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頁(1 / 1)

夫君來自未來 決絕 4387 字 6個月前

上就是自己吃的。

舂米其實也是個力氣活,一般都是男人去舂,不過他們家現在就靠金小葉了。

黎青執站在金小葉身邊,拿著一根竹片,幫著攪和石臼裡的穀子。

新穀子最外層的殼很快就被去除了,這層殼完全不能吃,隻能拿來當柴火燒。

金小葉把米粒和外殼放在簸箕裡抖,借助風力,很快就把外殼給篩掉了,然後又把糙米放回石臼,繼續舂:“今天給你們吃白米飯!”

此時太陽已經升到頭頂,陽光幾乎直射在金小葉身上。

她黑黝黝的臉上掛著晶瑩的汗水,看著黎青執笑的時候,黎青執感覺到自己的心臟在%e8%83%b8腔裡飛快跳動。

他想說點什麼,可惜金小葉已經開始繼續舂米了,他就隻能在旁邊看著,看著糙米慢慢被舂成白米。

第19章 乘法

金小葉手工舂出來的大米,肯定沒有現代用機器磨出來的米白淨,但比之前的糙米要軟多了!

這天晚上的白米飯,黎青執入口的時候,感覺到了無以倫比的香甜。

不用菜,光這個飯他就已經能吃一鍋了,桌上還有鹹魚……

黎青執覺得自己能吃兩鍋。

末世開始時,他隻有十八歲,家裡的條件雖然稱不上大富大貴,但也不差。

那時候的他無肉不歡,每頓飯都要吃葷菜,也從不覺得白米飯有多麼好吃。

但這次……他覺得白米飯真的太好吃了!

有這樣的感覺的人不止他,黎老根和兩個孩子也都吃得津津有味,黎老根還道:“我小時候頭一次去縣城,正好看到有個跟我差不多大的孩子捧著一碗白米飯在家門口吃,那米比我們今天吃的還要白……我當時就想,我要是能天天吃白米飯就好了。”

黎二毛立刻道:“我也想天天吃白米飯!”

就連黎大毛都道:“白米飯真的很好吃。”

黎青執道:“以後我們一定能天天吃白米飯。”他的孩子,怎麼能連白米飯都吃不上?

還有他自己……他遲早要過上白米飯管夠的日子!

到時候他就一頓吃三碗!

“爹,真的嗎?”黎二毛好奇地看著黎青執,黎大毛的眼裡也滿是期待。

“當然是真的,爹不會騙你們。”黎青執很肯定。

這個時代對他來說很陌生,但他會努力讓自己的家人過上好日子!

隻是,黎青執剛說完,黎老根就道:“你們爹哄你們呢!想天天吃飽都不容易,還天天吃白米飯……”

金小葉也覺得黎青執就是在哄孩子,但孩子還小,哄一下也無妨。

她瞪了黎老根一眼,對兩個孩子道:“大毛二毛,等我們攢到錢再買兩畝地,就能天天吃白米飯了。”

金小葉的目標,一直都是再買兩畝地,然後攢點錢給大毛二毛娶媳婦。

他們家隻有兩畝地太少了,再買兩畝,將來大毛二毛才能養的活家裡人。

當然要是兩個孩子能找到種地以外的生計,那就更好了。

黎老根是怕金小葉的,聞言立刻道:“對對,再買兩畝地,我們就能天天吃白米飯了,嗬嗬。”

黎大毛黎二毛頓時歡呼起來。

接下來的半個月,金小葉沒有再去縣城,一直在地裡忙活。

去縣城賺錢固然重要,但糧食才是他們生活的根本。

半個月後,金小葉跟村裡人收購了一些東西,準備第二天去縣城。

她收購的東西主要是雞蛋鴨蛋,還有一些蔬菜——他們自家種的蔬菜太少了。

當然,她沒忘了王姐要的公雞。

不過現在天熱,這公雞她明天出發前殺比較好。

“明天殺公雞會有雞血,到時候煮了給你吃,補補身體。”金小葉對黎青執道。

黎青執回來已經一個月了,但依然很瘦很瘦,她總有來一陣強風,就會把黎青執吹走的感覺。

隻是雖然瘦,黎青執的身體卻好了很多,明天她去縣城,黎青執就打算跟著。

她明天也沒什麼事情,走慢點也無妨……金小葉同意了黎青執的要求,打算明天走走停停,花一個時辰來走半個時辰的路。

黎青執都要去縣城了,黎大毛黎二毛自然也要跟著,這兩個孩子其實比黎青執更有勁兒,黎青執可能會走不動,但打小跑慣了的他們不會。

黎大毛黎二毛很小的時候,金小葉有時候會背著他們或者挑著他們去縣城,但他們早就沒有那時的記憶了,最近這一兩年金小葉又沒有帶他們去縣城……

對於明天要去縣城這件事,兩個孩子特彆興奮。

黎青執心情也挺好,他的身體總算好了點,可以去縣城找工作了。

五年前,金大伯曾經給原主介紹了一個工作,但當時金大伯也隻是知道那個鋪子要招人而已,並不能保證原主去了,就一定能得到那份工作。

金大伯隻是一個夥夫,他或許消息靈通一點,但並沒有那麼大的麵子。

黎青執很清楚,自己現在這麼一副病殃殃的模樣,想要靠金大伯再找個工作很難,還是要自己努力。

“娘,縣城是不是很大?”

“娘,大船是什麼樣子的?”

