小人聯係在一起。

但原文裡他確實是做了這種事,於是時霽看向他的目光變得更為警惕起來。

封喻察覺到時霽原本困惑的眼神一瞬間變得淩厲,好像把他當成了什麼遺臭萬年的禍害,他受傷地捂住%e8%83%b8口,眼淚大顆大顆從眼角滾落。

“時、時哥,你忘了誰都行,怎、怎麼能忘了我呢!”他一把鼻涕一把淚的,拉著時霽手腕的力量卻絲毫不減,“我們、我們明明說過要做一輩子、好、好兄弟……”

一米九的大高個哭得抽抽搭搭,在場所有的人都震撼地愣在原地。

時霽瞪大眼睛,一臉錯愕地盯著他,被男人拉著的手腕傳來隱痛,他無奈地“嘖”了一聲,道:“記得,我沒忘記你。”

“真的嗎?!”封喻抬起頭,眨巴著一雙通紅的眼睛,“那、那你剛才……”

“你什麼時候染的頭發。”時霽的目光移到對方晃眼的金發上,找了個借口,“一時半會沒認出來。”

“哦這個……回國之前染的。”封喻一聽時霽沒忘記他,立馬破涕而笑,“哥,你現在沒事的話,和我去喝一杯唄,我們哥倆好久沒聚了,你都不知道我有多想你……”

他親昵地摟住時霽的肩膀,身上傳來的觸?感讓時霽有些不適,他晃了晃手臂企圖甩開封喻的手,卻不料對方將他越摟越緊。

時霽在對方的強拉硬拽下,跟著他走向了另一邊的卡座。

好巧不巧,正好是時霽剛進來時,遇到的那群玩遊戲的人。

這桌人確實很多,男的女的都有,各個打扮的形色各異,頭發的顏色幾乎組成了一個調色盤。

“封哥,你怎麼倒杯酒倒這麼長時間啊?我們還以為你想跑了呢!”其中一個打著唇釘的女孩開口,接著目光一轉落在封喻身邊的時霽身上,“喲,原來是又找了個帥哥哥過來。”

她這句話一出口,霎時引起了在場其他人的注意,七八雙眼睛齊刷刷投射過來,時霽尷尬地抽了下嘴角。

“我還有事,得先走了。”時霽撥開封喻的手。

“彆啊時哥!”封喻又抓住他的手腕,時霽沒忍住沉重地歎了口氣,“喝一杯喝一杯!我真的要想死你了!”

他拽著時霽往卡座中間位置走,按著時霽剛一坐下,下一秒,他的麵前就多出了一個酒杯。

“跟大家介紹介紹!”封喻嗓門大,他站在時霽身邊,手裡端著杯啤酒,“這是我封喻這輩子唯一認定的哥!救過我命的!”

玻璃杯中的液體在封喻手裡搖晃,時霽聽他這麼一說,沒忍住開始疑惑。

他記得原文裡並沒有說過原主救過封喻。

正當時霽不解之時,恰好有人開口問道:“封哥,你遇到過什麼事兒啊?”

封喻揚了揚下巴,抬起腦袋把手中的啤酒一飲而儘,他用手抹掉殘留在嘴角邊的泡沫,說道:“五年前的時候,我去海邊衝浪,結果不小心從板上掉下來,當時還倒黴的腿抽筋,要不是時哥發現我,我這條命……”▼本▼作▼品▼由▼思▼兔▼在▼線▼閱▼讀▼網▼友▼整▼理▼上▼傳▼

他頓了一下,拿起一個乾淨的酒杯,往裡麵倒了滿滿一杯酒。

“早就沒了。”

“也就是這樣,我才和時哥認識。”說著,封喻把酒杯遞給了時霽,看向時霽的眼神裡充滿熱忱,“所以這杯酒,我封喻必須敬時哥!”

其餘的人聽完後,再看向時霽的眼神逐漸變得不一樣。

隻有時霽正襟危坐,不斷盤算著自己該怎麼逃走。

封喻坐在他身邊,接連灌下好幾杯酒,大張旗鼓地訴說著原主的光榮事跡,不斷提高的音量幾欲蓋過高漲的搖滾樂。

他甚至說著說著,眼眶一熱,幾滴熱淚滾落出來,抓著時霽的樣子像是遇到了什麼再生父母。

時霽尬笑著,在眾目睽睽之下,隻好僵硬地揉了揉封喻的腦袋。

“那、那個,時哥,你家裡還好嗎?”封喻抽抽搭搭開口,“我記得你、你有個弟弟來著,估計都讀、讀高中了吧。”

時霽看著他:“你認識我弟弟?”

“見過嘿嘿。”封喻傻嗬嗬樂道,“長得挺漂亮,還是個Omega吧,我那個時候就說,等我出了國回來,就追他。”

“但是當時我問你……你沒理我。”說著說著,封喻委屈地噘了下嘴。

他一米九的個子一大半都靠在了時霽身上,突然,封喻坐了起來,半睜著迷瞪瞪的雙眼,含含糊糊開口:“哥……我是不是喝多了,怎麼那邊那個人,長得這麼像你弟啊……”

說著,封喻伸出手,指著一個方向。

時霽順著他的手看過去。

——然後,看見酒吧門口出現了一道藍白身影。

第32章 找哥哥

門口似乎有人起了爭執。

守在門口的保安嗓門大, 即使隔著一道厚厚的玻璃門都能乘機鑽進來幾個字眼,離得近的客人時不時側頭往外看,隻見一個看起來像是高中生的少年站在門口, 睜大眼睛和保安爭論著什麼。

少年佇立在原地, 背後還背著個黑色書包,他一隻手抓著書包肩帶, 歪了歪身子試圖從玻璃門往裡張望,和周圍走過的,穿著暴露的人對比起來,他一身藍白校服, 乖巧像隻誤入狼巢的小白兔一樣。

可下一秒,保安又閃身擋在他麵前,皺著眉斥道:“小孩子跑來這裡乾什麼?回去回去!”

他揮著手驅趕黎忱,臉上的表情有些不耐煩, 黎忱卻偏偏固執地沒挪動半步。

身後的書包鼓鼓的, 動一動還能聽見裡麵塑料包裝袋互相摩攃的聲音, 黎忱攥著書包肩帶的指節泛白,他輕聲開口道:“我來找人。”

這裡是離十一中最近的一條商業街,黎忱本來是來這裡給自己的室友買禮物, 卻不料回來的路上看見了時霽的車。

於是黎忱直徑走了過來,抬頭盯著頭頂耀眼的霓虹燈牌,玻璃門內交錯的氛圍光輕易從裡麵透出來,黎忱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時霽在裡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