“娘……”

黎大毛和黎二毛纏著金小葉說話,金小葉則一邊回話,一邊整理雞毛。

古代的人會把每一樣東西都利用到極致,雞毛鴨毛這些東西,自然也不會浪費。

哪怕是現代……在物資匱乏的七八十年代,雞毛鴨毛也是能賣錢的,甚至還有挑著擔子一個個村落走過去,喊著“雞毛換糖”的小販,最終成長為著名企業家。

之前金小葉用海帶跟村裡人換了一些雞毛,這會兒就整理

好,打算帶去鎮上賣。

所有的毛裡,最值錢的是公雞身上那些漂亮的羽毛,“羽扇綸巾”的文人雅士用的羽扇,就有可能是雞毛做的,雞毛還能用來做雞毛撣子、毽子之類的用品,即便是那些不美觀的毛,也能用來填充衣物。

有錢人家冬天的棉衣裡放的都是蠶絲,但普通人家什麼都放,甚至可能放乾草。

黎青執幫金小葉整理雞毛,同時開口:“小葉,我教你背乘法表吧。”

“乘法表?”金小葉有些好奇。

這半個月,黎青執一直有教兩個孩子背古文算算數,還教了金小葉一些東西。

他發現金小葉的算數挺好的,在村裡或許稱得上數一數二。

基本上買點啥或者賣點啥,金小葉很快就能算出具體多少錢。

金小葉沒學過乘法,不懂這個。

黎青執給金小葉解釋了一下乘法。

金小葉聽完,眼睛都亮了:“這個乘法表……要怎麼背?”她從小就喜歡算東西,算多了之後,算東西就快了,但乘法……她之前還真不知道。

黎青執背了一遍。

這是他小時候背了無數次的,記憶深刻,唯一的問題就是用方言來背有點不習慣。

金小葉越聽越感興趣,黎青執就一點點教她背:“一一得一,一二得二……”

沒有紙筆,金小葉也不識字,就隻能黎青執一遍遍背,她一遍遍跟。

但黎青執一點都沒有不耐煩,這可是在跟人交流,他永遠都不會厭煩!

更不要說兩個孩子和金小葉,還都敬佩地看著他!

這天天黑,躺床上之後,金小葉還在念叨著背乘法表,兩個孩子跟著背,竟然也背了個大概。

黎青執特彆高興——他媳婦和他的孩子,真的又努力又聰明!

黎大毛和黎二毛卻覺得,他們爹真的太厲害了,懂好多東西!

隻是黎大毛和黎二毛對黎青執的敬佩,也就持續了沒多久。

第二天金小葉殺了雞,給雞褪了毛之後,就帶著全家人往縣城走去,結果黎青執沒走多久,就走不動了,速度越來越慢。

黎大毛黎二毛看著自己的爹一臉糾結,他們爹這走路速度,還比不上他們!*本*作*品*由*思*兔*網*提*供*線*上*閱*讀*

“要不要休息一下?”金小葉問黎青執。

“不用,我就是走得慢一點,繼續走就行了。”黎青執笑道。

原主都快死了,還能堅持走好幾天走回家,他現在身體還可以,走到縣城完全沒有問題。

最多就是走慢點。

走著走著,黎青執指著不遠處道:“我五年前,就是在那裡被抓的。”

那裡有一小片蘆葦,那些劫匪的船就藏在裡麵。

原主那次去縣城,如果坐姚艄公的船,是不會有事的。

但原主是通緝犯,他擔心縣城有他的通緝畫像,擔心姚艄公這樣相對而言見多識廣的人會發現他的不對勁,也就選擇了獨自去縣城。

偏還倒黴地遇上了歹人。

金小葉一驚,看向那個方向,最後道:“你以後彆一個人出村子。”

黎青執笑起來:“好。”

他想活下去,還想活很久很久,所以一定會注意自己的安全。

而金小葉,得比他更注意才行!

第20章 找工作

古代的環境是真的好,空氣無比清新,河水也清澈見底。

田間有人在勞作,這些勞作的人,還有不少認識金小葉,會跟金小葉打招呼。

“縣城可大了,等到了縣城,爺爺帶你們去看大船!”黎老根一路上,一直興衝衝地跟兩個孩子說話。

金小葉背的東西比黎老根還要多,再加上天熱,她儘量不說話,就隻是時不時看一眼黎青執,怕黎青執暈過去。

黎青執沒有暈。

他雖然很難受,感覺自己的心率快到驚人,但靠著金手指不停在體內運轉,卻也堅持了下來。

一行人慢慢走著,在一個時辰後,終於看到了縣城的城門。

原主是來過縣城的,黎青執有原主的記憶,但真的看到縣城之後,他卻也有跟原主截然不同的感受。

原主覺得崇城縣的縣城非常大,非常漂亮,但黎青執看著……這崇城縣真的一點都不大。

這座城市,很像他在現代去過的水鄉古鎮的景區,它占地比景區要大一點,可跟現代城市的規模,那是完全不能比。

崇城縣有城牆,城牆並不高,但城牆外有一條護城河,護城河上那供人進城的橋,還不是直接蓋在上麵的石橋,而是用竹子和木頭製成,可以拉起的橋,本地人稱之為吊橋。

若是遇到危險,把這橋給拉起,敵人就沒法直接跑到城牆邊了!

夜晚宵禁,也可以將橋收起。

不過自大齊建立,崇城縣所在的地方就一直很安定,就連宵禁都沒了,現在哪怕到了晚上,吊橋也不會收起。

當然進城的方式不止走橋一種,還可以走水路,但那裡也有門,真要遇到危險,可以用門和石頭把河道截斷。

進了城,就能看到街道了。

街道確實是石板鋪成的,但非常窄小,最寬的街道也就兩米多點,很多小道甚至隻有一米寬。

街道很窄,河道卻很寬,河道裡